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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不是蠢笨的男人,相反,在很多时候,他比看起来聪明。而他之所以愿意看起来憨态可掬,这大概是一种智慧,或者说,这是陆小凤的温柔。
所以,他没有问薛冰加入红鞋子的原因。因为这原因里,必定有叶孤城的影子。少女的心事,不说出是美好,说出来难免觉得尴尬。
薛冰围着陆小凤走了两圈。这个姑娘的眼睛极为灵动,然而当她如同看到一盒心仪的胭脂一样看你的时候,任何人都会觉得不自在。陆小凤摸摸胡子“你在看什么,莫非陆小凤变成了陆小姐,变漂亮了不成?”
男人眉眼弯弯,眼神里是一种戏谑。薛冰耸耸肩“听说,你和花满楼是朋友?”她漫不经心的开口,天马行空的话题。
“自然。”陆小凤虽然不明所以,然而,陆小凤是花满楼的朋友这种事情,几乎江湖皆知,他并不需要隐瞒。
薛冰笑了,笑容仿佛邻家少女一样无垢明媚“那太好了,不知道他闻香辨位的本事你学了几分?”
陆小凤摸了摸鼻子,表情有点讪讪的。还是点头应允“好吧,应该是没问题的。”
薛冰并不能大大咧咧的带着陆小凤去他们集聚的地方,所以和陆小凤约定,她用上蔷薇味的熏香熏衣服,陆小凤循着这香气随她一路隐匿,最终穿过几个闹市,抵达了每个月她们八个人碰头的地点。
薛冰停驻在一个小楼面前,几乎她踏进小楼的一瞬间,一条人影飞燕一般从树梢掠过,一招“细胸巧翻云”,已经掠进了小楼。
好漂亮的身法,好俊俏的轻功。陆小凤立刻瞪大了眼睛,但是却已经知道这不是公孙大娘,这个人的轻功虽然高,但是比起公孙大娘来却还差了些,比起他来,当然也还是差了一些。只是这个人也是一个女人,一个年纪已近四十,可是徐娘半老,分韵犹存的女人。眼角眉梢都似恨,凌厉的风情却比二八少女更动人。
她身上穿了一件紫色的紧身衣,手上提着一个黄布包裹,和薛冰手上的一模一样。刚才她凌空翻身的时候,陆小凤已经发现她的脚上穿的,正是一双红鞋子。
陆小凤轻飘飘的伏在小楼的屋顶上,盛夏十分,竹楼的屋顶并没有铺上遮挡雨雪的油毡,所以透过竹子的缝隙,陆小凤能清晰的看见楼内的场景。
小楼里有八个位置,想必是留给红鞋子这个组织的八位首脑。除却薛冰和方才翻身进楼的女子,还有一个笑声如银铃一般的红衣少女,和一个身着青衣的女尼,陆小凤耳朵动了动,他听见有几个人陆陆续续向这个小楼走来。
陆小凤不必细看,就能断定这些正在向此走来的人必定是姿容美丽的少女。因为他不仅听见轻软的足音,同样也闻到了几种脂粉香气,香香糯糯的,却并不刺鼻。只有美丽且自知的女子才会这样打扮自己,不张扬,不让妆容喧宾夺主,恰到好处的装饰,轻轻巧巧的让人迷醉。
陆小凤却没有迷醉。他喜欢漂亮的女人,然而,他还没有忘记,眼下这些漂亮的女人能够联手从他手中劫人,而她们的大姐更是让人闻风丧胆的熊姥姥,女屠户。一想到如此,陆小凤就浑身冰冷,仿佛被毒蛇盯上的感觉。
事实上,他不相信薛冰,但是他信任宫九和叶孤城。这也是他为什么敢只身向公孙兰的老巢犯险的原因。
七个女人已经到齐了,各自坐在座位上等待,这时候,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她非常非常的美,即使江湖四大美人加起来也不及她的十分之一。陆小凤忽然苦笑。那一夜公孙大娘被叶孤城的紫衣卫网起来之前,露出的那张美丽的脸,原来也并不是她的真容。这个女人的心智,谨慎,世上真是少有人能有匹敌。
她穿着红色的鞋子,产自白云城的软绸,上面却刺着一只凄厉狰狞的猫头鹰。鞋子是刺目的红,让陆小凤心惊胆战的红。
他忽然想到之前宫九和他说过的,关于红鞋子这个组织的传闻。相传这个组织大部分由受过情伤或者命运凄苦的女人组成,她们的大姐教给她们自保的武功,年老的便固定奉养,顺便照料捡来的女婴。年轻且功夫俊秀的就劫掠各地的商户,一旦商户反抗,就会被割掉身上的某些部位。鼻子,头发,或者手。
红衣少女已经解开了土黄色的包袱,里面厚厚的一打折子,打开一看,是一张张整齐的银票,少女笑声如同银铃,咯咯的飘散在空气中“大姐,这个月我们共收上来一百八十万两银票,收成不太好。”
陆小凤震惊莫名,一百八十万两,相当于整个四九城商铺的收入,这竟然还是她们“收成”不好的结果。
紫衣女客的表情冷峻,她的嘴角严厉的抿起,扔下手中的土黄包袱,里面露出寸长的头发,一撮一撮的用红绸绑好“我割下的头发倒是越来越多,现在那些要钱不要命的臭男人真是越来越多了。”
青衣女尼也将手里的土黄包袱放到公孙兰面前,她缓慢的用擦拭佛像一般的速度解开了包袱的扣子,和方才的紫衣女客和红衣少女不同,她的包袱里还有一层油纸,青葱的手指剥开油纸,霎时间,小楼里弥漫出浓烈的血腥味。
陆小凤的瞳孔迅速收缩。他不太相信如此漂亮的女人手里捧着的,竟然是血淋淋的从人身上生生割下来的鼻子。女尼面容严肃,眸中却是不同于出家人的冷厉“二姐还真是心慈手软,这些个臭男人,割下他们的头发他们根本不当一回事,非得让他们疼了,见了点子血了,才知道我们的厉害。”
薛冰上前拉了拉青衣女尼的衣角“三姐,和那些臭男人一般见识做什么,可别气坏了身子。”少女眉眼弯弯,天真不欺,饶是青衣女尼心狠手辣,也不由柔软起来。她扔下手里的包袱,摸了摸薛冰的额发“还是八妹贴心,怪不得大姐最疼你。”言语里几分嗔怨,嘴角却微微勾起。
公孙兰目光一一扫过这些妹妹,眼眸里盛满了柔软。她素来心狠手辣,然而对待姐妹却是极好,仿佛有一腔无处倾泻的温柔。
每一个女人,都不是生来心狠手辣。在她不愿意提起的曾经,也住了一个翩翩少年。只是,那个少年再也没有回来过。
所以,她能冷硬的对待这个负了她的世界。劫掠商户,可是她劫掠的商户,都是一些臭男人。或者麻木不仁,或者负心不忠。她积蓄了许多钱财,可是也是为了救济老少妇孺,鲜少占为己有。
陆小凤从屋檐上飘落下来。他没有刻意收敛生息,公孙兰已经注意到了他。他的出现瞬间搅散了一室温柔,八个女人都是目光冷凝的看向他。
青衣女尼已经拔剑暴起,向陆小凤刺来。剩下的除了公孙兰以外的六个女子也飞快的拔剑向他刺来,于此同来的,还有飞舞的银针。
公孙兰也加入了战局。她盈盈走来,身上的七彩霓裳舞衣无风自动。陆小凤这才注意到公孙兰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方才他被公孙兰的容貌震撼,尽然将如此华美的衣服变为丝毫不能引起旁人注意的陪衬,足见公孙兰之美。她身上穿着的衣服灿若云霞,仿佛不是人间所有,而是天上的七彩霓裳。
然而,下一刻,陆小凤就知道了公孙兰为什么穿这身衣服。
陆小凤第一次与公孙兰交手的时候,已觉得她的剑法奇诡变幻甚至比西门吹雪更可怕。现在他才知道,那一次,公孙兰并没有发挥出她的剑法的真正威力。
这种剑法仿佛本来就需要这样,只有这身七彩霓裳衣才能烘托出它真正的威力。它从剑舞中托化,可并不是真正的舞蹈,而成了真正的武技,公孙兰今天恰好以真面目示人,而且穿了这样一身华丽的衣物,却真真将这种剑法发挥到了极致。
因为公孙大娘的剑器,本来就是要用美来烘托的,只有绝代佳人,才能将这种剑法发挥到极致。
陆小凤并没有时间想太多。七名少女的武功本就不弱,更无论公孙兰的一剑倾城!陆小凤的脑袋急速运转,为自己寻求一线生机。忽而,他眼神一亮。
他凭空飞起,掠过青衣女尼,一个巧劲儿从青衣女尼手里夺过了她那一柄如同一汪清泉一样的短剑。跃到了小楼的屋檐上,陆小凤忽然一个后翻,扭转身子,向公孙大娘飞来,他的人似乎已经与剑合二为一,之间剑光如同匹练如同飞虹,辉煌而迅疾,没有丝毫的变化,甚至没有后招。他竟已经将全身的功力都融入这一剑中。没有变化,却是最好的变化。
剑架在了公孙兰颈上。七名少女倏忽而止。公孙兰喃喃出声“这一剑之威,我竟平生未见。”而后她悠悠感叹“没想到陆小凤也是一个绝世剑客。”
陆小凤摸摸胡子“我这也是刚刚偷学来的。”
公孙兰瞪大了眼睛“向谁!”
陆小凤道“叶孤城。”
然而,无论如何,赌约第八日,公孙大娘落网。陆小凤轻松惬意的笑了,心情极好,好到肩上沉重的樟木箱子也不能影响他的心情。
作者有话要说:公孙兰为什么会这么轻易的认罪呢?你猜~
毕竟叔挚爱神展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