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叩棺 > 第一章 鬼妻的嫁衣

第一章 鬼妻的嫁衣

笔趣阁 www.bqg.so,最快更新叩棺 !

    夜已经很深了,我轻轻搁下钢笔,起身走到窗前俯瞰星空下的大地,昏暗的路灯下停靠着三辆警车。

    这时,放在桌上的手机震动起来,我拿起来看了一眼便接通了。

    “锋哥,我这边得到内部消息,条子今晚准备实施抓捕,我们这边已经准备好了,你从地下车库B区出来,这边是警力监控盲区,我们在这边接应你。”

    我叹了口气道:“不用了,是时候结束了。”

    “锋哥,你……”

    我很平静地挂断电话,将它仍到沙发上,转身向屋外走去。

    一阵风穿过窗户的缝隙吹了进来,桌上墨迹未干的稿纸哗啦啦地翻动着,伴随着我皮鞋“哒哒”的落地声渐行渐远,隐隐的,似乎有手机铃声响起……

    我戴着手铐坐在警车里,透过车窗看着逐渐后退的夜景,心里第一次这么平静,十多年的惊悚起伏的生活终于告一段落,但是,那段难忘的岁月将深深刻画在我的脑海中,伴随着我的一生,或许,那才是我这一生中最痛苦又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新中国成立不久,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还没有从抗战胜利的喜悦中缓过劲来,一个个干起活来充满了激情,对未来的生活满是憧憬。

    我爷爷何德明是个私塾先生,在那种年代他这种文化人可不多见,而且能在抗战期间完好的存活下来实属不易。

    本来吧,外敌赶走了,新中国也建立了,像他这么爱国的人应该高兴才是,可不知道为什么,那时的他整日以酒买醉,清醒了就随便找点吃食简单填下肚子,然后继续躲在家里喝酒。

    最初他的一些亲戚以及一些邻居都来劝过他,可一点用也没有,村干部来了通常都是黑着脸出去的。长此以往,也就没人再管他了,最开始还有好心人在生活上接济一下,后来就再也没人进过他的家门。

    过了几年,爷爷的一位在战乱中背井离乡的挚友王志云举家迁回,他特的带着自己四岁的小儿子和一些礼物前来看望我爷爷。

    他来到院门外一看顿时呆了,土坯院子早就被雨水冲垮了一部分,院子里杂草丛生,差不多得有半人高,院中只有一条不算清晰的小路,他走进去时还惊飞了躲在杂草中下蛋的一只大野鸡,把他吓了一大跳。

    他走到早已破烂的木门前,本来想敲门,但是看了下门上的锁闩早就锈断了半截,不由的心一凉,颤抖着推开门。

    其实他看到院里的这副光景早就心凉了,但还是抱着那仅有的一点希望推开了尘封的大门。木门发出沉闷的“吱呀”声缓缓打开,眼前的一幕让他瞬间石化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堂屋中央停着一樽黑漆棺木,棺木前摆放着一张案台,案台中央摆着一张空白灵牌,两边只剩下空荡荡的烛台,里面的白蜡烛早已融光。案台的后墙上挂着一幅大大地“奠”字白布。按照迷信的说法,另一个世界是人类最终的归宿,生命没有色彩,以示得到最终的解脱,是以葬礼上一般只存在黑白二色。

    但是,这个奠字在阳光的映射下似乎并不是纯粹的黑色,反而感觉是……暗红色?!

    王志云还以为这棺材是我爷爷何德明的,不禁黯然泪下,正准备离开时自己的儿子突然指着前面叫道:“爸爸,那个阿姨跑的好快!”

    王志云赶紧抬头一看,只见一只黄鼠狼从半开的棺材里蹦了出来,嗖的一下就窜到墙角的破洞里去了。

    在那个年代,人们的思想还是很封建迷信的,都说没开智的小孩能看到鬼,而黄鼠狼外号黄大仙,邪气的很,儿子刚才莫不是见鬼了?

    王志云吓的腿都哆嗦了,拉着还不知害怕为何物的儿子转身就想跑,可是被门槛一拌,一下子就摔趴在地上,儿子顿时疼的哭了起来。

    “媳妇,有客人来了,快起来看看。”

    就在这时,一声嘶哑的声音传来,王志云牙齿打着颤回头望去,只见棺材板儿被彻底推开,“轰隆”一声闷响砸在旁边的地上,就像砸在王志云的心头一样,沉重异常。

    一个身穿黑色长衣的“女子”从棺材里站了起来,只是她的全身被黑衣完全笼罩,只能看到大概的人体轮廓,根本就看不到长什么样。

    紧接着,一个骨瘦如柴的男人也从棺材中爬了起来,浑浊的眼睛仔细看了看王志云,突然笑了起来:“原来是志云兄,来来来,咱们好久不见了,好好叙叙旧。”

    王志云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心里杂乱的很,本来见到久违的兄弟还活着应该是个高兴的事,但看到这种状况,又有些不知所措起来,这简直太诡异了。

    儿子在看到我爷爷何德明和女子站起来时就停止哭泣,呆呆地看着他们,过了半天也没啥动静。

    就在王志云发愣的功夫,我爷爷从棺材里爬了出来,王志云这才看清楚他的样子。明明三十几岁的人,浑身的血肉像是被抽干了一样,皮包骨头,脸颊的肉都深深的凹陷下去,就像传说中的僵尸一样。

    这时候,黑衣女子走到侧房鼓捣了一番,端来一个茶杯,她也不说话,就那么递到王志云的面前。

    王志云愣愣地接过茶杯,打开盖子喝了一口,他那小儿子估计看到这黑衣人有些害怕,伸手扯了扯王志云的手臂。

    被他这么一扯,王志云的手一滑,茶杯“哗啦”一声摔了个稀碎。王志云突然清醒过来,嘴里传来一股难闻的狐臊子味,原来刚才喝下的竟然是黄鼠狼的尿。

    他恶心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哇”地一声就弯腰呕吐起来。

    突然间,眼前的一幕更是让他吃惊,黑色的裤腿和黑色的布鞋的衔接处,几缕枯黄的稻草露在外面,刚才接过茶杯的时候,也不知道得了什么失心疯,居然没看出来那双手其实也是稻草编织的!

    “鬼啊!”王志云吓地肝胆俱裂,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抱起一边的孩子转身就跑,到了院子口竟然连头也不敢回。

    这一下可把王志云吓得不轻,回去后就开始发高烧,说胡话,家里请来的郎中完全束手无策。他年迈的老妈见多识广,听到孙子那并不清楚的只言片语后立即就明白了怎么一回事,找到了自己熟识的一位年迈老道就把事情说与他听。

    那白胡子老道估计也有八十好几的年纪了,这样的事情一听就断定是撞鬼了,他先开了两幅安神的方子交给了王志云的媳妇,然后带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徒弟前往我爷爷的住处。

    还没走近院落,他手上的镇魂铃铛就开始颤动起来,当当作响。他先在倒塌的院子口撒下雄黄封住院子,然后走到堂屋门口又撒了一遍。

    他那女徒弟不用指挥,从包袱里拿出一捆桃树枝,和师父对视一眼点了点头,踹开木门就冲进了堂屋,用桃树枝疯狂地抽打着黑漆棺材,那季节正是冬末春初,桃花盛开的季节,经她这么一阵抽打,鲜艳的花瓣满空飞舞,全都落在棺材的四周和棺盖上。

    一阵阵凄厉的叫声从棺材里传出来,老道一听,就吁了一口气道:“果然是黄皮子在搞鬼!”

    他所说的黄皮子就是黄鼠狼的别称,有些人把它称为黄大仙。

    待那惨叫声平息后,女徒弟掏出一把桃木钉道:“师父,封棺烧掉吧。”

    “嗳,不急,不急……”老道士伸手阻止道:“黄皮子八成已经废了,不足为虑,开棺吧,里面还有个活人。”

    “活人?”女徒弟有些不信,但师父说的肯定是不会有错的,她使劲掀开棺盖,一股子骚臭味瞬间弥漫开来,两人连忙用准备好的湿纱布捂住嘴鼻。

    老道士出手了,别看他年迈体衰,但动作却异常迅捷,只见他快若闪电般出手一探一缩,就从棺材里拽出个人来,正是我那骨瘦如柴的爷爷。

    此时的他昏迷不醒,老道把他交给徒弟搀着,再次伸手一探,一把揪出黑衣女子。

    此时哪有什么黑衣女子,那黑色的衣服早就破烂不堪,只剩下一个稻草人,而那稻草人的胸口处有一个窝,里面蜷缩着一只满身伤痕的黄鼠狼。

    老道一手拎着草人,另一手指着案台上的空白灵位道:“把那个招魂牌拿过来。”

    徒弟点点头向那边走去,就在此时,门口撒下的雄黄突然冒起一阵青烟,同时伴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老道一瞧,我的乖乖,一只脱了皮的黄鼠狼蜷缩在门口,腿脚早就被雄黄给烧焦了,再一看手中的稻草人,胸口那里哪还有黄鼠狼的踪影,只剩下一张黄色的皮褪在那里。

    两人刚走出院门,破旧的土坯房子轰然倒塌,漫天的尘土中还掺杂着几声最后的惨叫。

    师徒二人回到住处,女徒弟按照老道士的吩咐煎了一碗中药喂我爷爷喝下,徒弟道:“师父,这是怎么回事,以前遇到过的黄皮子可不是这样的啊。”

    老道士把玩着手中的空白灵牌道:“这种事确实很少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他的妻子亡故,可能是因为太过思念,不想让她离去,就找了个无良道人给他做了个招魂牌,想把妻子的魂招回来做鬼妻。”说着,他翻过牌子,指了指牌子后面刻下的生辰八字道:“这招魂牌用柳木和槐木是最佳选择,他却买了这么昂贵的犀牛角,犀牛角阴气太盛,然而一点都不适合,本来这招魂牌供奉的是狐仙,但因此却招来了黄大仙,白白的给黄大仙做嫁衣,这也是他运气太背,怪不得别人。”

    徒弟看了眼昏迷不醒的何德明,叹道:“虽然做错了,也是因为爱之所致啊。”

    老道士推理地八九不离十,何德明的新婚妻子在战乱中不幸逝世,从那以后,他就浑浑噩噩不知时光流转,整日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自从招来了黄大仙,他更是茶饭不思,成天活在幻觉当中,而黄大仙为了能让他长久供奉自己,也不会让他饿死,就这么过了好几年。

    而自从破了这个鬼局之后,不出半个月,王志云就完全好了,而我爷爷何德明也清醒了过来,只不过由于长期缺乏阳气,身体有些弱不禁风,老道士就干脆默许让他暂时住在自己家调理身体。

    很快,一场漫长且轰轰烈烈的运动全国爆发,于是乎干脆三人把心一横,一起躲进了深山里。

    时间一久,老道士的女徒弟和我那爷爷居然处出感情了,然后……那个女徒弟就成了我的奶奶。如果按照正常情况的发展,到了我这一辈恐怕也不至于沦落到进监狱的下场,谁都没想到这次的迁徙之路改变了我们一家人的命运,首当其冲的就是我的爷爷和奶奶————————分割线————————各位读者朋友们好,如果喜欢本书,请收藏+投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