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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的惊呼声,隐约地传到了方敢的耳朵里面。他心头一凛,不敢怠慢,仔细观察着对手。
阿宾的身材虽然算不上魁梧,但很匀称,满身虬结的肌肉看上去像精钢一样结实,随随便便穿了一件白色的汗衫,胸口露了出来,纽扣肌非常漂亮。
他的脸平平无奇,是属于最为普通的中国男人的相貌,如果他一直耷拉着眼睛,那他更像是一个练健美的倒霉蛋,而不是一个拳手。
但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气势立刻就改变了。
他的眼神好像是闪电一样犀利,被他目光扫过的方敢也不禁打个寒战,这是杀人的眼神,如果不是双手沾满血腥,眼里绝对不会有那么凶恶的杀气!
方敢并不畏惧,他目光正面迎上,比杀人?老子杀得人比你多不知道几倍!
他是一个军人,他是一个特别的军人,在和平时期,依然要紧握钢枪的军人。他热爱生命,却不得不收割生命,因为他是军人,杀人就是他的职业。
两人的目光一触,各自都毫不退让,狠狠地瞪着对方,绝不会让自己在气势上输一筹。空气中,满布着浓烈的火yao味,仿佛一触即发。
紧紧是目光的交会,就点燃了观众的热情,这些内行都看得出来两人旗鼓相当,也不会有人真正担心方敢的命运,都在为即将到来的精彩比赛而欢呼。
歪嘴罗却是担心死了。
他好不容易挖来的会生金蛋的母鸡,恐怕就要交待在这儿了。老罗知道方敢很强,非常清晰的了解,但是,他不认为方敢能胜过阿宾。
没错,他拳脚娴熟,功夫了得,身体素质也是一流,无论强韧、力量、敏捷,都是上上之选,甚至可以说,完全不亚于南江任何一个王级的黑市拳手。
但他跟阿宾比起来,却缺少在擂台上生死相搏的经验。
阿宾,早年出道的时候,因为年纪小,外号叫作“少年”。但在几场比赛之后,他的外号变成了“杀手”,因为和他对战的对手,全都死了!
二十七战二十七胜,对手全部当场死亡。
有好几场比赛,阿宾都处在生死的边缘,甚至有一次,离开拳场后在医院里面躺了三个月。
这些生死之间的经验,菜鸟又能从哪儿来?老罗暗自叹口气,算了,就当二十万打水漂了!他现在盘算的,是到底在哪儿得罪了秦爷,这才是他最大的烦恼,如果秦爷真的对他有所不满,那他在道上也就不要混了。
他偷眼打量秦爷,但老头子却面色如常,依旧半闭着眼睛,似睡非睡,丝毫看不出什么端倪。
“哐!”
随着一声破锣响声,今天晚上的黑市拳比赛拉开了帷幕。观众已经被彻底点燃,满怀着期待,才一开锣,就大声地叫起好来。
赌盘临时调整没有花太长的时间,菜鸟的赔率居然也不是特别高,黑庄似乎还对方敢颇有信心,所以赌注几乎是一面倒地下到了阿宾身上。
穿着黑衣的裁判已经宣布完规则退场,其实黑市拳除了不能离开擂台,不能使用武器之外,也基本上没有什么规则。
两人对峙着,都没有急着出手。
阿宾也眯着眼睛,仔细打量着对面这个小子,似乎是在评估对手的实力。他站着一动不动,没摆什么架式,却仍然流露一种野兽的气息,仿佛随时要择人而啮。
方敢轻巧地踮步,他仍然需要运动来放松全身,对手出乎意料的强大,虽然他对自己仍然有充足的信心,却也不敢大意。
“嘘!”
两人迟迟不动手,引起了观众席上的一片嘘声,虽然懂行的老手都知道这是高手在观察和比拼气势,但看热闹的外行还是不少,他们要看激烈的搏杀,要鲜血的气味才能让他们兴奋。
“菜鸟,动手吧!”
阿宾挑衅式地冲着方敢竖起了中指,他双膝微曲,摆出了防守的姿势,这个菜鸟也同样是他见过最强的一个,但他仍然没有放在眼里。
方敢冷哼一声,试探性地跃上前,横腿扫向他的胫骨。
“来得好!”
阿宾大吼一声,眼球隐约变成了红色,浑身散发出嗜血的气息,但他却没有任何动作,身子甚至连晃都没晃一晃!
“嘭!”
方敢毫无花巧的这一腿硬碰硬地踢在阿宾的腿上,两人同时一震,各自踉踉跄跄地退开几步。
好硬的腿!方敢这一脚虽然是没有用上全力,但却感觉好像是踢到了钢柱上一般,腿上一阵痛麻。
他脸色凛然,开始重新评估对手的实力,这么硬的横练功夫,绝对让这个精干家伙的实力再上一个层次!
“好啊!快打啊!”
“杀手宾越来越硬了!”
观众的叫好声此起彼伏,横练功夫的阿宾,就算是挨打,也常常是欢呼的对象。不怕打,这是他的气势和不败威名的源泉。
阿宾却暗暗吸了一口凉气,这个菜鸟,太强了!
虽说是硬接硬架,他其实还是取巧了的,在方敢飞腿袭来的最后一刻,他感受到强烈的劲风,心头一凛,腿微微一侧,避开了胫骨的部位。
饶是如此,他仍然是痛彻心扉,站立不稳,连退了好几步。
这小子,还没有出尽全力!
他当然知道这菜鸟只是试探性的攻击,第一次打黑市拳的新手没有经验,不敢一开始就用全力,却往往是取死之道,黑市拳跟无聊的拳击或者搏击不一样,最快的,一合就足以分出胜负。
这也是他会愿意硬挨一脚的原因,这常常是他给新人的一个下马威。
但这次,情势却有些不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