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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四章:出发 Vip

作者:| 作者:有种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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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做两年前,碰到施满江这样的狠茬,大光只会比他更狠,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操着刀子都敢上。

    现在不一样了。

    以前帮会刚刚起步,容易受人欺负,要不凶残点,他们广鸡人在河间根本就别想生存下去。

    不只是他们,就连他们在学校念书的孩子,照样受尽欺辱,冷眼和蔑视。

    放佛他们那些从偏远乡村来的农民工,是一只只肮脏的老鼠,是不劳而获的窃贼,盗取他们河间人的钱财。

    大光决定改变这一切,他不但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更想着通过某种极端的手段,改变他们广鸡人在河间的地位。

    大光做到了。

    时至今日,大光已经不再是一个在街上跟人玩命的流氓小痞子,他是整个广鸡人的希望和未来。

    最起码大光是这么认为的。

    不论河间人怎么看待他们,反正每年春节回家过年的时候,乡里乡亲,家家户户,大光认识的,不认识的。广鸡人的那些父辈们,都会领着自家的孩子,提溜着家里最能拿得出手的礼物,上大光家拜年。

    不等进屋就先跪下磕头,哀求大光带他们家孩子上外边闯荡。

    头一年,大光开车回老家,造成整个县城都轰动了。

    有人羡慕就有人嫉妒。

    有人在背后嚼舌根,传大光在外边不是正经人,伤天害理的事儿都干绝了,给广鸡人丢脸,骂声一片。

    大光没说是不是,反正默认了。

    头一年跟大光的人不多,抢劫什么的,毕竟不是什么值得光宗耀祖的事儿,指不定哪天就进去了。

    第二年春节,大光又换了一辆车,价值七十多万的bmw。

    你说bmw,很多农民朋友不知道几个意思,但一说宝马,顿时眼珠子就亮了。

    “大光竟然开宝马车了。”

    你说冤不冤枉。

    姓和名就两个字,他一个字都写不来,就这样的一个人,开宝马车了。

    反倒他们那些念过高中的,到繁华都市打工,也只能进场,一个月一两千块钱,自己都不够花。谁家孩子工资超三千,那在十里八乡都是名人,父母说话嗓门都比别人高不少,不用吃盖中盖,腰杆子都是笔直的。

    大光那个泥腿子,居然开宝马……

    一个县城,总共不到十辆的私家车,可想而知有多轰动。

    问题是,不只是大光开了一辆宝马车,去年跟大光出去混的那帮犊子,全特么开车回家,最差的车都十好几万。要不就是在家盖楼房,建别墅,可把人眼红的。

    顿时,整个县都炸开了锅。

    当时,大光所在的县城,流行这么一句话——打工苦,打工累,不如混个嘿社会,又有钱,又有势,晚上搂着美女睡。

    一时间,吊毛成了多么令人向往的职业。

    第二年开春,元宵节那天,跟大光的那些吊毛全在大光家聚会,拜年,准备着第二天就出发回河间。

    也就是在那一天,同村的,外村的,认识不认识的人,都带着礼物和他们家的孩子上大光家拜年,央求大光带他们家孩子出去,给他们找一条出路,感激不尽。

    实在是穷怕了。

    一帮父辈汇成一排,都跪在门口哀求大光:“只要您点个头,不管做什么,我家孩子这命就你的了。”

    广鸡帮就是在那一天确定成立,并且茁壮发展起来的。

    大光觉得自己肩负着厚重的使命感。

    广鸡帮不能垮,否则,大光没脸回去面对乡亲父老。

    简而言之,施满江必须死。

    在当前和谐安定的华夏,绝不允许嘿势力做大,做远,必须转型,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他们广鸡帮只有转型才能有活路。

    吞并酒吧一條街,疯狂敛财是重中之重,刻不容缓。而突然蹦出來的施满江,則成了大光的眼中钉,肉中刺。

    施满江已經俨然成為大光眼里的奠基石,不杀施满江,他们广鸡帮的立足之本便会荡然无存,又以何面目去面对胡南帮,去跟那些酒吧的老板索取巨额保护费。

    电话那边沉默许久,旋即,大光吐出一个冷冷的字眼来。“找。”

    必须找。

    且不说施满江把他的兄弟小光给废了,就冲着那一个‘啵’,大光也绝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施满江居然随身佩戴着沙漠之鹰,显然不是一般人,大光有理由怀疑,施满江可能是军火走私贩。

    不管他是谁,越界了还敢这么嚣张,不知道天高地厚。

    “找到人之后,直接杀了。”

    话落,大光突然想到些什么,末了又补充了一句。“记住,手脚利索点,最好留下点胡南帮的影子。”

    施满江说他是从南华过来的,大光误以为施满江是南华人,因此,大光本能的把施满江跟南华王联系一块。

    施满江在河间都敢如此的肆无忌惮,显然背后有强大的依仗,而南华最声名显赫的,就只有南华王。

    南华王近来如日中天,大有锐不可挡,无可匹敌的姿态。

    连西北晋王庞松都栽他手里,最近,西北霍家也折了,这一切都是南华王一手造成的。

    越想越觉得施满江是南华王的人,据说南华王有强大的军方背景,那个人手里的枪是沙漠之鹰,沙漠之鹰这种重火器只有军方才能够拿得出来。

    大光可不觉得自己有跟南华掰手腕的实力,最好还是将祸水东引。倘若能够借南华王的手除去胡南帮的话,那自然是最好不过。

    “呼!”

    阿甘长吐出浓浓的烟雾,随后咬了咬牙,目光冷冽,道:“好!放心吧!这事儿交给我去办。”

    阿甘掐灭烟屁股,随后回到车上,再度陷入沉默,许久,说道:“开车吧!让大家分散,到处找找,今晚必须把人给我找出来。”

    阿甘的脸色有些凝重,脑子里边盘算着对付施满江的办法。

    施满江枪杀了胡狗,又把小光打残了,攻击性很强,简直就是个疯子,根本不管他们是谁。

    对付他最好的办法,别吱声,找到人后,上去就乱枪打死。

    为了二十万块钱,值得一试。

    “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