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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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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鼎记》于一九六九年十月廿四日开始在《明报》连载,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三日刊

    完。一共连载了两年另十一个月。我撰写连载的习惯向来是每天写一续,次日刊出,所以这

    部小说也是连续写了两年另十一个月。如果没有特殊意外(生命中永远有特殊的意外),这

    是我最后的一部武侠小说。然而《鹿鼎记》已经不太像武侠小说,毋宁说是历史小说。这部

    小说在报上刊载时,不断有读者写信来问:“《鹿鼎记》是不是别人代写的?”因为他们发

    觉,这与我过去的作品有很大不同。其实这当然完全是我自己写的。很感谢读者们对我的宠

    爱和纵容,当他们不喜欢我某一部作品或某一个段落时,就断定:“这是别人代写的。”将

    好评保留给我自己,将不满推给某一位心目中的“代笔人”。

    《鹿鼎记》和我以前的武侠小说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一个作者不应当总是重复自己

    的风格与形式,要尽可能的尝试一些新的创造。

    有些读者不满《鹿鼎记》,为了主角韦小宝的品德,与一般的价值观念太过违反。武侠

    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英雄,然而韦小宝是不能代入的。在这方面,剥夺了某

    些读者的若干乐趣,我感到抱歉。

    但小说的主角不一定是“好人”。小说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创造人物;好人、坏人、有缺

    点的好人、有优点的坏人等等,都可以写。在康熙时代的中国,有韦小宝那样的人物并不是

    不可能的事。作者写一个人物,用意并不一定是肯定这样的典型。哈姆莱特优柔寡断,罗亭

    能说不能行,《红字》中的牧师与人通奸,安娜卡列尼娜背叛丈夫,作者只是描写有那样的

    人物,并不是鼓励读者模仿他们的行为。《水浒》的读者最好不要像李逵那样,赌输了就抢

    钱,也不要像宋江那样,将不断勒索的情妇一刀杀了。林黛玉显然不是现代妇女读者模仿的

    对象。韦小宝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并没有贾宝玉那么多,至少,韦小宝不像贾宝玉那样

    搞同性恋,既有秦钟,又有蒋玉函。鲁迅写阿q,并不是鼓吹精神胜利。

    小说中的人物如果十分完美,未免是不真实的。小说反映社会,现实社会中并没有绝对

    完美的人。小说并不是道德教科书。不过读我小说的人有很多是少年少女,那么应当向这些

    天真的小朋友们提醒一句:韦小宝重视义气,那是好的品德,至于其余的各种行为,千万不

    要照学。

    我写的武侠小说长篇共十二部,短篇三部。曾用书名首字的十四个字作了一副对联: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最后一个不重要的短篇《越女剑》没有包括在内。

    最早的《书剑恩仇录》开始写于一九五五年,最后的《越女剑》作于一九七○年一月。十五

    部长短小说写了十五年。修订的工作开始于一九七○年三号,到一九八○年年中结束,一些

    是十年。当然,这中间还做了其他许多事,主要是办《明报》和写《明报》的社评。

    遇到初会的读者时,最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是:“你最喜欢自己哪一部小说?”这个问

    题很难答复,所以常常不答。单就“自己喜欢”而论,我比较喜欢感情较强烈的几部:《神

    雕侠侣》、《倚天屠龙记》、《飞狐外传》、《笑傲江湖》。又常有人问:“你以为自己哪

    一部小说最好?”这是问技巧与价值。我相信自己在写作过程中有所进步:长篇比中篇短篇

    好些,后期的比前期的好些。不过许多读者并不同意。我很喜欢他们的不同意。

    一九八一·六·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