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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小蝶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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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场的人里大多是苗家的亲信,家主面上无光,大伙自然义愤填膺了一地。有几个年轻点的,都惦记着冲上去,先封了魏小六这张嘴再说。若不是慕容氏拼了命的拦着,就连仇管家都想动手动脚一番。

    可面对一个醉鬼又能如何?谁让同样是喝酒,人家就喝多了,偏你还有量?煤堆里一起滚床单,不过闹个一般黑而已,这跟人种肤色没一毛钱关系。联想到电梯里放屁,是谁放的重要吗?赶紧屏住呼吸多扇几下才是重点吧。那些奔走相告,为公德沦丧而大声呼吸的仁兄,实在是令人肃然起敬。妈呀,好像又写偏了。

    彭公子迷迷糊糊地,闻君一席话,大有狐悲之意,特想附和几句。奈何说的人终究是他魏小六,恨不能跟他做一路,还真有点寂寥啊。加上这会儿胃里正翻江倒海,猛一晃身,“哦呕”地一声,口吐莲花去也。

    闹到后来,还就数老吴反应最大,紧握双拳就想大打出手。可惜师出要有名,怎么也得义正词严才行。偏这位一上火、嘴上这张老唱片就丢针,总也说不到点子上。憋屈的我们这位仗义哥,直接怒发冲冠凭栏处,却发现栏杆是老夏。这才想起,自己到底不是小苗什么人,有些话还真轮不上他说。

    小苗那边着恼一番,却最担心阿呆往心里去,害怕这位爷千万别一委屈又孟浪了。小女子正羞愤欲死,却还要牵挂心上人的在意,真真难为了她。好在比这更难听的,阿呆早都见识过,这会儿他倒冷静上了。只是深深叹了口气,竟然隐忍未发,整个一皇上不急,太监急。

    酒席到此,完全成了不欢而散。哎----!年轻人一展雄风的聚会通常如此,轰轰烈烈好开头,却寥寥草草忙收场,要想大伙都痛快喽,那才是怪事。

    眼见一片纷乱中,阿呆有点落寞地走向湖边,小苗咬咬牙紧随其后也跟了上去。众皆一副了然神色,慢慢也就各自散去。风中不时传来某人不甘的几句吆喝,断断续续早已难成整话,湖光山色转眼又是一地鸡毛。

    冬日里,日头西沉的也早,此刻刚好落在那根断崖之上,远远望去犹如一盏无比巨大的火炬,怎奈依然照不亮心中的阴暗。两个受气包缓步走上栈桥,默默无语行到尽头,彼此说不出的尴尬。阿呆回身正看见小苗低垂着头,脸上映得红艳艳的,少女的委屈与烈酒的折磨双管齐下,让人怜惜得手足无措。一丝深深的愧疚涌上心头,他特想说一番宽敞明亮的话,一出口却词不达意笨嘴拙舌地,还不如人家老吴一半水平,这位爷很想当场掌嘴。小苗像是在听,其实她是在等,只等那句她最想听的话。可眼前的人越扯越远,那句话对他就这么难吗?

    阿呆看到了小苗眼里的等待,他知道自己在说废话,人家只不过是想他走过去,紧紧撰住她的手,或者干脆一把搂住她,就在这里,就在这众目睽睽之下。这不正是他以往的风格吗?那自己犹豫什么呢?

    小女子在期待,心上人在犹豫,这本身就是个问题。两两相对时,他要说他没准备好,他怕他会错了意,这纯盘是扯蛋!阿呆知道欠了人家一个交代,却忘了什么时候开始欠的。就像他一心恋着晴儿,总觉得人家该给自己一个交代,直到现在还是这么想。只因为在人海里看了妳一眼?这让我上哪说理去?偏偏这时候有个声音说:“美得你,成天和人家哥哥妹妹地,还住在人家里,背也背了、抱都抱了,这时候你还想讲理?呸!臭流氓!”

    于是,在这个冬日的黄昏,在如此纯净的湖畔,在一个叫人之常情的预审员面前,阿呆全撂了。只不过没人知道这份口供的内容,就看见小苗嫣然的小脸在落日余晖中闪着光,一根小指头勾在阿呆手心里,欲语还休想走还留,纠结的很美很美。本来只想跟你谈谈,你却拉住人家的手不放,说句你好中意我就好啦。她那里知道有位佳人在水一方的造型,能给多少男人逆流而上的勇气?醒目一些又如何呢?

    不远处发生的一切、晃得老吴们睁大了双眼,让慕容氏愧对家主默然无语,也让老夏这个有心人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唯独缺少了狂喊在一起的簇拥,却让这一刻更容易凝固在胶片上。而无心为之、却推波助澜的俩醉鬼,此刻正狂喷酒气鼾声如雷呢...。

    在这个好客的高原,在自家的地盘上,到底还是要讲究待客之道。所以当一切都安静下来,镜泊湖南岸只剩下魏家的车帐孤零零杵着,苗家在湖的对岸另起炉灶去了。按着当地豪强的脾气,只与你划清界限已经是巨大的隐忍了。况且,少东主此刻忙着和心上人花前月下,好像已经忘却了所有不快。

    在这个黄昏阿呆讲了很多,从儿时的小巷到飞来峰上的师门,从三胖子的圆到大漠孤烟的直。他短暂的19年人生差不多都交代个遍。其实他自己并没觉得多有趣,只是不想冷场而已。可小苗却把这当情话听,安安静静嗯嗯嗯的点着头,被他撰住的手心里不停渗着汗,小心肝酥酥麻麻地闹凌乱。直到那个明知是白问,却忍不住要问的话题出现。

    “在人家之前,你....你还认识几个女子?有没有....红颜知己什么的?不许骗人家...。”

    其实,这只是情到浓时的小考验,酸酸甜甜的,如话梅般耐人寻味。稍微有点理论基础的,都能应对得各有千秋。可咱这位初哥当了真,掰着手指头这通数,瞧他深思熟虑的摸样,态度那叫一个实惠,居然还附带个人简历。小苗每听见一个名字就咬一下嘴唇儿,要不是二人正在那断崖顶上吹风,四下里实在没处去,大小姐早都跑没影了。趁他忆往昔峥嵘岁月如数家珍,负手正踱到崖边摆造型,大小姐飞起一脚将这憨货踹人湖中。这下连大泽里的颠簸之仇都一起报了,小女子顿觉心里畅快无比,那一声惨叫连着‘扑通’一声巨响,将满心乌云都吹散了去......。哼!当我高原儿女只会扮鹌鹑淋雨不成?

    立冬时节的封仙城,同样沉浸在丰收的喜悦里。别忘了,这里才是暹罗大陆真正的鱼米之乡。就连翠微峰上的九溪暖阁里,也比平日多了些热闹。

    此刻,在上官莲儿的案头,端端正正摆放着一张素雅的请柬。这份请柬的样式非常特别,四边皆是精细的刺绣,对角微微卷起,远观像一方尚未烫平的娟帕。做工和用料都极为考究之外,还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传帕印社”的邀请来了,还附带着最新一期《雾里看花》。莲儿只是好奇这个名字而已,其他的倒没太在意。方九娘的眉头拧着,她知道一扇大门正在向小女子敞开,门的后面是一个个小圈子环环相扣,一重重门第分明。这已经是连日来的第三份邀约,无一例外都是城中大家闺秀的私密会所。这种拉帮结伙的小团体都很短暂,通常是姑娘们婚前最主要的消遣,一旦挑头的出了阁,这个会社也就散了。但成员之间的关系却很稳固,往往可以绵延一生。

    青葱年代的方九娘,就曾与几个闺中密友组过九溪诗社,办过‘云中月’这类刊物。她是群雌粥粥里的领袖,曾经以为自己鹤立鸡群,就不该随波逐流。那几年,赈灾救济,办学铺路,正经轰轰烈烈地干过几件大事。

    她向这个男子的世界宣誓过主权,并希望姐妹们也能这样自主过活。直到最后,她发现女子求名才不是什么想自主,到底是为了嫁得更好而已,只有自己傻傻分不清楚。更重要的是,那个本该坚定地站在她身后的男人走了。姐妹们一个个乘着姻缘双宿双飞去了,自己抬了一圈身价,却成了镇店之宝。孤零零的呆鹤,和沙漠中最后一只鸵鸟有啥区别?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姐妹们重逢的多了,就不太用孩子的事烦她,年轻时特无心的秀恩爱,早化成发自肺腑的牢骚,反倒是对九溪诗社曾经的时光愈发怀念。

    最好笑的要数嫁人最早的老幺,年轻时但凡夫妻吵架,她就向她老头儿撇盘子,听说年初男方告到她娘家,说她飞的越来越准,都快成绝技了......。

    回忆到了这里,方九娘有种再活一回的冲动,心底的恶趣味就像开春的野草般滋生,那么的无法抑制。她围着莲儿打着转,一圈一圈玩味地看了又看,就像在端详另外一件镇店之宝。于是她很愉快地笑起来,笑得小丫头很惊悚......。

    .............

    阿呆被人一脚踹落湖里,还得颠颠爬回去背人家下来。要不然咋办?眼看着她变身小母狼,表演天狗吃月亮?也不知道是真晕高还是在撒娇,反正背着她走过很多里地,也不差这一里半里的。

    这回总算见识了高原儿女的脾气,面对幽怨如颦儿的苗小姐,呆爷不得不鬼话连篇作揖如捣蒜,临了还将冒死采摘的汞红果全掏出来赔罪,这才算蒙混过关。这个教训太深刻了,本来只想掏一半的,一冲动就......。

    那一晚统共就偷了十几串,能用的还不到一百颗。这些时日晾了晒、蒸完了磨,小心翼翼耗时费力,这才将有汞毒的果肉除去,这时候甭提多心疼了。

    一提到这汞红果的驻颜神效,小女子欢天喜地立马大赦天下,将阿呆滥情的罪过从死缓换成了无期,就是不知道啥时候找后账,估计随时随地得防备着。想着就让人恓惶。

    小蝶被剜了心头肉,完全变恶毒了。大半夜不睡觉又开始哼哼,这可比唐三藏的紧箍咒还要命,关键是太近了,就在脑袋里。害得阿呆整整灌下去两坛子谷中仙,这才朦朦胧胧来了点睡意。

    “刚才你跟谁商量了?东西是你的吗,也不问问良心,就拿来穷大方?”

    “这就要睡了,老娘还没讲完呢!喂喂喂!要不要本姑娘哄你睡?”

    “...月儿明灯儿静,树叶儿遮窗棂...我地宝贝,你睡在梦中...。”

    “哈!!新编了首歌谣给你听哦:我是一颗树,猎人常来我家住,他说等白兔。我是一头熊,一头爱干净的熊,我也在等白兔。......小白兔啊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正好抓住甩一甩,甩完俺好开屁股......大老爷别打了!别打了!我就是那只兔子~~~”。

    我勒个去,时断时续的调调陪了这位爷一宿,一大清早就头疼得让人想跳河。于是空山幽谷里,阿呆一个人哔哩啪啦地,整个营地都惊醒了。黑黑的两个大眼袋,配上一后背唬字纹身,被吵醒的苗家人又开始怀疑少东主的眼光。比起这位,好像魏六少爷更知书达理一些吧。

    (注:这一章之前,有点写断片了,落笔何处完全没谱。本章初名‘顺理成章’,后来变成‘人之常情’,其实都不对。写的也是稀碎,想法和写出来的东西完全是两码事,有点精神分裂的前兆。所以写得非常慢,简直是三天憋出六个字。小苗是个生活原形人物,很喜欢所以想写好她。青春年少,总会有一个甘心为你打饭的红颜,她念着你的好,却大多没个好果子吃,正所谓上赶子不是买卖。换位思考,这个人要是男方自己又如何。这里只是在讲述一个好人家的闺女,看上一个横蹦烂卷的穷小子,不管这家伙是不是王子变的,依然只有接受与错过两种选择。脑中的画面是诺丁山里最深刻的一段:“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在向她爱的人说:希望他爱她”。大概是这一段吧。于是就在想,当这个家伙用冲动时散发的荷尔蒙,迷惑了那个女子,让她芳心暗许。最后却告诉她,她所爱慕的一切是幻觉,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这不光是自恋,估计这哥们是想多了,人家都没嫌弃,您跟这儿纠结啥呢?她的情意你看懂了,还跟人家玩了那么久的暧昧,最后还范犹豫?这就叫禽兽不如。本人不想否认男人心里有后宫这块阴暗角落,甚至也想饥不择食后提上裤子不认账,但至少不是这本书想讲的。我想讲的是:准备好了的,也想清楚的,那应该叫计划,至于是不是爱,我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