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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蓬头垢面的撞上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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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上

    二月的最后一天,周三,下午5:25。锁上办公桌的抽屉,等待电脑关闭。挎上我那只一块黑皮一块白皮拼接的大包,抓起桌上的车钥匙,走进电梯间,只有我一个人。美国人下班很准时,5点下班,5:05分基本都走差不多了。到了一楼刷卡准备通过安检系统,忽然我呆在那里。每天出出进进都要过这道安全门,一年多了我还是不适应。每次都害怕被那两扇厚重玻璃自动门迅速关起时夹住。只那么几秒间光景,门又重新合上。这时门卫过来问我:

    “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说。然后重新刷卡,门再次打开,我快步走出斯坦利摩尔银行820号的大门。

    站在门口透过树隙仰望着被灰云堆得密不透风的天,压的空气也无法动弹。不见Josh已经2个礼拜,我们也没有联络。他去肯塔基选一批新的赛马。

    和分居一年半,目前仍在漫长的离婚官司中。两个月前,在好友a的怂恿下,开始约会。其实也谈不上是约会。在美国人的字典里,现在进行时态的“约会”,才是正式恋爱关系的意思。而当”约会”作为名词的时候,只是一种陪伴关系。一个晚餐伙伴,一个音乐会伙伴,一个旅行伙伴,一个床上伙伴,等等。然而这些伙伴关系往往是交织的。这是一种在美国社会几乎快要抢占主流位置的男女关系,它区别于。表面看起来和男女朋友没什么区别,做男女朋友一起做的事,只是没有那层依赖、限制和责任,在情感上相互独立。这是一种混合了性的朋友关系。Josh刚离开的那天,我短信告诉他我和Siri说了我们在约会。而后收到他冷冰冰的信息:你不应该说我们在约会,这样可能造成误会。准确的说我们只是去约会了几次。

    我告诉他,抱歉我英文不够完美,但我不认为Siri会误会。前夫的朋友,他们之间都认识。次日收到Josh短信,说其实Siri怎么想不重要,他只是试图解释一个英文词汇。我没有再回复。

    工作日的夜晚路上人很少。天气预报说80华氏度。同样的80度,冬日里的80总渗着凉气,充斥着似暖非暖的不安。不能像夏日里的80那样彻底,毫无保留。

    开车瞎转悠到旧城区。残冬的傍晚,6点天已昏黑。不想回家想浅酌小杯,想起几天前说起她新的“约会朋友”带她去了江滨区的一家很棒的餐馆,叫梅格海洛。三楼有个屋顶花园酒吧,应该把我们的“老地方”转移到哪里。打开GPS,只10分钟车程。于是给我、a的三人□□信息让她们出来,很快回复说《死亡距离》终季今晚大结局首播,她不能等到明天再看。

    当我到达梅格海洛,站在对面准备过街,那一边,纯净的夜色里,感受到一股气场冲击,来自一个身影。路灯将高光打在一个优雅立挺的完美鼻尖上。浅浅的络腮胡渣遮不住清隽的脸庞,目测身高6英尺;往后梳的,长及耳畔的褐色头发,简约的西服外套、T恤和深蓝牛仔裤,和精致的牛津鞋。想起10多年前在美院画石膏素描,佛罗伦萨美第奇般的侧影,华丽但温和。

    他在发短信又偶尔抬头看街上,像是在等人。四周一片黑暗,一盏孤零零的路灯如聚光灯一般把他勾勒出来。我走到门口的时候目光和他相遇,一个稍纵即逝的光亮出现在他眼睛里,不知道是本身的清透还是眼睛对路灯的反光。他礼貌的说,我微笑点头也,然后拉门进去。进了电梯间,心止不住一阵狂跳,惊到了自己!整整十年间,没再有过这种少女般的脸红心跳。从一楼餐厅到三楼屋顶酒吧,感觉停电了一般漫长。路灯下那尊雕像,毫无预兆的从天而降,从头到脚从长相神情到发型衣着都和我少女时代憧憬的白马王子完全重合!英俊的跟王子一模一样,就差骑在一匹白马上。我甚至有些怀疑那是不是幻觉?

    来到屋顶花园吧,一个个暖炉燃着熊熊的烈火,释放出的能量像一个暖暖的罩子笼着屋顶的所有人,与外缘的冷空气隔绝开来。环顾四周,有植被的面积占了约一半。可因为季节缘故,没有看见什么花,但我信过不了多久气候转暖,这里一定很美。人不多,稀稀拉拉的坐着几对情侣在对视或呢喃,以及一邦环坐在一长桌前,稍见年纪但衣着考究的男男女女在谈笑。最亮的光源处,是一个石头堆砌的吧台,我坐到那里,要了一杯ni。这时,短信铃响,是>

    “不在城里啊,我和现在圣奥格斯汀。”

    一个人在这坐不久的,所以我想差不多就离开吧。望着眼前漏斗形杯中的,一直想尝试一口干了一瓶酒会怎么样?我不信就真会如电影里那样立马晕倒,没有科学道理吧!择日不如撞日,就先试试它!我没有酒量,一杯应该能抵一瓶了。当然也做好了打算,来的时候有注意到楼下不远处是个公园,可以买杯咖啡去哪里坐着醒醒酒。

    作为中国80后的第一代,眼看这年纪都奔着第三个本命年跑去了,可我依然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随心而活,不计后果,不惜代价。说这跟年龄没关系,是性格问题。

    于是两口嚼碎三个橄榄,举杯大口喝。忽然听见旁边有人问:“你有那么喜欢这个吗?”偏头一看,是刚才门口那尊雕像,他就站在我旁边皱着眉头看着我。我眼睛瞪老大,然后换我雕像了,随后嘴里的酒一半喷自己及时挡住嘴的手,一半呛到鼻子里,难受的快哭了。我用胳膊捂着脸,猛咳着往洗手间走去,只听到身后传来他的声音:“非常抱歉!”

    洗手间里,我看着镜子里狼狈不堪的自己,满脸通红,双眼充血,眼泪鼻涕一并乱流。尴尬又好笑。

    第一章下

    整理好后走出洗手间,看到他背靠着石头吧台站在那。近距离来看,他有朱利亚诺·美第奇的容貌,但气质和神态却更接近圣·洛伦佐·美第奇。

    ”你是意大利人吗?”我走过去忍不住问。

    “为什么都觉得我像意大利人?”他笑着说:“我是美国人。”

    “美国人是印第安人,你不像。”

    “好吧,我算是第三代爱尔兰移民。”他哈哈大笑起来:“祖上是否和意大利有关系我就不知道了。”

    “噢,对了,你还好吧?刚才……”他收住笑容,很绅士的询问。

    “噢,天!”我很尴尬:“还好吧,就是刚才那么喝酒并没有期待被人看见。”

    “我从没见过女孩像你这么喝酒,尤其是味道那么恶心的ni!”他说。

    “什么?恶心的ni?”

    “难道你不觉得吗!”嘴角浮起一个45度的弧度。

    “不觉得!它是我的最爱。我不喜欢那些甜味的调制酒。”

    “你有点儿奇怪!”他眉毛往上一挑。那一个不知是眼睛清透还是灯光反光的光亮再次一闪而过。

    “其实我不太懂酒,也不常喝。之前和朋友去酒吧看见酒保调这个酒,因为我爱橄榄,所以觉得自己会喜欢这杯酒,于是也要了一杯。之后再没喝过其它调制酒。”

    “我也爱橄榄,但不是在ni里面......等等,你说你不常喝酒?不相信!这可是酒鬼的酒。不太喝酒的人是接受不了的,它基本就是高纯的杜松子酒或者伏特加。”

    “还有,我能坐下吗?”他指着我旁边的座位。

    “噢噢,当然。”我这才反应过来他一直是站着和我说话。

    接着他说请我喝一杯,试一试他喜欢的调制酒,我说谢谢不用,我只喝味道恶心的!他笑了,旁边的酒保也笑了。这时他手机发出标准的短信铃音,他拿出看了一眼就关掉,然后和一把黑色折叠雨伞一并放在吧台上。没想到我们竟有很多话题一直聊,一秒钟未冷过场,只是他的手机短信一直响。后来安静了,我猜他设置了静音。

    “有宵禁吗?”他问。

    “有啊,10点!”我开玩笑的说。

    他故做严肃的看看表说已经快到点了,得现在就让我回家。然后又问我开车吗?我点头说嗯哼。

    “要不要先去喝杯咖啡或者茶?”

    我们离开梅格海洛走在玛格丽特街上,我使劲浑身解数,努力的走直线。他说前面有一家酒吧,今天周三,正好有本地音乐人演奏,于是我们朝那里走去。半路杀出一个瘦高的黑人哥们儿,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便开始滔滔不绝的跟我们讲谋杀,看我一脸茫然,那尊雕像淡定的解释道:

    “他是我的邻居。”

    黑哥们儿和我们并肩走,说黑鬼谋杀黑鬼比白人谋杀白人还多,多得多......我张大眼睛盯着他,左一句“黑鬼”又一句“黑鬼”,费了好大劲儿憋住没笑。而他却很严肃的应和着他:

    “是啊,这真是太糟了!”

    这时我们到了,他为我拉开门,而那位黑哥们儿居然说着自来话继续往前走,我奇怪的问:

    “他真是你邻居吗?”

    他笑的前仰后合:“你太可爱了!”

    我......

    进去后才注意到,Josh一个月前带我来过这家酒吧。他问:

    “你来过这里吗?”

    “没有!”我竟然脱口而出。

    “你要喝什么?”他问。

    “.”

    “你口味真是独特。”

    他要了一杯加冰,我端着马克杯,我们坐到了窗下的一个双人沙发里。酒吧里有5个音乐人在演奏室内乐-三重奏。

    他坐在我身旁,那么近,我们的胳膊偶尔会碰触到。抬眼瞥了一下窗外,先前的浓云大多已散去,半个月亮在稀薄的云影间浮动,忽明忽暗。月光均匀的铺在他无暇的脸上,像夜雪初霁的清晨。浓密睫毛的黑影,被拖的很长、很长在脸上。我看见他在跟我说话但耳畔只有小提琴的旋律在飞扬旋转,或是低音提琴的音调在颤抖呜咽。当我们目光交汇时,忽然一口本该呼出来的气还没上来就又吸进去一口,一下子两股气纠结在一起蹿上来,塞嗓子眼儿那儿呆住了,感觉鼻孔不够粗大,气出不来,只好张开嘴,才慢慢把气理顺了。

    “嘿!你没事吧?”他把我从光风霁月的明媚中唤醒。

    记得后来和说起那天,她说,得了,你此生无憾了,没几个人能遇到第一眼就喘不上气儿的人,而且后面还能有故事发生。

    沙发里坐久了有些往下滑,我挪了一下想立起来,却坐到什么东西。拿起来一看,是他的黑色雨伞。他笑着从我举着的手里接过雨伞说:“抱歉。”

    “天气预报说没有雨。尽管早些时候天看起来有些雨意”我说。

    “天气预报的准确率是80%,只能做参考。被雨淋的麻烦比带雨伞的麻烦多得多。”

    时间飞的很快,凌晨11点50分,我们都该回家了。他问我是否愿意再见面,我说:

    “是的,跟你聊天很愉快,很放松。”

    “一样的,我也喜欢跟你聊天!你愿意记下我的号码吗?”他问。

    交换手机号时才反应过来我们还不知道彼此的名字。

    “我叫.”他说。

    “!”

    “!你跟意大利有什么关系?”他笑道。

    “梦之都。”

    他说就住旁边的公寓,走路3分钟。我忍不住发问:

    “就在旁边?3分钟走路?那就算下雨也不是问题啊,你腿那么长,跑过去应该30秒。不会很糟的。”

    “不,在雨中3秒钟我都受不了,更何况30秒!”

    “什么毛病?”

    “雨很脏。”

    “……”

    他陪我走到我的车旁,跟我说再见,说安全到家后给他发个短信,然后转身离去。我发动车,11:59pm,在后视镜里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难道他是辛德瑞拉?我要不要去找找可能他留下一只水晶鞋?噢,不,我是说牛津鞋。

    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完全没有真实感,这是梦吗?他真的有约我再见面吗?是的,在我人生如此不恰当的时候,蓬头垢面的撞上了少女时代幻想的白马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