笔趣阁 www.bqg.so,最快更新当世界迎来新生 !
斑鸠拿到钱以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钱而生的,就连她那时候交给我都七千多卢卡森,都在不知不觉中被她顺走。
我无奈的叹息了一声,而现在我也该去管管那群跃跃欲试的“篝火”了,我抬起自己的手,看向窗外,突然之间一个黑色的人影出现在十二楼的窗户外,看不清对方的面容,对方推开了窗户,向我低着头说,“宾馆的地下室里,聚集了一批篝火党的,请三少爷顶多。”
“全部活捉,丢到莫斯顿的军工工厂去,顺带把他们的身份全部变成奴隶。”我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已经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好的,三少爷。”窗外的人跳下了楼,在夜色之中毁了身影。
斯卡森家族没有执法权,这也是为什么“篝火”敢在明面上斗争斯卡森家族的原因,因为斯卡森不可能用暴力的手段杀死“篝火”而“篝火”恰恰需要的就是引起人的注意。
一个敢跟斯卡森家族较量的组织,已经是他们最好的招牌了,这比任何的宣传都有用。
但是很可惜的是,暴力并不是“篝火”这种无赖的专属,斯卡森家族从不缺少的就是替罪羊,只要斯卡森家族没有想要推翻开拓帝二世的统治,那么就不会有神权为军冲破斯卡森家族的大门。
天上的月亮渐圆,黑色的夜空渐冷,拿起高脚杯的我,为自己倒上了一杯红酒,我并没有太多的思绪在爆发着,只是楼下传来的是无尽的无谓争吵与反抗,他们被不知名的组织带走,坐上了去往莫斯顿的列车。
在那里,他们的价值有很多,比如他们可以生产大量军工零件,比如被斯卡森·门口利达捏在手中的一枚筹码,再或者说是为自己拿到一份正式题目的工作。
斯卡森有这体量和能力,对于我来说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
直到第二天阳光拉开序幕,灰色的阴云一扫而空,我在睡梦之中醒来。
“咚咚”的敲门声传来。
我磨了磨性子,上前去打开了门,门外面站着的是一位这家宾馆的前台,她极其拘束的低下头将双手伸到我的面前,在她手上的是一封信。
“……”我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似乎她的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着。
“斯卡森……斯卡森家族的三少爷,这是您的信件,我……我是宾馆的前台,所以信在我的手上……我真的没有看……打扰……打扰您休息了……我没有冒犯您的意思……真的…”她说话颤颤巍巍,磕磕巴巴的只是让我莫名的想笑。
我没有回答她,拿过信封,在她面前行来一个斯卡森家族的谢礼。
这让原本还一脸惧色的她,一瞬间就眉开眼笑,兴奋的跑到楼下去。
毕竟斯卡森家族的三少爷给她行谢礼,都可以写到简历里去了,起码有不少的家族们想要攀到我这条线来。
斯卡森啊!斯卡森,我终究无法抛去这层身份。
我打开信件,预料之中的没头没尾。
关于我们的,“篝火”乌拉尔党,“篝火”早已经分裂两党,西部利亚党会跟你死磕到底,袭击你的计划原本也是“篝火”鹰派提倡并执行的,就连那位阿普利·托的计划也是得到“篝火”的鹰派支持,从始至终“篝火”乌拉尔党与你斯卡森家族都无关紧要。
我们本身也并不喜欢西伯利亚党,希望尊敬的斯卡森家族三少爷可以明白,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希望跟您面谈。
地点,就定在距离您最近的普维纳斯风俗店,在那里的第八包厢内,您只需要报出您的名字即可。
……
信件到这里就已经完结了。
我不禁失笑,斑鸠给的消息不假,但是不代表乌拉尔党就傻,在跟西伯利亚党谈判的前夕跟我面谈,本质上还是在争取“篝火”利益。
当然也不排除他们内部有党争的情况,但是很明显现在我已经站在主动位置,无论是暴力还是计策,在斯卡森家族的安排下都是那么的无力。
白天的我依旧呆在了宾馆内天,宾馆有专门提供早中晚的服务员,只不过需要另外的收费,交了钱我就坐等着吃喝,剩下的闲暇时光我基本上都在看书,比如说《关于开拓意志的解读》,《奇卡利多选集》,《维多利亚的秘密》,《开拓帝二世宣言》,《开拓意志人权运动》,《开拓帝国体系基本论》……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书籍,对于我来说这些东西可以让我更好的解读这个国家的体系,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在这个国家展开拳脚。
而关于那个支线任务,我已经圆满成功,整个婆交式国包括北海,都变成了一片冰原,婆交式国的人死光了,冰人鱼种也死光了,这何尝不是让歧视消失了呢?
斑鸠:原来是这么解决的吗?
斯卡森·司洛达:早说啊!
斯卡森·英:我能帮你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斯卡森·蔚:新的时代已经扬帆。
我:不是你们在说什么玩意儿?
十个自由加点的技能点,这就是支线奖励,只看着这些东西我有点不知所措,其实在现在的生活之中,这些东西根本派不上什么用场,旧日抵抗的buff已经升到了5级,面对大部分都旧日我已经可以做到应对自如了,而面对神明这种级别的东西再多技能点都没有用,还不如老老实实的收着,看看什么时候可能派的上用场。
在不知不觉间,一轮的新月挂起,红色的夕阳没有吸引到我的目光于是换了一身黑色的连衣裙,露出金色的月光,告诉我它的到来。
我熄灭了一边的台灯,点起蜡烛,微弱的火光照亮了一片的天地。
套上大衣,戴上一个黑色的衫帽,我便下楼到那所谓的普维纳斯风俗店去,说句实话这具身体的原身去过过不少回,反倒是我本人来这里快一年的时间里还是没有去过这地方。也不是说婆交式国完全没有这种东西,主要是我当时的兴趣点真的不在这里。
于是乎,一个身高近一米九的高挑大汉,带着一个黑色的衫帽,走在一片的霓虹灯下,虽然这么看跟这个时代确实有点割裂,但是想想那时候的上海滩,不也是个灯红酒绿迷人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