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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到那些蜜蜂之后,王家三口不得不信这等好事真的落在了魏苏头上,不过让魏苏感到满意的,王家三口并没有因为单单只有他家鲜花引来蜜蜂嫉妒,而是真心为魏苏感到高兴,这对年龄尚不足十四岁爹娘双亡的魏家小郎君实在是一件好事。
魏苏不得不感慨王家果然是厚道人家。
次日,魏苏早早醒来,背着装着他所有东西的背篓上了王家的驴车,背篓上盖了一层黑布,隔绝了外人的视线。
村里不止王家和魏苏要去赶集,还有其他人在,王婶就忍着没有开口问魏苏的背篓怎么会这么大。而魏苏刚刚失去所有的亲人,其他人也不好意思开口询问,只有几个妇人面带好奇地打量了几眼魏苏,古代的人还是很淳朴的。
魏苏这才能一路一路安安稳稳地到了镇里。
驴车整整走了半个时辰,一群人才赶到镇里,这时候天也已经亮了,相比之前的村子,镇上确实大了很多,人来人往十分热闹,同来的人家已经急急地告辞各自赶集去了,只剩下王家三人和魏苏。
早在昨日里,王婶就像魏苏介绍过镇里的情况了,也知道魏苏并不准备将蜂蜜卖给酒楼,反而要放在他们的摊子上贩卖。说是摊子,只不过是用麻绳圈出来的地盘,王家这些年一直在那里卖他们的木制品。
摊位在一家专卖米面杂粮的店铺前面,当然摊位也并不是免费得来的,王家三人每月要交五个铜板给米面店铺的掌柜。
魏苏帮着魏家三人将这次带来的木凳和木桌放好,告知了王婶自己要先去买些小瓦罐便背着背篓朝着集市中心去了。
通过昨日王婶的介绍他已经基本了解镇里的情况了,这里有四家酒楼,魏苏的目标是其中一个相对较小的酒楼。
这家酒楼叫迎客来,魏苏到的时候才刚刚开张,还没有生意,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子正站在那里漫不经心地拨着算盘,看到魏苏双眼陡然一亮:“客观,要吃点什么吗?”
魏苏摇了摇头,在中年男子脸冷下去之前掏出了背篓中的兔子:“老板,不知您需不需要野味?”
钱宝来原本以为眼前这个外貌俊秀穿着简陋的小子是来蹭吃蹭喝的,没想到他竟然拿出了几只野兔子,虽然是死的,但也很不错了,原本他选在这里开酒楼就是因为这个镇子临山,野味多,可惜的是,山林危险,偶尔才能猎到猎物打打牙祭,因此这个酒楼开得也就不愠不火,因此看到魏苏手中的东西才会喜上心来。
钱宝来心中的算盘打得哗哗的,面上却不动声色,随手提起一只兔子,那沉甸甸的重量更让他欣喜,不过嘴上却故作嫌弃:“野兔肉柴,没人喜欢吃,不过钱叔我心善,一贯钱四只吧。”
魏苏瞥了一眼钱宝来故作嫌弃的表情,又看了看被他紧紧握着都有些变形的兔子皮,忽然笑了一下。
魏苏一笑,仿佛春暖花开,即使是只爱钱的钱宝来心中也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只听魏苏笑着开口道:“既然如此,就不麻烦钱叔了,隔壁揽月楼的伙计说他们那里的客人喜欢吃野兔呢。”说着,不顾钱宝来的抗拒,直接扳开他的手,将野兔拿了回来。
钱宝来只感受到手上传来一阵剧痛,随即他的手便不由自主地松开了,这个少年的力气可真大啊。
而刚刚那个笑起来分外好看的少年走过酒楼内那块装饰用的巨石时,轻描淡写踢了一脚,那巨石竟然从中间裂开了。
竟然裂开了!钱宝来目瞪口呆,也顾不得自己还有些发疼的手了,只楞楞地看着魏苏那条看上去十分纤弱却万分有力的腿,咽了咽口水,这时魏苏又开口了:“我听人说在山林里看到野猪,准备过些日子去山里猎一只,到时候也一并卖给揽月楼吧。”
他确实知道山林里有野猪,不过不是别人说的,而是自己看到的,不过因为野猪太过显眼,才按耐下来暂时不猎。
猎野猪?怎么猎?难道也用腿踢吗?确实有可能。钱宝来思绪飘飞,忽然意识到魏苏刚刚说的是野猪,野猪可是稀罕物,寻常见不得,当即不顾对魏苏腿的恐惧,战战兢兢地开口道:“美人……不,壮士,你的野兔一贯钱一只我收了,不必去揽月楼了。”
魏苏停下离开的步伐,转过头有些羞涩地笑了:“那多不好意思啊,钱叔您太客气了,野兔肉很柴的,一点都不好吃。”
魏苏似乎才发现旁边的石头被自己踢碎了,当即道歉道:“不好意思钱叔,我不是故意的,我帮您捡起来。”说着,捡起滚落在脚边的小石块,轻轻一握,石块变成了粉末。
钱宝来小心地退了几步,想到野猪的诱-惑,一咬牙:“壮士,一贯钱再加十个铜板。”
魏苏双眼弯起:“钱叔真是太客气了,叫我魏三郎就行了,您真是好心。”说着,一点不客气地将背篓里四只野兔拿出来放在了桌上,对着钱宝来伸出了手。
钱宝来忍着肉痛将四贯钱并四十铜板放到了魏苏手里,魏苏拿着自己的第一笔金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在他身后,钱宝来虽然有些心疼花出去的钱,但想到这四只野兔也可以做好几道菜,还是不会亏本的,再想想那只野猪,顿时也笑开了,不亏就好,不亏就好。
“原始人真淳朴呀。”025感慨地说道,“真是照顾弱小。”围观了整个事情经过的025虽然有些不明白钱宝来前后态度怎么差这么多,但还是感叹他的心善。
“嗯,确实淳朴。”作为“弱小”的魏苏微微一笑不说话。
有了资金接下来就去买小罐子了,原本魏苏准备买一些小瓦罐用来装蜂蜜,但当他看到那些瓦罐的时候却打消了这个想法,原因无他,瓦罐实在是太丑了,装蜂蜜实在有些不合适,因此魏苏将注意打到了小瓷罐上。
这些瓷罐虽然工艺也很粗糙,但比瓦罐好看很多,魏苏拿起一个细细把玩,倒也还不错,若是能有玻璃罐就好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魏苏就在店主的建议之下挑选了三十个模样最好的瓷罐,每个也只有成年女性的拳头大小,花了魏苏整整两贯钱。
等魏苏回到王家摊子的时候,恰有一个客人买完东西正与王家大叔聊着天,看到魏苏回来,王婶当即松了一口气,魏苏是第一次来镇里的集市,她心中担心,但她想要与魏苏同去的想法被他拒绝了,且自家的摊子也离不开人,现在见他平安回来,自是松了一口气。
魏苏对王婶笑了笑,径直走到王婶身边特地帮他留着的空桌子上,虽然面积不大,但也是王家所能挪出来的最大空地。魏苏将背篓取下,先掏出装着蜂蜜的三个大土罐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又取出一个木碗和事先请王虎制作的数个木勺子。
魏苏将蜂蜜倒了一碗出来,对着边上好奇凑过来的中年妇人微微一笑,妇人脸红了:“小郎君,这是蜂蜜吗?为什么放在这里?”
古代没有镜子,魏苏一直没见过魏家三郎的容貌,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总有人看着他愣神,不过眼前这可是潜在客户,魏苏也没有嫌弃她,细心解释道:“这确实是我准备卖的蜂蜜,至于这一碗……”魏苏指了指单独放在木碗中的蜂蜜,又指了指边上的木勺,“这是给大家尝尝口味的。”
“尝口味?”妇人对这个新词十分疑惑。
一边的王婶立即凑上来,帮魏苏解释道:“我家三郎的蜂蜜与一般的蜂蜜不同,味道分外好,但大家这么看着也看不出蜂蜜的好处来,因此我家三郎就大方地拿出一碗蜂蜜让大家先尝尝,觉得好了就买,觉得不好可以不买。”虽然王婶觉得这种做法实在是浪费蜂蜜,但这是魏三郎第一次靠自己做生意,不能打击他的积极性,只要自己护着他,不让他太过吃亏就好,想到这里,王婶强调,“但是话说在前头,每个人只能尝一勺。”
说话间已经有好多人聚集到了王家摊位的附近,显然被这种新奇的试吃吸引了,这里大多数人都不富裕,有什么好东西都藏着掖着,第一次有人这么大方。
从一开始就凑在最前面的妇人立即拿起手边的木勺,挑起一勺尝了起来,一瞬间,蜂蜜的美味滋味带着淡淡的蔷薇花香弥漫在她的口腔中,妇人的双眼顿时亮了。
与旁人不同,这个妇人穿着整齐干净的衣物,材质看上去比旁人都好上一些,她不是太缺钱的,之前也尝过蜂蜜,但远远比不上这个小郎君的,当下十分豪爽地问道:“小郎君,你的蜂蜜怎么卖?”
魏苏嘴角微翘,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瓷瓶,对着妇人扬了扬手:“一瓷瓶一贯钱。”
“这么小的瓷瓶要一贯钱?”魏苏的话音落下,便听到后面有人惊叹出声,显然对这个价格无法接受。倒是那个妇人沉吟了一下,想到自家嫌弃糕点味道不好的宝贝儿子,爽快道:“那我买两瓷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