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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华打扫了房间回到冯家双床边,捡起空掉的啤酒瓶叹气。自从黄金荣的死讯传出来,冯家双就气得将自己埋到被窝里喝酒,不肯起来。
“家双,算了,钱财乃身外之物,能帮杨梅报了仇你兑现了承诺保住你的小命就很好了,做人不能太贪心。”
看高耸的被褥没有动静,阿华摇摇头,放弃劝说下去地下室,那里,冤骨杨梅依然静静躺着,淡蓝色的骨架依旧冰冷清透,只有髋骨下面右侧缺失了股骨。
冯家双那天帮黄金荣换的骨不是他下属张光才的股骨,而是冤骨杨梅的骨头,杨梅亲自报了仇想来心愿已了,可是没想到,杨梅心急黄金荣死得这么快,当初承诺冯家双的大笔钱还没有到手就呜呼哀哉,难怪贪财的冯家双郁闷了。
阿华站在冤骨面前,总觉得她看上去别扭,髋骨下空荡荡的地方特别刺眼。他找出一套黑色西装,留冯家双一个人在家生闷气,出门了。
今天是黄金荣的追悼会,他混在人群中目睹了追悼会的全过程。
听闻黄金荣被发现时死状凄惨无比。张着嘴翻着白眼,手里拿着从嘴里掏出来的食道和肠胃保持咀嚼的动作,赃物沾满了他满身满脸,吓得给他收尸和整理仪容的殡仪馆工作人员辞职不干。
阿华从角落看过去,玻璃棺中的黄金荣微微翻着白眼,即使被整理过,依旧看得出他死时恐惧的神情,面部肌肉扭曲僵硬,脖颈干瘪。
参加追悼会的亲眷夸张地哭喊,却不难发现他们没有一个敢正视黄金荣的遗容,毕竟他死得太蹊跷死状又太恐怖了。
葬礼过后,阿华和殡仪馆人员谈妥进去焚烧炉,准备等黄金荣的儿子收拾了骨灰好去领走冤骨杨梅的股骨。
没想到他儿子听说有一根淡蓝色的股骨没有烧掉完整保留,吓得不敢进去,放弃认领骨灰。
阿华感慨黄金荣作恶多端最后连入土为安都做不到,人死灯灭这样的结局也未免太过悲凉,于是,包裹了股骨后替他把骨灰收拾整理好,交给殡仪馆工作人员处置,付了钱请他们代为落葬。
此时,一名穿着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正巧路过,驻足不前深深看了阿华一眼。
回到家中,惊讶地发现冯家双正在等他。
“阿华,你去殡仪馆了?”
阿华点头:“我把杨梅小姐的骨头带回来,她报完仇却肢体不全,我觉得还是帮她留下全尸比较好。”托腮,觉得说一副骸骨为全尸不太合适,却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才好。
“哎,造孽的人死了,怨恨的魂魄也该消散了。走吧,我们走她一程。”和阿华下去地下室,将股骨放到骨架髋骨下方。
冯家双双手合十,默默有声:“杨小姐,黄金荣这下子是死绝了,你亲眼看到亲自下的手,你可以安心去转世投胎了。”
抬眼看向台子上的冤骨,还是淡蓝的色泽冰冷的气息。冯家双冷汗滴下来。
“杨小姐,你不会恩将仇报吧,我虽然不小心帮着黄金荣剔骨,但是也帮着你报仇了。你可千万想想清楚,不要冤枉了好人……赶紧去地府报到吧,否则阎王老爷那里登记的好胎数量有限,你去晚了就亏大了。”
阿华心想这小子又开始胡扯了。但阿华也觉得奇怪,既然冤骨是因为怨恨形成的,没道理报了仇还怨气不散。
冯家双越发地紧张,对着冤骨又是磕头又是烧香,甚至请来和尚作法超度,依旧不见成效,终于他受不了了,自暴自弃地吼着:“爱咋地咋地吧,反正我命硬,我俩比比谁先克死谁。”气冲冲地回房睡觉去了。
阿华哭笑不得,杨梅已经死了你俩比个啥。一个人站在地下室看着冤骨,阿华心头隐隐感到悲伤,这是个可怜的女子,她究竟有什么没有了却的心愿呢,为何执着地不肯就此离去。
一片绿油油的麦田,蓝蓝的天绿色的水,山间紫色小花迎风飘荡。阿华独自站在田间感受微风吹拂,心中充满了温馨与满足,这就是他要的生活,与世无争安静祥和。远处砖房里走出一个佝偻着背满头华发的老妪,阿华鼻子一酸,落下泪来:“娘~~~”
“啥意思,杨小姐想家了?”冯家双脸色很难看地瞪着阿华:“你该不会又把骨珠拿下来了?”大有你敢说是我就抽死你的架势。
阿华讪讪笑道:“我想既然杨梅给我托过梦要杀黄金荣,那她也可以通过梦境告诉我她现在的想法。总比我们这样胡乱猜测的好。”
冯家双气呼呼操起酒瓶灌酒:“麻烦,既然这样你电话程欢吧,买了火车票我们送她回家。”
“好。”阿华立刻拨了电话,开始收拾行囊。
第二天,冯家双重新将冤骨杨梅装进骨盅登上了特快软卧列车,找到床铺将行李放下,阿华感慨:“程少爷真舍得花钱,我来之前查了一下,这趟列车票价2000多呢。”
冯家双懒懒躺倒在床铺上,和衣裹上纯白的被褥,撇着嘴不以为然:“你以为他为啥这么巴结我们……”
“因为你能把死人复活!”阿华接话:“如果把你的身份公开于世,我相信就算国家主席也会排队来巴结你。”
“所以说,我只能在暗巷子里接生意……否则这辈子不得太平。”
阿华赞同,叹气坐到床铺上看列车发车黑色倒退。骨盅被安放在冯家双床下,除了必备的生活用品,阿华发现冯家双的登山包里还放着不少稀奇的物件,其中不乏一些挖掘工具。
“你带这么多东西干嘛?”
冯家双枕着脑袋看书,听见阿华问话,咧着嘴笑笑:“杨梅的老家可是他们省著名的穷乡僻壤,但凡越是偏远的地方,林子里宝贝越多。难得出门一趟我可不想空手而回。”
三天后,冯家双顶着鸡窝头揉着眼睛从列车下来,行李全都挂在了阿华身上。
“家双,你快点,我们抓紧时间到最近的县里,否则晚上没地方睡觉。”阿华身上挂着四五十斤的东西催促冯家双,看得冯家双实在碍眼。
“鬼天气这么大太阳,阿华,我们不能先找地方睡觉晚上再出发吗?”
“这里的人入睡早,等你起床哪里找车进村。你还是入乡随俗吧。”推着冯家双,拦下一辆三轮车,谈妥了价钱两人上了车。
“两位要去的地方路不好走,我只能送你们到村口,里头还得你们自己走进去。”光着膀子皮肤黝黑的小哥淳朴地笑着。
阿华看冯家双将衬衫披在头上抵挡太阳自己窝在车上瞌睡,只能笑着表示不介意:“没关系,只是麻烦小哥了,耽误你一天的生意。”
小哥憨笑:“没事儿,你们出的价钱够我拉两天的行李了,难得遇到这么大方的老板,本来是两天的路程,我今个儿一定把你们送到村口。”说着更为奋力地踩着踏脚板。
果然,在傍晚时分,三轮车已经到了杨家村村口。小哥喘着粗气一边擦汗一边解释:“这里昨天刚下过暴雨,前头发生了泥石流把路给冲毁了,你们进去千万要小心,一脚一脚踩踏实了再走。”
阿华把冯家双从车上拽下来,这家伙打着哈欠精神好了不少,终于天黑到他出来活动的时候了。
“辛苦小哥了。”阿华又给他塞了50元人民币,小伙子推辞不掉,高兴得笑得眼角全是笑纹。
告别了小哥,背起行囊阿华将装着骨盅的背包交给冯家双,对他说:“快点走吧,杨梅家就在前头,你先想想怎么跟她解释她女儿的死因,我觉得弄得不好要闹出点麻烦,农村人迷信又团结,一家出了事其他村人都会来帮衬,冤骨的事情千万别闹大了。”
冯家双拍拍他肩膀:“放心吧,又不是我们害死她的,我们行得正站得直。况且你都准备了十万抚恤金给她老娘,又是送女儿回家又是给钱的,做人做到这份上,济公都自愧不如。”
阿华面色有点发红,这些钱都是冯家双的存款,瞒着他偷偷带出来没想到还是被他发现了。好在冯家双没说啥,默许了阿华的自作主张。他只是郑重地叮咛阿华:“你不准再把骨珠拿下来,听到没有。”
阿华讪讪道:“好好,我发誓不会再犯规了。”
果然像拉车小哥说的,村口的道路已经被泥石流冲坏了,刻着“杨家村”三个字的石碑也倒下横躺在泥浆里。
阿华从背包里拿出两双拖鞋,卷起了裤脚管换上拖鞋,看得冯家双眼皮直抽抽。
“阿华,你不会连牙刷牙膏内衣裤都带了吧。”
阿华一怔,理所当然地说:“当然,出门在外,贴身用品还是自己带的好,外头的不卫生”。
“难怪行李这么重。”冯家双叹息。
“你没资格说我,你带的那堆东西都是铁疙瘩。”
两人手拉着手小心翼翼淌着泥浆过去,最深的地方居然漫到了大腿,走得两人心惊胆战的。
终于到了杨家村的地头,阿华回头看走过来的路,后怕得很。刚才他一脚踩空如果不是冯家双及时勾住他腰间将他拉回来,恐怕他就淹在里头了。到现在腰间都隐隐作痛,惊叹冯家双好大的手劲,托住他的劲道不偏不倚正好将他扳回重心。
冯家双坐到地上,用干土拍着腿上的湿泥,加速湿泥的干燥,然后扒拉下来弄干净腿。
村口老树下蹲着一个衣服破烂抽着旱烟的老头,直勾勾地瞅着冯家双和阿华。
冯家双跟他打听:“老丈,知道杨梅家在哪儿吗?”
老头挪动满是黑泥的两只脚,背对他俩。
冯家双很不爽,正要上去理论,被阿华拉住。
“算了,我们去别家问问。”
两人一边打听一边赶路,终于在太阳下山的时候找到了阿华梦境中的砖房,破旧不堪。
“杨老婆子的女儿三年前去省城后连封信都没寄过一封,这些年杨老婆子日思夜想的耳朵聋了眼睛花了,这两年连话都不说了。”村里人这样说着。
冯家双和阿华同情地敲响了房门,半天没见人来开门,于是想起村民说她耳朵聋了。于是只能找到窗户冲里头挥手,这才引起杨老婆子注意给他俩开了门。
冯家双啥都不说,找了张床把骨盅打开,依次把骨头摆放出来,搭出人型。看到桌上有盘新摘的紫红色杨梅,冯家双挑了两颗放到骨架旁边,站开去。
阿华分明看到老婆婆眼泪滑下来,抖着手缓缓走过去,摸摸骸骨的头颅。
不需要语言,杨老婆子什么都明白了。
阿华悠悠叹着气,将包里揣着的十万厚厚几叠现钞放到床上,没想到杨老婆子看了一眼,手颤抖着扫过,人民币掉到地上。
冯家双拉住阿华摇摇头,将钱收起来,说:“你体谅一下老人家的心情吧,钱再多也比不上女儿能活着回来。”
阿华不赞同:“可是杨梅死了已经是事实,杨婆婆今后的生活怎么办,有了这笔钱起码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冯家双叹气:“如果你是她,你会要这些钱吗?”
阿华沉默不语。
杨老婆子用她粗糙的手抚摸着颅骨,眼泪一滴接一滴落到杨梅骸骨上。
冯家双扯扯阿华衣袖,指着骸骨说:“你看。”
淡蓝色的骨架渐渐消散了颜色,变回乳白色的寻常骸骨,怨气消散不见。
冯家双捏着佛珠双手合十,终于,冤骨杨梅了却心愿永远地留在了家乡和她母亲在一起了。
帮忙杨老婆子把杨梅入土为安,冯家双心情大好,叫嚷着要去村后头的小山坡树林野炊庆贺一番,也不想想现在是深更半夜树林里虎狼多。
阿华拗不过他,只能将行李寄放在村民家,陪他上山。
唱着不知名的小曲,冯家双背着登山包动作灵活犹如猿猴,速度比阿华快上许多,时不时停下等他。阿华喘着气艰难地爬着,心中疑惑,没见过冯家双锻炼身体,整天不是吃就是睡的,体力怎么这么好。
终于爬到一处平坦的地方,冯家双手里提着不知从哪里抓来的小鹿对阿华说:“休息一下,让你见识见识我烧烤的手艺。”
于是两人又莫名其妙开始在山间烧烤野味。阿华不得不称赞,冯家双的手艺还真不错,烤得外酥里嫩的,即使没放盐也喷香十足,吃得心满意足。
两人吃饱了还剩下小半烤肉在篝火上继续烤着,然后躺在平地上仰望天空,只见银河横跨在天际,星星点点十分美丽,阿华感叹,在喧闹的城市永远都看不到这等美景吧。
耳边响起细碎的脚步声的“呼哧呼哧”的呼吸声,阿华转头,见一只浑身漆黑的动物蹲在他旁边,居然有着一双绿茵茵的眼睛。
阿华急忙爬起来看个仔细,不由笑出了声。这只动物只有人的膝盖这么高,耷拉着耳朵,摇着尾巴,就是最常见的土狗。想必是闻到这里的烤肉味过来寻食的吧。
阿华善心又起,撕了一块鹿肉扔到它面前。没想到野狗连看都不看一眼,径直跑到一边开始刨坑。
阿华好奇地看着它,只见野狗刨了半天从嘴里吐出黑乎乎的东西扔到里面,然后原路返回去。
冯家双也注意到这一幕,走到那个浅坑旁,捡起坑里的东西凑到篝火前查看,发生“咦”的声音。
“怎么了,家双?”阿华走过去。
冯家双转头,两只眼睛居然比篝火还亮:“阿华,我发达了!”把黑色物体送到阿华面前,说:“你看看这是什么。”
阿华接过来,发现上头长满了黑色绒毛,是一段细长的骨状物。
“这是什么动物的骨头吧,都发霉了。”
冯家双连连摇头:“不是动物,是人的!尺骨。”
阿华手一抖,冯家双连忙接过来:“嘿嘿,没想到刚到这儿就有收获。这是毛骨,是在自然潮湿环境里生成的,上头细毛状的东西是真菌繁殖的结果。”
阿华有点别扭:“你不会连这种荒郊野外的骸骨也感兴趣吧,又不是净骨。”
冯家双撇撇嘴,说:“你不懂,自然界里也可能孕育出许多形态各异的骨头,因为不可预知,所以就很稀罕了。虽然不像净骨有灵性,但是它们也是不错的收藏品。”
阿华不敢苟同:“我看你的品味是越来越低了,发霉的骨头有什么稀罕的,你要的话去挖坟头,里面发霉的骨头有的是。”
冯家双笑眯了眼:“可那些都不是黑毛骨。”耐心地解释:“真菌侵蚀骨头,导致骨质变异,运气好的话就能形成如同矿质般颜色丰富的硬骨。我的地下室里有些零散的骨头就是毛骨处理后留下的矿物硬骨。”
“说起这个……”阿华回忆:“的确很漂亮,虽然很斑驳但是都是自然的纹路,很有艺术价值。”
“是吧。”冯家双笑得更欢。
把毛骨原封不动地放回坑里,冯家双拉着阿华退到一旁,说:“这只狗一定是把毛骨当晚餐了,等着它再来埋,我们跟着它去找全副毛骨。”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