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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深秋了,大地一片凄美,苍凉,而深沉……
当那绚烂如霞、金黄如烟的枫叶随风飘落时,片片撒却的是浓浓的热情,在迷蒙的烟雨中摇曳,在黛色的青山秀水之间徜徉。
帝都的大街,萧凉。街道两旁的大树,空留着残枝,那遮天的树叶仿佛在那一夜之间,就因为瑟瑟的杀气而飞离。
大地死一般的沉寂,而这个秋天的往事,给帝都的百姓留下太多了的记忆。光阴荏苒,秋风肃杀,谁也不知道明天又会发生什么。
离帝都杀人夜已经过去一个月了,百姓们都还畏畏缩缩地不大敢出门。虽然老爷子把事态控制在了一定范围,没有造成误伤,但谁的心里不怕啊!
经历了20年前那一夜的人,也开始想起了当年老爷子在帝都是如何大杀四方的。
当年,陇海帝国立国不久,根基不稳。被吞并的残余势力勾结另外两大帝国,意图颠覆陇海帝国。
一夜之间,十万士兵哗变,一半禁军造反。
危机之间,是老爷子三通追魂鼓召集了家将,一夜之间,将反叛的士兵杀得干干净净,一个不留。
当年的人头堆满了大街小巷,就是直到今天,街头的水井里,依然还有血腥的滋味。
20年后,人们似乎已经忘了当年的事。但追魂鼓再度响起的时候,众人才想起帝都还有这么一位杀神。也因听闻鼓声,而无人敢触其锋芒。
甚至,在第二日的朝会上,也无人敢当众提及此事,皇帝老儿也装傻充愣地不知。
老爷子,威名不减当年。
可那小纨绔就令众人哭笑不得了。
一场刺杀,据说把姜云吓得屁滚尿流,丢尽了姜家的颜面。听说,这姜云要到他二叔哪儿去避避。毕竟那儿是军人的世界,是姜家的世界。
不由地,众人万分惋惜,姜家怎么出了这么一号人,丢脸不说,姜府,以后可咋办啊!
老爷子其实也不同意姜云去蛮荒,可架不住姜云的哀求,也知道自己这个孙儿的本事,想到哪儿毕竟是姜昊鹏的天下,安全不会有问题。
再说,整天窝在帝都,也没什么出息,出去见见世面也好。想通了这点,老爷子才点了头。不过叮嘱姜云,不许深入蛮荒。
胖子等几人的老爹也没什么意见,与其放这个几个纨绔在帝都祸害百姓,还不如赶到蛮荒去历练历练。
再说了,这几个月,这几个纨绔表现得还蛮不错,尤其是赢了比武,让姜系一派的人是声势大涨,也给几家涨了脸面。
随行的人,除了姜云的亲卫队外,还有张子轩这个一直暗中保护姜云的蓝阶,以及那位姜家的客卿冯习,也是蓝阶。
虽说人不多,但就这一行人,只怕在帝国就能横冲直撞了。姜云几人的身份就不说了,那30人的亲卫队都是清一色的绿阶。如果不出动紫阶的顶级高手,谁也不可能拦下这么一群人。
当然了,一直照顾姜云起居的福伯,虽说年纪大了,但说什么都要跟着姜云一起。
而姜一,自是是不能少了的。
2个月前,姜一通过了姜云的考验,留了下来。这次到蛮荒,姜云自然不会落下他。只是这个姜一对任何人都是不假颜色,一副冷冰冰的面孔,就算对着姜云也只是稍微恭谨一点。因此,也就没多少人理他。
胖子几个算是第一次出远门啊!看什么都新鲜,一路上闹了个鸡飞狗跳,路过的州府没一个能安生的,都是像请神仙一样的,赶紧把这一群害虫给请了出去。
走了不到七天,来到帝国山阳郡下得一个县城知远县。知远县,不大,县城不过几万人口,一县也不过数十万户,算是中等县。
而这个县城,其实已经偏离了姜云等人的路线。只因为,这是福伯的家乡。正好趁此机会,姜云带着福伯回来看看。
福伯在帝都没什么亲人,也没有因为照顾了姜氏几代就自居其功,甚至连他的儿子孙子他都留在知远县,没让他们到帝都去享福,这也是姜府一门众人如此尊敬福伯的原因之一。
临近家乡了,福伯心中也是激动异常。10来年了,他都没回来过,年纪大了,不好走动了啊!
只是,最近这几个月,小少爷拿了不少丹药,令福伯的身体强壮了不少。甚至,福伯感觉自己的身子骨比年轻的时候还要健壮。可不咋地,现在福伯可是后天3级了。
虽说,福伯不愿意姜家照顾自己的后人,但姜家也不能亏待福伯啊!
因此,在这知远县的城郊,福伯一家也是有好大一块庄园的。因为福伯的关系,县城里也没人敢来找麻烦。
远远一座庄园就显现在众人的眼底,坐落在半山腰的庄园,粉墙环护,绿柳周垂,院中甬路相衔,山石点缀。甚至还有亭台楼阁,清幽秀丽的池馆水廊。一座二十多米高的大假山峥嵘挺拔,气势雄伟,矗与庄园的正中。
“好地方啊!福伯,你可真会享受啊!”胖子在一旁打趣道。
“哪里,哪里。二少取笑老朽了,还是老爷厚道啊!爱惜我们这些下人。”福伯笑呵呵地摆摆手。
“快到了,快到了。”福伯的嘴已经闭不上了,满脑子的都是自己儿孙的身影。
子孙满堂,夫复何求啊!
这辈子,跟着姜家,是跟对了。
已经是深秋的时节了,众人一路上走在黄阡紫陌之上,就只见两旁都是一片片的金黄色,空气里弥散着浓郁的稻香。
“今年又是个好时节啊!”姜元化也是穷苦人出生,对这稻子有种天然的亲近感。
“福伯,这方圆数百倾的良田都是你家的吧!收成不错啊!大伙快点,打牙祭去啦!”猴子一催马,急速而去。
“这吃货,吃的再多也不见得长点肉。”胖子嘟囔着,也是双腿一较劲,跟着姜云一起赶了过去。
“什么人,来人止步,皇家庄园,不得擅闯。”众人堪堪赶到山脚,就被十余人拦了下来。
“我们走亲戚的。”猴子自然不敢怠慢,福伯在姜府的地位谁都知道,这些人都算是福伯的下人,怎么也要给几分面子。
只是姜云在后却紧皱了下眉头。
“什么亲戚,没听我家主人说今儿有亲戚的。”为首的一人倨傲地看着这一行人,虽然知道这些人身份可能也不低,可能高过自己的主人家去?
福伯没想到自己10余年没回家,家人就猖狂成这个样子。要知道,就算是在姜府,都没人敢这么嚣张。就算有,也早被老爷子给踢走了。
这要被姜府的人知道了,那福伯维持一生的名气岂不完了?
不由地,福伯的胡子就有点发颤,浑身也气得发抖,这些不成器的子孙,丢叶家的脸啊!
姜云自然知道福伯在想什么,上前轻轻拍拍福伯的肩膀,“福伯,事有蹊跷,先别伤心。”
姜云使了个眼色,姜元化一提缰绳,催马走上前去,一拱手,“这位小哥,不知姓甚名谁。我等是叶家的远房亲戚,今日里顺路来拜访拜访,还望通禀一声。
福伯,姓叶,叶福。
“叶家?什么叶家!去去去!”为首那人不耐烦地道,“听清楚了,大爷我马三,这是皇家别院,没有什么叶家。警告你们,再往前闯,杀了你们也是白杀。”
福伯的身子不抖了,但是脸却白了。
这里不是叶家是哪里?虽说十来年没回来,福伯还自认不会老眼昏花到这个地步。是不是叶家出什么事了?
姜元化翻身下马,笑呵呵地迎了上去,很热情的握住了马三的双手,“原来是马三爷啊,失敬失敬。”
马三就感觉手里多了点东西,不动声色地收回了双手,放在了袖子里,偷眼一瞧,黄橙橙的一锭金子,心里有了主意。
一凑头,马三在姜元化耳边低声道:“城里三弄巷。”
说完马三就回身大声嚷嚷道:“赶紧回去,这里不是你们待的地方。”
猴子一勒马,赶到姜云身边,“三少,咋办。”
姜元化也来到姜云身边嘀咕了几句,姜云的眯了眯眼,闪现出一点精光。
福伯可以说是最了解姜云的,比他家老爷子还了解姜云,知道姜云这是动了杀心了。
福伯家的庄园都有人敢抢,还真是吃了龙心凤胆了,连姜家都没放在眼里。
福伯,可以说是除了姜云的亲人外,最亲的人。姜家的人,本来就为没有照顾好福伯的后人有点内疚。现在,居然有人在姜府眼皮子底下,抢了福伯家的庄园,而且现在福伯的家人生死未知,你让姜云情何以堪啊!
不由地,姜云这庄园的人判了死刑。
秃子那是火爆的脾气,一见眼前这阵势,一拨马就要冲上前,却被猴子拦住了。
“到县城。”姜云一拨马,撒开了就往城里跑。
庄园的事小,福伯家人安危事大。现在最要紧的,是弄清楚福伯家人的情况,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杀上庄去。
众人一溜烟地跟着姜云而去,转眼之间,就没踪影。
“哟呵,都是宝马啊!”马三心里羡慕啊,看来这叶家的人都是土豪嘛,方才就该多敲点。不由地,马三心疼不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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