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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的话音刚落,陆枫头顶上的火柱渐渐消散,身上的炎热气功纷纷收回了身躯之中,整个身躯连衣服都没有一点破损,意气飞扬,地面那熔岩也渐渐冷却。[燃^文^书库][www].[774][buy].[com]
“我终于晋升到达了离合境!”
陆枫停留下来,静静平息了体内的气息,感觉到体内的法力奔流不息,肉身结构比起以前足足坚固紧密结实一倍都不止。
他在刚刚晋升离合境的时候,体内那些血脉将每一个细胞填满,也就是说,周身筋骨宛若神兽之骨肉,他徒手随意可以撕裂远古巨兽。
“龙虎巨力,象王神桩。”
陆枫一声长啸,对着平原打出象王神桩,一根乌金大柱轰向平原,柱子中心有着龙虎咆哮,神象践踏。
他想看看自己突破到离合境有多强。
轰隆隆!伴随着一声巨大爆炸,大片泥土飞起,方圆百里都能听见,那些暗月部落的魔族战士只觉得耳朵嗡嗡作响,暂时失灵。
天空飞过魔雏鸟直接被震死一大片,哗啦啦掉落。
这地底世界平原经过无数年魔气侵蚀,变得十分坚固,堪比灵器的硬度,就算是离合境大魔都难以击破。但是被陆枫的法力一炸,数百丈平原炸开,爆破的威力,几乎是可以毁灭小半个城池了。
这已经不是常人能够爆发得出来的力量。
“这…….这还是离合境?”
暗木炎等人从天空云层飞落,看着平原被炸开数百丈,艰难地咽了咽口水,身后的群魔都几乎目瞪口呆。
“中型部落的**大阵爆发,威力差不多也就是这样了。”暗木炎喃喃道。
**大阵,也就是数十位离合境汇聚在一起,法力轰击,无论多强,只要不是金身境,在这样的轰击之下,也会破裂。
但是现在陆枫施展出法力,一个轰击,平原轰塌百丈,几乎是相当**大阵的威力。
也就是说他一个人,能够比得数十名离合境?
当陆枫向他们看来时,立马就反应过来。
“多谢前辈相救,我暗月部落愿意为前辈效犬马之劳,鞍前马后,誓死效忠。”几位暗月部落首领跪在地上,神情恭敬。
在魔族,成为强者附属品,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相反大多数魔族感到骄傲,因为能跟着一位强大魔族强者,意味着安全得到保障。
运气好的话,还能得到关于强者指点,少走许多弯路。
“很好,你们就跟我,走先回你们所处的部落,想必在我突破的时候,战场也打扫干净,可以走了。”
“前辈,这是打扫战场缴获的胜利品,还请大人过目。”
暗土金将得到战利品放在陆枫面前。有魔金,有冥晶,有灵药,还有灵器,不过这些东西他都看不上眼。
“这些东西我就不要了,你们自己拿着吧。”
……
草原的深处,他看了过去,是一个部落。
部落是一群魔族,皮肤漆黑,上面长满鳞片,古老巨大的图腾柱,耸立在草原上,与天接壤。到处都是鲜血淋漓的帐篷,高高耸立,出没着一些魔族战士,强大而阴险,嗜血而残忍。
“大人,这是小人所在的暗月部落。”
暗月部落魔族数量并不多,只有一千左右魔族战士,留在部落的只是些老弱病残,大部分战士都赶赴那一场战争。
因为没有离合境,数量又少,资源又没有,发展不起来,暗月部落实力在所有小型部落是最弱,部落原有的矿脉守不住,被其他部落抢占,因此连交贡钱都没有。
没有资源,就无法培养下一代,强者的培养需要资源,没有强者出世,就始终改变不了这个局面,这是个死循环。所以只能越来越弱。
部落要想发展,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战争掠夺,将他人地盘抢过来,霸占矿脉,蛮牛部落就是资源不够,只能选择拿暗月部落开刀。
见部落的人尽数归来,暗月部落那些人发出欢呼,将他们扶进去。能活着回来就说明这一场战争胜利,虽然死了半数战士,但在地底世界,死人是常有的事情,他们都见多,早已见怪不怪。
走进暗月部落,身后跟着满是伤痕的部落战士,暗土金找到部落祭祀交待一番,暗木炎引着陆枫走进帐篷。
“将周围势力分布给我讲一下。”
进入部落帐篷,陆枫随意在一张大椅坐下。
“在这一片是中型部落狮魔族领地,有着金身境大魔,方圆十万里都归他们管辖,还有着数百个小型部落,皆有离合境大魔。”暗木炎一旁介绍道。
地底世界有大型部落,中型部落,小型部落。
大型部落具有建立城池的能力,开放交易,无数魔族在城池交易买卖,而且有着神轮境强者坐镇,威慑四方,没有人敢冒犯。在地底世界,大型部落也没有多少,都是传承万年,很少有中型部落晋升大型部落。
中型部落,拥有金身境强者,掌控数百个小型部落,同时保护受管辖的部落,在地底世界,中型部落不少,附近这一片,就属于狮魔族领地。
小型部落,需要年年向中型部落进贡,以求的保护,在地底世界,没有实力就只能等待灭亡,暗月部落正是因为交不起贡钱,所以才会被其他部落进攻,要不是陆枫的出现,暗月部落就此灭族。
他自己实力已经是离合境圆满,离金身境也不远,不过要想修成金身,却是需要大量气血补充,比如吞噬数百个像蛮牛部落首领那样旺盛气血的魔族。
金身何为金身?金本义为坚固、结实,也是固若金汤和金城的含义。金身就是坚固结实,带上一丝不朽意味,经受岁月侵袭,也能尸骸保持完整。
普通的尸身埋入土里,用不了几个月就会烂掉,哪怕是离合境强者尸身也最多几百年,而金身境则不同,因为带上一丝不朽,几千年过去,尸身依旧会保持完好。
“这附近最近的部落是哪个?有什么强者?”
“炎马部落,离我们这不到百里。拥有两位离合境大魔。”
提起炎马部落,暗木炎有些不自然,眼中闪过一丝恨意。
炎马部落离暗月部落非常近,拥有实力很强,兵强马壮,有着两位离合境大魔,比起蛮牛部落要强上一倍,也是方圆百里最强大的小型部落。
暗月部落的矿脉就是被炎马部落看上,强行霸占了去,传承数千年的矿脉,维持部落生计,就这样被霸占,还得不到任何好处,暗月部落虽然不满,却没有办法,没有实力,就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
“那好,给你们几天准备时间,把炎马部落拿下来。”
陆枫也看出暗木炎眼中恨意。况且他也需要借着战争名头打那些魔族战士主意,自己想要成为金身境,需要庞大气血补足根基,只能吞噬那些魔族气血。
混元熔炉炼化魔族可以说轻而易举,得到庞大气血才有机会补足身体缺陷,使得肉身无漏,筋骨带有不朽,方可晋升。
如果要是没有任何由头,就去疯狂杀戮魔族战士,肯定会被魔族的人注意到,到时候调查起来也是麻烦,自己暂时还没有硬抗那些大型部落的实力。
战争就是最好机会,死上几千个魔族战士,没有谁会注意,正好暗月部落需要资源,自己也需要魔族的气血,双方互利。
“大人放心,我这就去准备。”
暗木炎满怀欣喜,不敢相信,终于可以洗刷耻辱。
见识过陆枫的强大他自然明白,别说是炎马部落的两尊离合境大魔,就算再来几个,也不是陆枫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