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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风轻月明,街边霓虹灯闪烁.野牛酒吧门口,俩英姿飒爽的女汉子依依惜别。
“谢谢姐们拨刀相助!”愤怒的小鸟张开双手拥抱路云。
“小意思,路见不平一声吼,风风火火闯州也不全是他们大老爷们的事,咱小女子照样该出手时就出手。”大干一架,路云心中郁闷消散,只有豪气干云。
“姐们,爽!你太合我意了,咱们也算是共过生死的姐妹了,留个联系方式,日后多往来。我叫方然……”愤怒的小鸟打了一个响指,也一脸兴奋。
“方然?小方?”路云非常诧异。
“嗯……怎么……你……认识……我?”小方收起兴奋,也很诧异。
“听马义提起过你。我们刚从离开部队不久,当时怎么没见到你?”路云说。
“小马哥?你认识小马哥?”小方惊叫。
“如果你说的小马哥是马义,我还真认识,我们一起去部队,然后一起离开的。”路云如实回签。
“你和小马哥什么关系?”小方突然万分警惕,醋缸口没捂住,酸味四溢。
噢,卖嘎!路云抚额长叹,这味道她太熟悉了,一路上,米莉莉呛她不少。
原来马义老实的外表下,其实是一个风流种,遍地桃花开,处处留情,先与自己玩暧昧,后与莉莉暗生情愫,再撇下自己与她私奔。他与小方之间的关系,以小方现在的反应,路云再笨,绝对不会再相信他所说的,是战友之间及医患之间的关系那么简单,其中肯定大有猫腻。
男人,果真是没一个靠谱的。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也许不是他的节操够牛b,可能他患阳萎,也可能是有断袖之癖!要不然,坐他怀里的肯定是恐龙。
路云一阵幽怨。
可是转而一想,也不能怪马义,就拿自己来说,马义有对自己主动表示过一丝半点的那个意思吗?除了当初,在原始森林的水潭边将自己剥成光猪,他从没有对自己有任何表示。
却是自己,为他证明过清白,毛遂自荐,冒充他女朋友,忽悠他家人,内心里,何尝不曾想假戏真唱呢!
米莉莉,马义虽然对她有救命之恩,但是马义对她是唯恐避之而不及,更不会对她有意思,偏偏莉莉就喜欢上他,暗地里与自己争风吃醋。
可笑的是,作为男猪脚,马义可能还蒙在鼓里。这小妮子也够犀利,平时装着不着调,暗地里却悄悄将马义给拐跑了!真是太可恶了。
小方,比自己年轻,与米莉莉相当。但是她除了职业,家庭背景,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都不在她与莉莉那个档次。马义是那种不畏权贵,特立独行的性格,小方的优势在马义眼里虽然不是劣势,也不会是优势。
马义会喜欢她吗?
路云不是米莉莉,她沉稳、理智,考虑问题比较全面,在事情没有一个正式结论之前,她从不轻易表露喜怒。
“我叫路云,与马义是朋友,也是难友。你知道的,马义正被地下世界的人追杀,恰巧我也是,又恰巧他救过我一命。”
“哦……”小方明白了,点点头,这事小马哥隐约提起过,人家不是自己的情敌,她放心了,心情再次愉悦。
“听说你还有一个同伴,人呢?”小方问。
“唉,跑了!”路云叹气。
“跑了?一个人?为什么?”
“应该不是一个人,她可能是和马义一起走的,如果不是她拐跑了马义,就是马义拐跑了她……”米莉莉不仗义,路云巧妙地给她树了一个情敌,权当作对她有异性没人性的恶劣行为的惩罚。
“什么?”果然路云“奸计”得逞,小方气得直跺脚。
小马哥对自己那么好,不可能与别的女人私奔,肯定是他被别的女人给拐跑了。她想。
“你怎么不去找啊?”小方冲路云嚷嚷。她心里窝着一股火,马义到特种部队基地的时侯,她正在板栗村,当她从板栗村回来,他已经离开。最让她生气的是,居然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小方真的很生气。
她生气,因为自己沉不住气,非要到板栗村找小马哥。
她生气,因为柯队长不仗义,没将小马哥留住,但是她对柯队长一直心存敬畏,所以,她只敢在心里生他闷气。
她生气,因为梁副司令,手握大权,却没一点作用,连一个少校都留不住。她在梁司令家里又哭又闹,然后摔门而去,来到野牛酒吧本想借酒消愁,偏偏光头帮的人出门没看黄历,招惹了一肚子怒火没地发泄的小方,结果给光头帮带来灭顶之灾。
上帝要让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光头男平时只拜关二哥,对上帝多有怠慢,上帝非常不爽,于是略施手段,就让他沉沙戟,永远翻不了身。
路云耸耸肩,说道:“天大地大,我上哪找啊?这不,一个人无聊,就来野牛喝酒解闷,结果遇上你与光头帮的人干架,姐正心情不好,就拿那几个小流氓消消气。不料想,你竟然是马义的战友。”
“我与小马哥不仅仅是战友。”小方开口纠正。
“我知道,你还是他出道后第三个病人。”路云故意曲解小方的意思。小方不傻,听话听音,她瞬间明白了路云不仅仅是小马哥的朋友那么简单,最起码她也是小马哥的骨灰粉,至于有没有那一层意思,只有天知地知她知。
总之,这个人很危险。
小方告戒自己。
不过她很快就释然了。小马哥都被别人拐跑了,路云她都不知道小马哥去了哪里,可见无论她是否想与小马哥有那层关系,小马哥都不可能与她有那层关系,不然他不可能一个人悄悄跑了,撇下她一个人在昆月,在野牛酒吧喝闷酒。
她和自己一样,都把小马哥弄丢了,她甚至比自己还可怜,小马哥就在她眼皮底下不见了,而拐走小马哥的正是她的好姐妹,她被自己姐妹给卖了。
小方顿时同情心泛滥,对路云产生恻隐之心。
她就真心想与路云交上朋友。小方的想法很简单,路云身手不错,能打敢拼,仗义,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汉子!与自己对脾气。小马哥在的时候,她们可能是竞争对手,现在小马哥走了,她们同为天涯沦落人,肯定有许多共同语言。
“云姐,咱姐妹俩有缘,不如再挑个地方,一醉方休?”
路云没有小方那么多“花花肠子”,她现在只当小方是朋友。她出身于地下世界,对华夏酒文化理解方式独特,喜欢在酒桌上交朋友,相信酒桌上的朋友,所以她欣然同意。
“走,喝酒去。”
“好,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小方今天也是豁出去了。因为身体的原因,她一直很少交朋友,现在恢复了女儿身,尽管自己胸前的规模仍然不如路云,可是它正适合自己特种兵的身份。不然,顶着一个g杯罩,站在队伍里也只能是一个花瓶文艺兵!她心里现在是骄傲与自信满满,又难得与路云脾气相投,她已经把路云当作她最好的朋友。
小方的车就在酒吧停车场,可是刚才俩人都喝了酒,不敢开车,于是她们打的,直奔昆月烧烤圣地昆江江滩。江滩边上,江风徐徐,灯火灿烂,一溜烧烤摊,香味扑鼻,人海如潮,其中三俩个人,几把塑胶凳,一张小桌子,几串烧烤,几瓶啤酒……那种爽,说不清。
小方和路云的小桌上,摆着一堆烧烤,地上,一打冻啤瓶盖已经打开。
人家美媚吃烧烤,点的一般都是青菜、茄子、香菇之类素菜,荤菜能点个肉丸之类就算吃货了,她们却反其道而行,桌上全是硬货,鸡腿、鸡翅、海鱼、羊肉、牛肉、鱿鱼……
一打啤酒才喝了几瓶,就叫嚷着让老板再准备。
嗬,这是要喝醉的节奏啊!旁边的几个男款非主流似乎看到了机会,纷纷凑上前。
“哟,姐们,俩人喝酒没劲,要不哥几个陪陪?”
“好啊!”路云心情好,闷一口啤酒,抬抬眼皮子,爽快答应,几个非主流相视一笑,以为自己奸计得逞。他们轮番给小方和路云灌酒,她俩心情好,来者不拒,不一会,地上已经堆满空酒瓶。
“来,干杯!”
一个龅牙非主流一只手握酒杯,一只手伸向路云大腿。
“干……杯……”
路云醉态可鞠,口齿不清,龅牙的满嘴龅牙趁机凑过来,其他人则乱哄哄捣乱。
“啊……”
突然一声杀猪般的嚎叫,骤然压制住哄乱,四周一片寂静,大家纷纷把目光投向她们这边。龅牙脸色死灰,右手食指耷拉着,毫无血色,左手紧握着右手,居然还抽抽噎噎地哭了。
坐在小方旁边的是他们的头,他看到自己兄弟受伤,正想暴起,忽然一支锋利的竹签已经抵住他的劲动脉。
“坐着别动,喝你的酒。”小方脸蛋儿上笑容灿烂如花,声音却阴恻恻的犹如一股寒流,非主流头目一激灵,差点就尿了。其他非主流收起嘻皮笑脸,一脸诚惶诚恐,犹如刚刚犯错,被老师抓现行的小学生,吃剩的烧烤撒落一地。
“你们……你们……是……昆月双煞!”一个一直低头刷微信的非主流惊恐地看看小方和路云,再低头看看手机屏幕。刚才一哥们传给他一段视频,视频里,昆月双煞撩阴腿天下无敌,在野牛酒吧将光头帮江湖除名。
光头帮算不了什么大帮派,但是对于他们这些没组织的非主流,也是神一般的存在,今天神坛顷覆,他们当然少不了一番唏嘘。而正被昆月道友们谈虎色变的昆月双煞,此时正与自己同坐一桌,自己的小伙伴还想占人家便宜,这不是找死的节奏么?
“昆月双煞?”
所有疑惑的目光都投向微信男,其中还包括小方和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