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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大汉与匈奴的这一场决战,史称“漠北之战”。大将军卫青、霍去病各率骑兵五万深入漠北,寻歼匈奴主力,一并被调动起来的还有数十万步兵、数万匹军马。这场战役,实实在在的倾尽了大汉的国力,再往后的近百年,都再也没有这样大规模的战斗、这样气魄的君主、这样天才的将领。
不,再也不可能有这样的大将军。
阿娇并没有全程跟随,事实上长安的事情、军队中的言论也不可能让她这样。但她还是尽可能抽出时间到塞外去,很多时候她并不现身,只是乔装改扮,隐藏在牧民中、士卒中、甚至匈奴人中,以不同的身份旁观这场战争。
她有这个际遇、这个机会、这个条件来研究这场由于史书惜笔、而后人未能得知详情的战役,阿娇当然不会浪费棍震九天。她为之激动。
她记得长云暗雪山,也记得百战穿金甲,五万骑兵登山望烽火,饮马傍交河,其间壮阔之处令人战栗。而到匈奴人族群中,那种战争失败、家园失落的悲痛如此哀凉——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
匈奴人没有文字,古老历史凭借口耳相传,有一次她替一名匈奴年近六十的老人找来他失落骏马。他告诉阿娇:“匈奴人活过四十就算长寿,到这四五年,大汉出了个卫青,又出了个杀神霍嫖姚,多少匈奴儿郎葬送性命——唉,他们都说,以后女人都不要生儿子,二十岁就被鬣狗吞吃了,简直浪费。”
老人的语气倒是平静的,只是陈述。阿娇为之恻然。
是。很奇怪的吧,在长安她是皇后,指挥着帝国巨大的政治机器运转,生产运作出不可计数的财富,然后运到前线供战士消耗,支撑这场战争。她也像所有人一样,为每一次大胜而狂喜,为杀戮敌人的数字而暗暗得意——
可战争的残酷,唉,战争的残酷,谁不动容?
你在这边的河滩、草原、沙漠、树林中走动,若是不慎,便会踏着尸骨。它们在月光下看起来是一般的森寒,其中有许多是长安城昔日的公子哥儿吧,保不定是哪家红妆的梦里人呢。
“以前的匈奴是多么强大啊,冒顿单于带领我们的祖先,蚕食诸侯,迫走月氏,逼迫那些小国家迁徙,整个北方都是我们匈奴的。”老人激动起来,喃喃地说,“当时我们怎么说的来着,南有大汉,北有强胡,胡者,天之骄子也。我们是长生天最值得骄傲的儿子。”
是,你们一度是。这场战争后你们失败,被迫一路向西迁移,听说到过阿拉伯国家,最后在匈牙利歇脚,间接导致了罗马帝国的灭亡。到哪里你们都是无往而不胜的,只除了遇到强汉。
再到后来,整个人类的历史学家反复考证,也不知你们最终去了何处,你们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阿娇看着匈奴士兵骑在矮小的瘦马上,一个又一个奔驰而去,这样的滔滔人流就像历史之河的某种化身一样。她感慨得无以复加。
他们就这样流向虚无了。这一场战争下来,他们十能存一否?
谁说生命珍贵,不是有一句话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无论怎样的功业,最后还不是消亡了。无论怎样的繁华,最后还不是过去了。
你看所罗门王最繁盛的时候,还不如这一片百合花。
长安未止,长乐未央。然而哪里有真正的长乐?有的不过是夜如何其,夜未央!
她一直听人说,在刘彻和她的共同努力下——当然,主要是在她的努力下,帝国人民已经过上了富足生活。然而事实是,无论走到哪里,她还是发现自己的人民令人惊异地贫困、令人惊异地顺从。她知道自己的种种举措不过扬汤止沸。
但这世上当然有永恒。就像千年万载,世上永只会有一个天才将领霍去病一样。
他对骑兵的指挥、对时机的把握、对长途奔袭战的掌控简直已经炉火纯青、登峰造极,完全成为一门艺术。他率领从骠侯赵破奴、校尉李敢等部下出塞后,同右北平郡太守路博德等会师,率军北进2千余里,越过大沙漠与左贤王部遭遇。
霍去病当即指挥军队对左贤王部展开猛攻,霍去病仗着武艺高强,率先冲杀,夺取了左贤王的指挥旗鼓,匈奴兵大败溃逃,左贤王部队、手下尽失,不得已率亲信弃部逃走——
那是真正的血流漂杵,凭这一战,足以使神鬼夜哭。
霍去病随即率部追击左贤王,到入夜歇息的时候,他几乎是沾着枕头就睡过去妖孽兵王。阿娇抬起他的胳膊放回衾被中,触手冰冷,是来不及脱下的铁衣铠甲。
到现在,霍去病已经完全长大了,阿娇可以很骄傲地说,世上再没有比他更完美的青年。而他所成立的功业,连她都要仰望惊叹,甚至为之目眩。
她忍不住凝视他的脸,那么秀美的轮廓,疏朗的眉目,单薄坚毅的嘴唇,眼睛的线条流丽到惊心动魄,可惜劳累过度,无瑕打理仪容,下巴上冒出青青胡茬。她记得他还是小小孩童的样子,她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绊在脚下,偎在膝上,当时她想,这就是依依膝下。
阿娇觉得不可思议,查探的士兵将种种情况汇报给他,她悄悄听了都觉得千头万绪无法梳理,他是怎样在片刻沉思后作出精准决策?
竟然无一错误。
阿娇轻轻拔出霍去病的刀,刀口尽卷,还残留血痕碎肉。她走到帐门边看,明亮的月光照在刀身上,如同糖霜一样。而尽力向南方望,仿佛还可以看到白骨露于野,无人去收去管。
连她这样的人都忍不住心惊。
杀了这么多人,会折福的吧?突然冒出这样可笑的念头,阿娇自己也觉滑稽。就像她自己杀的人少了似的。
豺狼在邑龙在野,王孙善保千金躯。阿娇承认,是,在她心中,他已是千金之躯。
她是个从不顾惜自己的人,她待己甚苛。但这一刻她着实顾惜他。
霍去病睡醒了,一睁开眼就喜悦地哑着嗓子叫:“阿娇!”
阿娇握住他的手,她问他:“这次杀敌多少?”
“至少七万。”霍去病大致算算,神色并不见得高兴,“我们损失了一万。左贤王部完全被击溃了,现在只要抓到左贤王就可以。”
阿娇忍不住握紧他的手。连她也有一种荡气回肠感觉。
“不知舅舅那边怎么样了?”
“他们已经找到了匈奴单于的踪迹,正在向那边进发。”
“哦。”霍去病笑了一下,“如果抓到匈奴单于,那么就真的可以太平长安了。”
阿娇没有说话,她突然拉近霍去病的手,轻轻贴在脸上。这动作一出,两人同时吓了一跳,她是因为太长时间从未真情流露,他是因为惊喜过甚。
霍去病下意识抚摸她细致脸庞,他忍不住流露出沉醉之色。
多少次,在疲累的行军途中,在尸山血海之中,在极度的艰苦和煎熬之中,他想起她的容颜,他心中为之温暖。她小小的美丽脸庞如同明珠,点亮他生命。
他想要配得上她,为之一生努力。练剑、读书、从军、打仗……多少熬不过去的关口,他不对任何人诉说,只默默在心中叫一声阿娇。
阿娇,还好世上有你。阿娇,我想娶你。阿娇,不要生我气。阿娇,能不能笑一笑,我贪恋你笑容。
可下一秒,霍去病赶紧收回手,对上阿娇疑惑眼眸,他掏出手帕来边擦边解释:“咳,打完仗就睡着了,都没来得及洗手……”
两人一起笑出声。霍去病不好意思:“沾了血的,不能碰你。”
阿娇摇头:“你当我是谁?我也杀过不少人。”
“用剑?”“用剑,一对一公平对决朱仙。”霍去病将阿娇裹进被子里,牢牢抱在怀中,阿娇也不以为意,她告诉他:“我永远记得的一个对手,她叫石观音,她武功其实比我高明,可她死在我剑下……”
她终于肯将往事告诉霍去病。
霍去病听的时候始终很沉默,阿娇只在兴致来的时候讲一点,他并不催。他知道阿娇的谨慎,长河渐落,时空流转,她所在意的一切都过去了,黄金不过土块,珍珠不过砂砾,金冠犹如枷锁,宫殿不过牢笼。
她看似坐拥天下,但真正拥有的不过是这一点回忆。
回忆中如同星芒一样的感情碎片,护住心口暖意。
她是很敝帚自珍的一个人,只要是属于她的,她总看作最好。这样的人,做她的恋人、朋友甚至对手,都会很幸福。但也有对应的缺点,她很容易会抱住最开始的感情,最开始的恋人,最开始的世界,永存于心,拒绝一切。
最后,在狼居胥山边才追上左贤王。霍去病已出色地完成了全部任务,取得了前所未有、足以彪炳史册的功绩,三军也终于松弛下来。狼居胥山上青草足有一尺高,到晚上的时候,被月色一照竟然整座山呈现淡淡蓝色,远看如同巨大莲花。
阿娇说:“我才知道什么叫‘山似莲花艳,流如明月光’。”
“这诗是谁作的?”
“一个姓萧的皇帝。”
“呵,我还以为是‘我’作的。”霍去病笑,关于谢琛的事情他总听得兴致勃勃,甚是好玩的样子,并且十分得意于自己前后两世不变的好眼光。
“你当然也做了很多诗,你们谢家就没有不会作诗的。”阿娇表示肯定与赞赏,“有首词这么写,‘柳丝长,春雨细,花外漏声迢递。惊塞雁,起城乌,画屏金鹧鹄。香雾薄,透帘幕,惆怅谢家池阁……’”
“谢家真有这么好?”
“只有更好。”阿娇不自觉凝视远方,微微惆怅,“一直过了一千年,人们还在诗文里怀念王谢,怀想着你们家的花园、阁楼,你们家的芝兰玉树、锦绣儿女……”
“喂,我是霍去病。”霍去病笑说,并没有愠意。
“抱歉。”阿娇温存地说,目光流连过他秀美面容,“我老了。老人总爱回忆过去。”
霍去病摇头,含笑叹气。
夜风呜呜地吹,山的影子那么巨大,两人并肩坐在草地上,天上星斗摇摇欲坠。
“他是叫‘慕容紫英’吗?”许久,霍去病轻轻说。
“……嗯。”
霍去病沉默。
“我是个老人。”阿娇轻言细语,“我有太多过往,去病,不像你,干净、简单、无负担,我早已不适合再谈感情。”
“我希望你忘记他。”霍去病直截了当地说,“但若你不忘记他,那我当然还是一样爱你。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阿娇,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对你的感情不会减少一分一毫。”
阿娇震动。
“你总说你老了,”霍去病说,突然顽皮,大声念道:“多少人爱你黄金年华、青春美貌,他们爱你倾城之色,真情或错爱。只有一人爱你圣洁灵魂,爱你被岁月暗改容颜,爱你眼中永恒忧伤……”
阿娇笑得弯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