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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尊巨大的石像屹立在大厅四周,他们都是手扶巨剑身披铠甲的战士形象,身后的披风两两相交组成四面高墙。
大厅中间的石台上矗立着一座纪念碑,被一双精致的翅膀环绕着,这里的一切都是用白色禁魔石雕刻打造,神圣而庄严,我认识这里:德玛西亚的英勇之厅。
这里是纪念那些在战争中牺牲的将士的地方,每天都会有人来这里悼念自己的亲人或朋友,即使是毫不相关的人来到这里也会被悲伤的气氛所感染。
我曾和菲奥娜来过这里,纪念一位在北方边境阵亡的叔叔。
但是,我怎么会在这里?
我看到纪念碑前面站着两个人,她们穿着白色礼服,手捧鲜花,低头哀悼着自己的亲人。
我觉得她们的背影很熟悉,那么出于礼貌我也应该过去表达一下自己的哀思,但是当我听到她们的对话时有些哭笑不得。
因为她们悼念的人竟然是莱沃·劳伦特,而这两个人正是菲奥娜和拉克丝,这两个傻瓜,肯定以为我在战争中阵亡了,正好给她们一个惊喜!
“咳咳,两位这么伤心,看来对你们而言是位很重要的人吧?”
她们没有回头,也没有回答我,我感到很奇怪:难道她们在这种时候听到我的声音不应该很激动吗?甚至泪流满面的抱住我?还是因为我戏谑的语气生气了?
“是我呀,莱沃,我回来啦!”
依旧没有任何回应,我有些慌张,想要过去握住她们的手,却发现自己的双脚抬不起来,就像黏在了地上一样,无论我怎么用力就是抬不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我感到一丝恐慌。
等她们哀悼完毕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她们的脸,红红的眼圈显然已经伤心了很久,但是她们就像没看到我一样从我身边走过了,无论我怎么叫喊、挣扎,仿佛都听不到。
“菲奥娜、拉克丝……”我突然惊醒,原来是个梦,这个梦的真实感让我醒了好久仍然心有余悸。
我没想到自己还有醒来的一天,周围黑漆漆的,充满腐败发霉的气味,四周是严严实实的石墙,唯一一扇门是用小臂那么粗的钢筋制成,门口闪烁着微弱的光。
地狱?不像,地狱里怎么可能只有我自己?难道我回到原来的世界了?
想到这心里有些高兴,毕竟我还活着,但想想之前的情况,似乎没有生存的可能,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门被打开了,幽暗昏黄的光投射进来,我被人套上头套带走了。
头套摘下来的时候我被阳光刺得睁不开眼睛,好一会才适应过来,然后看到人们站在周围圆形的高台上,层层向上仿佛倒立的漏斗一般,震耳欲聋的喊叫声让我感到一阵晕眩。
是的,这是一个角斗场。
我知道诺克萨斯盛行角斗场,没想到自己能亲眼见到这种场景,而且是作为角斗士,在这不死不休的地方,很少有人能活着离开,即使离开了,也变成了怪物。
角斗场是诺克萨斯地区古代统治者为了让民众更加嗜血而设立的,为了让民众保持这种性情,诺克萨斯军队每次出征回来都会带回一大批战俘。
当成奴隶卖给角斗场或奴隶主用来决斗观赏,经过无数年的发展已经成为诺克萨斯的标志性场地。
那场战争怎么样了?冥冥之中那个巨大的身影是谁?
想到奎因和华洛为我战死,心中感到一阵剧痛。
菲奥娜会不会还在伤心?好想给她写封信,但是想要了解这一切,首先要从这里出去。
这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身上没有一点伤,而且比之前更加强壮,头发变成了黑色,散乱的披在脑后,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脚上戴着镣铐。
看样子我并没有生存下来,而是变成了另一个人,很不幸,身份和之前天差地别。
我的对手是个赤身裸体的人,他手持长矛,脸上刻着主人的名字,不知道是哪个部落的人被俘获成了奴隶。
“本场角斗,是由乌奇家的奴隶挑战本决斗场的赵信,如果乌奇大人获得胜利将得到二十枚金币!来吧奴隶们,为了你们的主人挥洒你们的血水吧!打开镣铐!”角斗场看台上一个人喊完,观众更加疯狂地喊叫。
等等,他说赵信?那我就是角斗场里的赵信?
如果设定没错的话,我将被德玛西亚人救走!难怪在王宫里没有见到他,原来还在角斗场厮杀,这下有意思了,两个赵信合二为一了!
我心中燃起希望,只要不死在这就能出去!
那名奴隶向我袭来,用长矛刺向我的喉咙和胸腹,为什么我没有武器?我不断躲避着,尽量平复乱糟糟的思绪,却听到高台上的人们叽叽喳喳的嘲笑声。
在躲避中,我发现这副身体不但异常强壮,而且灵活敏捷,那么没有武器也没什么好顾忌的,我抓准机会再次躲开他的进攻之后,夺过长矛猛地刺穿了他的喉咙。
以前不要说杀人了,动手打人我都要哆嗦一阵子,经历了那场大战,这样的战斗丝毫不能激起我心中的波澜。
我听到人们为我欢呼,仿佛场上的人不是一个奴隶而是一名英雄,诺克萨斯人崇拜力量胜于一切。
我再次被戴上镣铐送回石牢,获胜的好处是晚上饱饱的吃了一顿饭,然后获得一枚银币。
我不知道在这里银币有什么用,就随手扔在了地上,却听见了金属的碰撞声,随手一摸墙角竟然还有两枚。
“你最好保管好它们,会有大用处的。”我对面传来一个粗犷的声音,但是因为光线太暗我看不清他的样貌。
“用处?这里要钱币有什么用?”
“蠢货,钱币可以换食物,也可以贿赂守卫,你以为这个鬼地方总是能吃饱饭?”
我们正说着话,石牢大门被打开了,一个人带着两名守卫进来了。
他身材浑圆,活像个皮球,衣着却十分高贵,浑身上下挂满金银珠宝,十根手指也都没闲着,正是白天在看台上喊话的人,看来他的身份十分高贵。
“他是这里的老板,肯奇。”对面的人小声跟我说。
肯奇迈着滑稽的步伐来到我跟前,上下打量了一下,咧开大嘴一笑:
“赵信,你今天的表现非常好,虽然买你赢的人很多,但我们还是赚了一笔,今后你会有很多次出场机会,好好把握,我不会亏待你的。”
“还不谢谢肯奇老板!”旁边的守卫抓紧机会溜须拍马。
“肯奇?”
我不知不觉说出了声,看着他贪婪的小眼睛还有浑圆的身材,我突然想到了塔姆·肯奇,但是又不太肯定,毕竟塔姆是个被叫做“蛤蟆”的鲶鱼,而我眼前站着的,分明是个人类。
“哦?你认识我?”肯奇眼中透出一丝不详的光芒,被我敏锐的察觉到了。
“您是这里的老板,谁不认识您呢。”我编了个借口。
“哦哈哈,对,我叫肯奇,塔姆·肯奇,你可以叫我老板或肯奇大人。”
果然是他!这个鲶鱼怪,竟然跑到诺克萨斯干起了角斗场,真有你的,虽然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段变成了这副模样,但是出于安全考虑,我只能装作不认识他。
塔姆带着守卫出去以后,我又和对面的人聊了会,他很健谈,得益于此,我也对这里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
这里是诺克萨斯东北部的一座城镇,名叫多科,整个小镇最着名的就是这座角斗场,连附近城镇的人都会赶来观看角斗,并借机赌上一把。
角斗士有两种,一种是属于角斗场的,一种是私人带来的,自己带人互相角斗的情况不多,多半是有私人恩怨。
带人挑战角斗场的就很多了,因为有一个好处,就是胜利了可以获得丰厚的赏金,所以大多数人都选择带人来攻关。
因为角斗场会在观众的赌资中抽取分成,所以观看的人越多、下注的人越多越好,至于角斗士的性命就无关紧要了,他们的使命就是奉献一场精彩的打斗。
“对了,聊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叫赵信,你呢?”
“我叫杰拉姆。”
互通姓名之后,我们各自休息了。
在这黑咕隆咚的石牢里,分不清时间,就在我刚睡醒不久,杰拉姆还在打着呼噜的时候,我再次被带了出去。
因为上次战斗轻松获胜,所以今天我将同时挑战三个人,这些人的主人依然是乌奇,他没有更强力的奴隶,只能依靠增加数量来取胜。
看来他铁了心要在角斗场赢一笔,从塔姆口中得知,我的赏金已经从二十枚金币增加到五十枚了。
看台上的观众比昨天更多了,也更加沸腾,塔姆满脸堆笑,可以看出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这三个人比上次的人并不强,但是多了些配合,可是比起无畏先锋的士兵可差远了,何况我已经变成了比之前不知强多少倍的赵信,虽然赤手空拳,依然力拔千钧。
昨天因为头脑混沌,并没有全身心投入战斗,今天就不一样了,我专注于这场战斗,用了比昨天还要短的时间就把三个人打倒在地。
因为他们投降了,所以我没有下杀手,除了乌奇咬牙切齿之外,所有人都在为我欢呼。
这次我获得了五枚银币,等我回去以后杰拉姆也被带了出去,这时候我才发现他的身材异常高大,至少比我高出两头,腰围粗了不止一圈,好家伙,简直如同巨人一般。
过了好一会他才回来,手里拿着一枚银币,只是看他的样子要艰难的多,因为当守卫把他送回来的时候,我借着火把的光亮看到他浑身都是血迹。
“你怎么样杰拉姆?凭你的身材应该不会受到这么重的伤才对。”
“这不只是我的血,还有那畜生的血。”
他依然气喘吁吁,话语中带着极大的恨意,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人被他称之为畜生,应该是有很大的过节,但是看他非常疲惫就没有再问。
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今天晚上并没有听到他打呼噜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