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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青梅竹马的狗血故事(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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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青梅竹马的狗血故事

    要说什么刀子啊枪之类的,秦淮见得多了,可是现实中的用刀子顶住了脖子,那是生下来头一回!

    “大……大哥,有……有话好好说,要是你们拍剧需要群众演员我可以来,我保证绝对不需要任何费用!”

    身后的人沉默了一下,然后缓缓的说道:“你转过来,我有话问你。”

    秦淮听话的缓缓转身,要是这刀子捅在身上,那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卡带可没有治疗这个功能。将整个身子转了过来,借着昏黄的灯光秦淮看清楚了这个人的模样,男人有点土里土气的,脸盘消瘦,也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饿的,拿刀的手一直在颤抖个不停。

    秦淮觉得眼前这个人有点眼熟,可是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

    “我问你,你和丽丽到底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因为你,丽丽这些年才不回家的?”

    这不正是那个在曼斯顿酒店门口被自己拦住的人吗?

    “哎,故事来了,不过我没想到这么快。”卡带很不合时宜且幸灾乐祸的说道。

    秦淮真相破口大骂,可是看眼前这个男人那紧张的模样,真怕手一抖就给自己放点血,所以他选择了跟男人慢慢的对话。

    “高……高粱哥是吧?”

    提到这个名字,高粱的手颤抖的更凶了,刀也更贴近秦淮的脖子了,“你……你……你到底和丽丽是什么关系?你为什么会知道……”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砰”的一声,高粱应声到地,他脑袋后面露出了一块红色的转头,俗称:板儿砖!

    “高姐!你怎么会在这里?”看见高若美那张有些精致的脸,秦淮兴奋的吼叫道。

    高若美上下打量了一下秦淮,然后又看了看地下躺着的高粱,很随意的说道:“去跳广场舞了,怎么啦?”

    秦淮真想立即就给报社去投稿:“广场舞漂亮姐姐勇斗歹徒,一板儿转拍翻坏人!”

    “这到底怎么回事啊?就你这穷小子还有人劫财啊?啊……不,难道是劫色?”从高若美那暧昧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的八卦之火又开始熊熊燃烧了。

    秦淮本来想转身回家的,他才懒得管这种破事呢,可是看高若美的样子,是非要听听故事不可了,而且看她的身手,就算是赤手空拳威胁值也要比高粱高出许多,所以秦淮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这不说还好,高若美眼中的八卦之火燃烧的更加猛烈了,非要等着高粱醒来听故事。

    仔细的考虑了一下,秦淮还是决定解决这个麻烦,一来是能讨好房东,二来看高粱的精神状态有些恍惚,谁知道这家伙下次出现的时候会做出什么事情呢?

    大约十几分钟之后,高粱终于渐渐的缓醒,对于高若美的成熟与美丽,高粱有点怯怯的,可是当他看到秦淮也在时,人格就瞬间裂变,“你告诉我,你到底对丽丽做了什么!”

    秦淮连拉带拽的往回扯衣服,“放开!放开!这衣服是我借别人的,弄坏的要赔的!你知道这衣服多少钱吗?”

    经过了一番争斗,高粱终于松开了皱皱巴巴的西服。

    高若美在一旁淡淡的说道:“这下必须要干洗了。”

    该死的,怎么会如此莫名其妙的被拖进别人的恋情中!

    “你和丽丽真的没关系?”高粱的神情有些呆滞。

    秦淮一下子变得不乐意了,“你刚才怎么不相信?本来这衣服我可以不用干洗的,弄出来成本费你就相信了,你的确是生活在经济体系下的好男人啊!”

    高粱失魂落魄的说道:“有钱人是不会在意一套西装的,而丽丽是很喜欢钱。”

    似乎是想通了什么,高粱开始讲述了一个普通而又不是很平凡的故事。

    高粱和他尤丽从小是在一个村子里长大的,从小高粱就是他尤丽最好的玩伴,高粱有什么好吃的都留给他尤丽吃。那时他尤丽还不是这个名字,是叫他美丽,名字虽然土气了一点,但那时的他美丽真的是村里最好的姑娘。人又漂亮,学习也好,心地还善良,村里的大人有不少都想让他美丽做儿媳妇,可是要说村里感情最深的,除了父母就是他的高粱哥了。时间就这么一点点的过去,而快乐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两人的学习成绩都非常好,而两人都考上了省外的名牌大学,可是两家都是老老实实的农村人,东拼西凑都凑不齐让两个孩子上大学的钱,两家加一起的话就只能供一个。高粱心疼他美丽

    ,主动把钱让出来让他美丽去上大学。从此以后他美丽在大学里学习,高粱就外出打工供他美丽上大学。

    一转眼四年过去了,原来两家商量好的,等他美丽大学毕业就回村与高粱完婚,可是高粱却发现他美丽渐渐的变了,不仅是思想变了,连名字都改了。她说上大学就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否则上大学是为了什么呢,就这样回到那个山里去重复老一辈的生活他尤丽不愿意。高粱从小就顺着他尤丽,而且她也说的很有理,所以高粱就在他尤丽工作的城市打工,一方面是为了补贴家用,另一方是等着他尤丽有回心转意的一天。

    但是人只要习惯了好的生活,想要再回去那种贫苦的生活是千难万难。刚开始她只是表现的有些抗拒,越到后来就越觉得高粱有些让人厌恶。因为一身土里土气的高粱在她那些光鲜亮丽的同事眼里就是个乡巴佬,和高粱走的近了那些同事也会认为他尤丽是乡巴佬的。

    所以到了最后他尤丽悄无声息的离开了那个城市,高粱这一找就是三年,最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他尤丽,不过不是在马里奥公司而是在其他公司,后来忍受不了高粱的纠缠,他尤丽直接辞去了工作,来到了马里奥公司。

    高粱自然找到了他尤丽,不过这一次他怕他尤丽再次逃跑,所以就回去找自己的准丈母娘了,哪知道丈母娘变脸比他尤丽变的还快,想娶她女儿可以,但是要三十万彩礼,否则就一切免谈。

    所以两年之内高粱就再也没有找过他尤丽。

    “那你为什么又回来了?你把彩礼钱凑够了?”两年,只用了两年!高粱这赚钱的速度可以啊。

    高粱落寞的摇了摇头,“没有,不过我这些年也有些积蓄,陆陆续续的凑了25万。”

    高若美奇怪的问道:“你为什么不再过两年,这不就凑够30万了吗?”

    说道这里高粱似乎一下子又疯狂了起来,“丽丽他妈要把丽丽嫁给一个有钱的远房亲戚,就要在今年完婚,我有什么办法!”

    “可是你丈母娘不是已经说了要凑够三十万嘛,没凑够一切都免谈啊?”秦淮也开始有些气愤了。

    高粱慢慢的拉开了工作服下的T恤,在腰部有一个长长的刀口,那伤口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狰狞。

    (待续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