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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他们仍在继续寻找美食大业的路途上。
不得不说,连日来它对这样的生活状态乐此不疲,每天都有好吃的,这不就是它毕生所追求的目标么?真没想到带给它如此充实的“人生”体验的竟然会是它原本认定的“食物”,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最近它开始称呼他为“公子”了——当然,这也是它到处听来的,它还没有那么好的本事能够想一个适合他的名字,但它仍然必须将他跟其他食物区分开来,这件事尤为重要!因为他们之间有太大的不同,首先食物不应该跟它讲话,其次食物也不可能对它的爱好了若指掌,最后食物更不愿意带着它到处寻找美食,现在在它眼中,他早已不是什么食物,而是它最最贴心的好伙伴!
此刻,它和公子又来到一家酒楼门口。
它跟着他开始学会打量一家酒楼的招牌、装饰、里面客人的多寡和他们吃东西时脸上的表情来判断眼前的究竟是不是值得他们一去的品尝之所,尤其这还需要敏锐的嗅觉,来分辨酒楼里传出来的各种不同的味道,之前它对此并没有多大的研究和体会,现在它已经越来越拿手了,只要稍微闻一闻,就能辨别出哪道菜是脍的,哪道菜是煎的,又是用了几分火候,或者哪些调料等等,当然,这都是在耳濡目染之下学会的,“吃”这件事原来有那么多学问,是它近来才了解到的事,它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白吃了。
不过,天底下就是有一些专门煞风景的人会冷不丁冒出来破坏别人的好事。
这句话原话是它家公子说的。
就在他们已经选定眼前的酒楼正准备进入的时候,忽地,大马路上慢慢走来了一顶颇为惹眼的车轿。
公子第一时间留意到了,但他仅是回过头看了那车轿一眼,便负手迈入酒楼,只不过他的那一眼它再熟悉不过,这世上没有人比他更会愚弄别人,那分明是一派看好戏的模样,它瞬间明了了,淘皮捣蛋伪装搞怪谁不会,这可是它除了吃之外第二拿手的事。
哦,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对比它更会搞怪的公子没起什么作用。
这事儿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那日它被公子牵着正在大街上走,迎面而来的就是那顶极惹眼的车轿,那车轿之所以惹眼,是因为它浑身上下被涂得金光灿灿,任谁见一眼就不会忘记掉,此时就见车轿挡住了他们的去路,随后,便从里面走下来一个如车轿一样看上去金光灿灿人。
不过在它眼里,那就是一大块的肥肉,也许咬一口就会流油,但直接吃又会嫌太油腻,若是稍稍炸一炸,炸掉一些油之后再蘸着调味料吃,味道就比较好了。
正这么想着,那块把自己包装得黄灿灿的肥肉开口了。
“这位公子,这口鼎,你能否卖给本少爷我,价钱随你出。”
听起来口气很大,公子后来告诉它说,那叫“财大气粗”。
公子变脸变得很快,他哪是会顺着别人心意的人,但他偏偏一本正经,装出一副很想卖掉它赚一笔横财的样子问,“价钱随我出?”
“当然,只要你开口,本少爷立刻现付。”
“当真?”
见他仍是一脸怀疑,那块肥肉显然有些不耐烦起来,他点点头道,“我爹富大贵在洛邑城怎么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城中人谁不知道他是首富,什么价格富小爷我都出得起!”
“原来是富少爷,失敬失敬。”
“现在你既然已经知道了我是谁,那就赶快开个价吧。”富少爷道。
公子却摇摇头道,“要我开价,我怕你出不起。”
“哦,多少?说来听听。”富少爷好整以暇地问道。
“你可知,世上有一物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公子上上下下打量着富少爷道。
富少爷对此嗤之以鼻,道,“本少爷可不信。”
公子露出微笑,显得诚恳极了,他淡淡开口道,“富少爷的性命,你看能够用金钱来衡量吗?”
一句话将富少爷堵住了,他随即恼羞成怒地道,“休要开本少爷的玩笑!”
“诶,我那么认真,哪里像是在开玩笑呢?”公子严肃万分地道。
富少爷不算迟钝,事实上,他根本就不笨,他只是并没有想到会有人对他提出的如此优厚的条件视若无睹,更不料还因此被戏耍了一番,他的面子一时下不去,却又不想被一旁的路人看好戏,于是只好压下心头已熊熊燃烧起来的怒火,再问,“你当真不肯卖这口鼎?”
“不卖。”
“好,我们走着瞧!”富少爷恨恨地剐了他一眼,随即对手下众人道,“走!我们打道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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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少爷从小到大还没受过这样的气,况且,他想得到的东西,岂有得不到之理?
坐回车轿中,他越想越气,一回到府里,他就立刻派出几个得力的手下去跟踪那名少年公子和大鼎,准备伺机动手夺鼎。
“哼,竟敢拿本少爷开玩笑,本少爷要你吃不了兜着走!”富少爷咬牙切齿地道。
夜半时分,富少爷仍在书房里等那几个人回来复命,可一直等到他不小心睡着再醒来时,依然无人回来,此时天色早已大亮,富少爷满心疑惑,决定再派一拨人前去。
结果一连几个晚上,他所派出去的人都没能再回来,这下富少爷有些心慌,因为没人前来,他就无从得知究竟出了什么事,而那些人就这样被他弄丢了,等他老爹回来,他连该如何交代都不知道。
于是这日,他只好亲自带人前去,想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而那少年公子和大鼎近日来一直在洛邑城的集市之中晃荡,尤其是那口被他相中的大鼎,目标如此明显,他根本不用怎么费劲找就看到了。
“少爷,要怎么做?”他的随从之一来到车轿边等待他的指示。
“那口鼎应该会被安置在院子里,我们兵分两路,一明一暗,你跟着少年公子上楼,留意他的动静,我留在院子里引蛇出洞,一有情况就立刻跟我回报。”富少爷坐在车轿中道。
“是,少爷。”
“因为还不知他们最终会在何处落脚,因此我们可能要一直跟随他们到晚上,你要小心别被他发现了。”
“知道了。”
富少爷吩咐完便来到院子里,他拨开轿帘面对眼前那口大鼎,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这口鼎的时候也是在一家酒楼里,那日他一见就移不开视线,因为在他家宅院之中如此多的宝贝里,都没有一件能够与之媲美和匹敌的,这口鼎有着独一无二的造型,线条的轮廓是如此完美,它的四足完完全全是鼎中难得的珍品,还有这鼎身上的兽面纹,不仅逼真而且生动异常,这样的雕刻手法神乎其神,他根本从未在其他的鼎上见到过。
这样的鼎万中挑一,是珍品中的珍品,因此他非得到不可,否则又如何能体现他全城首富儿子的身份?
况且他还从洛邑城中最先发现那口鼎的骨董商口中得知,这鼎早在商以前就存在了。
这简直是鼎中极品!他好想要!
不过他并未料到事情会变得如此复杂,原本只是打算花一点零用钱将它买下来的,如今因为这鼎的缘故有近十名手下失踪,他可得先把他们找回来才行。
他在院子里待着,他原本的目的就是想引起那少年公子的注意,如果失踪的十名手下跟他有关,那么他们就可以来谈谈这口鼎到底值多少钱了,说人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人不就是那少年公子自己吗?
但若少年公子不肯承认,这便是他安排暗线跟着他的用意,要处理那么多人不可能不留下一点线索,也不是他一个人能够办得到的,因此只要有一丁点蛛丝马迹,他应该就能查到他手下的下落了。
想是如此想,但此刻待在院子里,富少爷总觉得有一点心神不宁。
但院子里除了那口大鼎之外什么都没有,富少爷在进到院子前就已屏退了其他随从,免得人多势众先把少年公子给吓跑了,可这时他发现这里压根没人看管大鼎,此时正是酒楼最忙的时候,店小二早就忙着去前面招待别的客人,竟然粗心到连院子的大门都没有锁上,要么就是觉得鼎的目标太大,不可能有人来偷,可这真是给他提供了大大的方便,那少年公子也像是很放心它被搁在如此偏僻的院子里,富少爷等了半天,忽然灵机一动。
对了,他可以先拿走大鼎,本来他就打算让手下的人去夺鼎的,现下如此良机不可错失,等夺到鼎之后,再由此交换他失踪的手下,不管这事跟那少年公子有没有关系,他都可以把自己的麻烦变为他人的麻烦。
想到这里,富少爷立刻招来自己的随从们,让他们趁机将大鼎运离此地。
随从们立刻在院子里忙活起来,他们围到大鼎的足下,试图将它抬起来。
可是那鼎却纹丝不动。
“蠢才!没看到它刚才是被拖进来的吗?”见状,富少爷立刻觉得是方法出了问题,不禁大声地道。
“是!”
随从们看见了大鼎身上的绳索,便试着去拉动它,谁料“嘣”的一声,绳索完全不吃力,很轻易就断掉了。
富少爷在一旁见状不由一愣,对其中的一名随从道,“再去多找一批人,要壮实的大汉,弄一辆结实的车来,我就不信区区一口鼎能够难得倒本少爷!”
随从立刻听从他的吩咐去到院子外找人,并很快雇了一辆加厚的四轮拖车过来。
于是,四个大汉抬一只足,十名大汉一起托着鼎的底部,总共二十六个人一齐用力,他们忍不住吆喝出声,按理说如此响亮的声音早该惊动了酒楼里正在用餐的鼎的主人——那位少年公子,但他显然毫不担心,因为即便是有如此多的壮汉使出浑身解数想要抬起大鼎,那大鼎依然屹立不动,壮汉们却早已是满头大汗,几次过后,就感到累坏了。
富少爷觉得一定是他们没使对劲,他分明看见店小二轻轻松松地就把它拖了进来,没理由这么多人却抬不动它一个。
“你让一让,让本少爷来!”富少爷推开其中一名壮汉,决定亲自出马,他说话的时候将两只手贴上大鼎,才一用力,大鼎居然少许动了一下。
富少爷自己先是一愣,随后反应过来,得意洋洋地道,“看吧!应该这样推才会动,你们接着来。”说罢,他自己就走开了,谁料,当那些壮汉齐力再推的时候,那大鼎仍是没有动静。
这事透露着古怪,但富少爷总认为是这些人在偷懒,于是道,“力气呢?你们个个比本少爷结实,力气总比本少爷大得多吧?”
“富少爷,它是真的一动都不动,不是我们不肯使劲。”二十六名壮汉里有富少爷自己的随从,他们皆因为使太大劲而变得脸红脖子粗,但大鼎依然如故,于是这些人只好哭丧着脸对自家的少爷道。
“够了!脑子已经没什么用处了,居然连力气都没有,让本少爷来!”富少爷重新走上前,再一次推动大鼎。
说来也真是怪,只要富少爷用力,大鼎就会挪动,富少爷不信邪地再一次让其他人推,大鼎便又静止不动了。
这下富少爷可为难了,虽然他能推动此鼎,但总不至于要他自己出力将大鼎一点一点推回家中吧?他家可是在集市的另一头,远着呐!
“少爷……”随从们个个委屈地看着他。
这可真不是他们不想出力啊!
“废物!废物!真是一群废物!”富少爷忍不住破口大骂,可骂也没用,只是白费力气,他再次看一眼那大鼎,想得到它的渴望是如此迫切,怎么办?再转念一想,好像只有自己推得动,难道这就是命中注定?只不过这个“命中注定”好像累了一点,但想一想日后每天都能在家中看到它,那该多美好啊!
好吧,拼了!
如此想定,他卷起袖子,独自卖力地推起大鼎来。
所谓长路漫漫,富少爷才走了没多远,就感觉到累了,他擦着额头上的汗水,靠着鼎一屁股坐下,对身边一群小心翼翼随时准备伺候他的随从们道,“水!给本少爷水,你们都傻了?看见本少爷累成这样也不知道递过来!还有手帕!手帕!快,还不快给本少爷打扇!”
众人一阵手忙脚乱,把富少爷折腾得更加不开心了。
“好了好了!都走开!走开!”富少爷胡乱挥着手道,“等等!把扇子留下!”
这还是在集市上,早有不少人围在一旁看好戏了,他们站在稍远的地方对富少爷指指点点,富少爷眉毛一挑,直接将水壶砸了过去吼道,“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都给我滚开!来人,快把这些人赶走!一个都不要留!”
无奈他手上只有一个水壶,这么一吼却吸引更多人前来围观,随从们赶走一批另一批又围了上来,简直是前仆后继,可偏偏这时已经骑虎难下,总不至于将大鼎扔在集市上管自己走开吧,再说了,他也舍不得呀,最后,富少爷只得忍着一肚子火,等休息够了,继续埋头上路。
半个月后,他走走停停,更是在随从们一路细致入微的伺候下,终于真的将大鼎推回到了自己家的院子里,不过他可是从来没有这么劳累过,而且经过了最艰难的第一天,后面几天他就学乖了,改成夜半动工,这样就再也没有人来烦他了。
可不料就在他瘫在床上睡了三天三夜睁开眼的第一刻,噩耗传来。
“少爷!少爷!大事不好啦!”
富少爷美梦才醒,梦里他请了洛邑城里好多贵客前来参观他的藏品,果然不出他所料,那口鼎让所有人艳羡不已,也让他满足得不得了。
他原本还沉浸在那个美妙的梦境里没有完全清醒,就听下人道,“少爷!那、那口鼎……那口鼎……”那名下人结结巴巴,慌慌张张,一句话都说不完整。
一听跟鼎有关,他又想起方才的美梦来,一面揉着眼睛道,“怎么了?那鼎不就在院子里吗,你到底想说什么?”
富少爷指的院子,就在他抬眼就能望见的地方,他慢吞吞从床上坐起来,眼角就能瞥到安置在院子里的大鼎一角。
下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大声地对他道,“那鼎、鼎被掉包了!”
“什么?!”富少爷被这一句话炸醒了,他猛然往院子里望去。
就见院子里搁着的早已不是他辛辛苦苦推回来的大鼎了,它的模样完全变了,变得普通又无趣,还小了好大一大圈,富少爷只怕是自己眼花了,他外套也不穿急急忙忙跑出房去到院子里,再仔细一看,那鼎果然被掉包了!
这、这怎么可能?!
富少爷当场傻眼,脑袋变得一片空白,那下人随后追了出来,在他身后道,“还有、那个、鼎里面有人……”
话音还没落,富少爷就已经听见里面不断传出来的“哎呦”声和“哼哼”声。
他脚步踉跄地走上前。
却见,之前失踪的十名手下,此刻一个个被绑的像是粽子一样堆挤在被掉包的鼎里头呢。
须臾,富家大院里传出凄厉又愤怒的嘶吼:
“谁!谁来告诉本少爷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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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洛邑城的另一端,公子和他的大鼎继续乐哉乐哉地踏上了属于他们的“寻找美食”之旅。
狍鸮,状似鼎,有首无身,其皮厚如剑,赤利如刀,四足,生有二口,其一在目上,能食,后人谓之“饕餮”。
饕餮大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