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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并不算什么正规和整的交易所。这里的货物良莠不齐,有一文不值的杂物批量大甩卖,又有价值连城的宝物高价售卖;还有鱼目混珠的假货被卖出了天价,更有货真价实的宝贝明珠蒙尘,被廉价出售。这种混乱而无序的交易所,实则是每座城邦管理者的的重点打击对象,所以,黑市具有很强的流动性。
对于黑市,程默颇有几分轻车熟路的感觉。只见他左拐右拐,很快找到一条小巷子,在小巷子的尽头,出现了一块巨大的空白场所,数百名商人坐在地上,面前铺开着大量的货物。
无疑,今天程默运气很好,赶上了集中售卖日。
在集中售卖日,几乎所有的黑市商人,都会共同聚集在此,举行大型售卖。
因为程默的萝卜质量好,加上他二十二只萝卜只卖一百枚银币,所以程默很快卖掉了二十余只灵气萝卜,拿到了一百枚银币。
怀里,终于凑够了沉甸甸的五百枚银币,想到待会儿要一口气花光,程默不由得感到有些牙酸。
“主人,洞察到五十米内,就有火炎水晶,请往西边走。”洞察万物说道。
程默在洞察万物的帮助下,走过了十余家店铺,终于停留在一个小摊子前。
几颗透露着一抹朱红的透亮晶体,在月色下散发出神秘的光辉。整颗水晶都是透明的晶质,只有那抹朱红,仿佛在流转着,魅惑而迷醉。
这就是火炎水晶。
“主人,询问一下第四颗水晶的价格。”洞察万物的声音响起。
程默的目光落在第四颗水晶上,但见这水晶个头比其他的都小一半,水晶顶部还有些缺损,想来是残次品。程默指着这颗水晶,询问道:“这颗多少钱?”
店铺的小贩答道:“这颗便宜点卖给你,八十八枚银币。其余的,都是九十九枚银币。”
洞察万物的声音响起:“主人,别的水晶你可以不买,但这颗八十八枚银币的小水晶,必须拿下。这颗水晶是火炎水晶芽,晶体里蕴含的灵力比普通水晶高十倍。别的水晶你都不必买,就买这一颗,还能获得到普通火炎水晶的十倍灵力。这小贩不识货,如此名贵的水晶被贱卖了,你可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啊。”
程默点点头,随即两只手指拈起水晶芽,装作一副嫌弃的样子,啧啧嘴道:“这水晶都缺损了,个头还那么小,您这还卖那么贵。依我看,七十八卖给我得了,我也不讲价了。”
“哎,客人,这颗水晶虽然个头小,但品质极其纯净,七十八卖给您那我就亏本了。要不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八十五吧。”毕竟识货的人少,这颗水晶已经砸手里十余天了,小贩也着急出货。
程默一手支着下巴,道:“这样的水晶,我可以自己去挖,个头还比这个大呢。八十吧,不行就算了。”说罢做出不想要的表情,如果小贩说不,他便放下水晶离开。
小贩屏气凝神,这颗水晶卖了两个多月,一直没卖掉,如今眼看唯一一个可能上当的傻瓜要走,他又着急起来了。眼看程默目光决绝,小贩终于摆摆手道:“行、行,你拿去吧。”
程默心中一喜,连忙将水晶芽放入怀中,同时取了八十枚银币交给小贩。
没想到火炎水晶如此顺利地到手了,还占了不小的便宜。倘若小贩知道自己将宝物贱卖了,对方还狠狠地砍了一笔价,估计都要晕倒在摊前了。
剩下的就是热焰狂狼的内丹,这同样也是难得之物。程默正在游荡寻找中,忽然眼前一亮,看到一个小贩摊前摆着一颗黑黝黝的内丹,这正是热焰狂狼的内丹。
程默心头大喜,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摊前,张口便问道:“这热焰狂狼的内丹怎么卖?”
小贩伸出三根手指头:“三百枚银币。”
“行。”
因为之前购买火炎水晶的时候省了一大笔钱,况且这颗热焰狂狼的内丹又是优质内丹,完全值得起这个价,所以程默也懒得讲价,只盼迅速买完便回去。就在他伸手要拿走内丹的时候,旁边忽然伸出一只粗糙大手,“慢着,我出三百零一枚银币,这个卖给我吧?”
在买卖的过程中,从来都是讲究先来后到的。但凡敲定了卖家,很少会有反悔的。但这个小贩也是势利的家伙,眼见对方有权有势,竟然舔了舔嘴唇,随即躬身道:“原来是独孤家的少爷,失礼失礼,这颗内丹就卖给您了。”
程默回头,但见自己身后站着一位彪悍的少年。瞧体格,他比程默高了两个头,似乎是十四五岁的样子。手臂上经络入龙脊般起伏,一看就是外功招式练得极好的。
“这位兄弟,这颗内丹已经卖给我了,如果你想要,也该从我手里买过来才是。亦或是,你再问问这位店家,还有没有其他的货。”程默倒也彬彬有礼。
彪悍少年冷哼一声,对着小贩道:“说,这颗内丹现在是谁的?”
那小贩脸色有些尴尬,他对程默赔笑道:“这位小爷,对不起了。咱们店里只有这一颗,没有别的货了。小爷您也是常混迹黑市的,应该知道规矩。如果货物只剩下一件了,那么谁出价高就归谁。对不起了,您去别家看看吧。”
程默脸色一黑,沉声道:“谁出价高就归谁是吧?”
“呃,是、是。”小贩赔笑道。
程默道:“好,那我出三百零一枚银币,外加一枚铜币!”
小贩怔住了,那复姓独孤的彪悍少年顿时脸色变成了绛紫色。从没见人这么抬价,自己抬一枚银币,他就抬一枚铜钱,彪悍少年在心里把程默揍了十七八遍,这不是来找茬的么?!
“滚!这内丹我要定了。”彪悍少年伸手一探,便将内丹抓在手里。
程默眼疾手快,反手在彪悍少年的手腕上一敲,内丹立即弹了起来。程默伸手一抓,将内丹抓在手里。眼看那彪悍少年还想来抢,程默猛地张嘴,将内丹塞到嘴里,耍无赖地道:“我已经吃进去了啊!”
那彪悍少年气得眼冒绿光,握拳道:“老子揍得你吐出来!”说罢握起拳头便往程默肚子上击去。
小贩见势不妙,连忙收起程默的三百零一枚银币外加一枚铜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打包走人。而旁边的客人听到拳脚冲突声音,纷纷放下手里的事情,围了过来。
话说彪悍少年的拳风刚至,洞察万物已经扫描出他的能力:力量11个点,灵力2个点,速度2个点,体质10个点。而经过这段时间的修炼,程默的能力也进步飞速,已经达到:力量8个点,灵力16个点,速度6个点,体质6个点。
在这种情况下,程默迅速评估出了敌人的弱点和自己的优点。硬碰硬肯定不行,要以灵力取胜。
“刚好试一试新练得聚火之章掌法……”程默心想。
他迅速闪躲开彪悍少年的刚猛袭击,绕到对方身后,双掌猛地一摩擦,一团炽热的火焰已燃烧在掌心。这团火焰的温度,远高于一般的火焰温度,仿佛太阳的火光般烫手炽热,只见他猛地击出一掌,极度高温穿透了彪悍少年的肌肤,同时激起一股无边的热浪!
“哎哟!”彪悍少年惨叫一声,脸上流露出惊骇之色。他没想到眼前这个披着斗篷,带着斗笠,低头少语的无名少年,竟然有这般可怕的掌力。
别说这彪悍少年了,就连程默自己也意想不到地怔了怔。他平日练习的时候,不过是对着空气或者石头崩几下,尚未用于实战。如今第一次和人过招,竟发现这掌法温度之高、威力之强,简直是闻所未闻!只听“嗤啦啦”一声,高温烧掉了少年腰间的衣服,余温继续向下,烧掉了彪悍少年臀部的裤子。
程默还在发呆中,那彪悍少年已经捂住臀部,跳了起来。
眼见主子出丑,竟然在大庭广众下捂着裤子乱蹦,独孤家的家仆不怀好意地围了过来,将程默围在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