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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的夜来香悄然绽放了含羞的花瓣,风扬时暗香飘然,满房流转。
月辉幕下,夜凉如水,弥漫着凄凉的气息。
容惜辞双手抱膝,呆呆地坐在角落里已经许久,他的目光里没有一丝神采,空洞无光,一头白发倾泻背上,为他遮去了半点风凉。可是他的身子还是在不停地颤抖,即便双手紧紧地抱着自己,还是感觉从脚底漫上无尽的冰寒。
他是鬼魂,是不可能会有感觉的鬼魂,可是,他却感觉到了冷,彻骨的冷。
目光逐渐凝聚,汇在了不远处那个在翘着脚,得意洋洋敲打着键盘的作者身上,一丝怨毒从目中凝起,渐渐地铺满他的双瞳。
十日了,从那天他为了温御修而自尽之后,已经十日。他是鬼魂,纵使死了,依旧能从那本定制书里飘出来,他曾想封闭自己,让自己永远地死在那里,断绝一切的爱恨情仇,可是老天似同他作对一般,在他绝望之刻,生生将他从定制书里拉出,让他亲眼目睹着作者在键盘上敲下温御修死亡的戏码。
从那天温御修突然死去之后,一切似乎回到了从前,回到了他们从未认识的时候,但他知道,这并不是他们改变了什么,而是作者将温御修穿越到自己书里时产生的那一段剧情全部删除了。是的,经过多次穿越后,容惜辞发现了一点,那便是一旦温御修有何动作,那关于他的剧情会诡异地自动在文档上生成,是以他穿到《受之无愧》里的事情,都一一被记在了文档里。不过,那又有何用,删除不过是一个按键的问题,只需轻轻一按,便可将他们的曾经轻易抹去。
容惜辞亲眼见证了那双手在键盘上打下一大段的字,写下了温御修死亡的那一刻。
万箭穿心,坠落悬崖,尸骨不存。
始终,温御修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反派配角,因而,他可以随时死掉,作为衬托主角强大的野花,凋零。
他于作者而言,不过是文里寥寥几语带过的配角,但是,于容惜辞而言,他却是唯一一个会对他好的人。
可是,偏偏便这么没了,没了……
容惜辞曾想过回去寻他,可是却在触上电脑的那一刻,他犹豫了。
他回去能做什么,再相识一场,再伤心一场,再看他死在自己面前么。
呵,他不由得嘲讽起自己来,记得初识时,他曾放大话说,要同作者对着干,作者写死一个,他就救一个。可是现在,他的心变了,他变得怯弱起来,不敢面对这一切,因为他知道,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他永远敌不过一双写下他们的手。
是以,他数日来一直静静地窝在墙角,什么都不想。一旦天亮了,便自动回到定制书里,他曾试想过,沐浴在阳光底下,终了自己的魂体,可却发现,不知是上天对他残忍还是为他着想,一旦靠近阳光,他便被吸回了定制书里,直待天黑,他才被放出。
后来他想,兴许是温御修在暗中保护他罢,因而,便放下了求死的执念,每日过着不知什么滋味的生活。
而第十一日时,作者晚上突然接了一个叫她去唱歌的电话,收拾东西,电脑也没关,便匆匆地赶了出去。
听着他怨恨的人走出去后,压抑许久的情绪才渐渐得到释放,容惜辞摇晃着站了起身,然而身体一软,差些又要摔倒,趔趄了几步,方能站定,紧咬着被咬得发白的双唇,晃到了电脑前。
明知不该去寻他,寻他最终落得还是伤心,可是脑海里还是在不断地回响着那一句“有我在”,一字一字似在慢声回放一般,在他的脑海里重叠,又汇在一块,连成句。
他想温御修,很想,很想……
目光逐渐凝聚在了电脑屏幕之上,怵而之间,失了神采的双眸多了几分灵动,只因他发现,作者临走前,似乎在修文,将文档拉到了前面,而此时,是温御修初在文中登场的时候。
喜色立时覆在了眼前,温御修刚登场,那么离他死,还有许久,他还可以陪他一阵子!
久未展露的笑容现了出来,忖着容惜辞脸上淡得几不可见的酒窝深了几分,再不顾得其它,他闭上了双目,朝电脑冲了过去……
咚地一声落下,随之响起的是一个妇女的“哎哟”痛呼声。
怵而睁开双眼,便看到了一位妇女,在自己的冲撞中摔倒在地。
妇女?!容惜辞迷茫地眨了眨眼,一边歉疚地道歉,一边伸手握住了妇女的臂膀,想将那妇女扶起,哪知那妇女好似见到了鬼一般,讶了一声:“你个邪道中人,别动我。”话语一落,方才还被撞倒在地的娇弱妇女,瞬间便化成了一个身强体壮之人,跑得比马还快。
容惜辞在风中凌乱了许久,转动眼珠,发现许多人因着他扶起的动作而离他远了几步,一边指着他,一边在嘴里碎碎念着邪魔歪道之类的话,从话语里,容惜辞这才勉强理顺了这事,原来,撞倒人将其扶起是邪道所为……正道人是不屑干这档子事的。
眼皮嘲讽地一翻,容惜辞鄙夷地想,这到底是个怎样崩坏的地方。
左右那些人巴不得远离他,他便自由自在地打量起自己的所在来了。只见他身在一条大街之上,极目远眺,发现这条大街看不见边,而宽广的路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毫无落叶尘埃,道路两旁,满是吆喝的小贩,笑意盈盈地招揽客人。
他旋身转了一圈,这是哪儿?眉目一低,他暗暗回忆着方才逡巡一遍的文中剧情。这里似乎是温御修同明莲初识的地方,而他们相识之地,是……
“快躲开,躲开!”急切的喊声从容惜辞的面前响起,他身子一凛,惊见一匹高大的骏马正踏着疯狂的蹄音,朝自己面前冲来。
“躲开啊!”一记嘶声大叫在马的身后响起,但很快便被淹没在马蹄声中。
眼看着马匹将要踢到自己,容惜辞登时反应过来,手里的银丝一出,立时将马的前蹄削断,一声痛楚嘶鸣之后,失了前蹄的马昂首着重重倒下在地,在血泊中挣扎。
剧烈跳动的心这才缓缓停下,容惜辞轻轻一抹脸上的虚汗,转身便要离开去寻温御修。哪知方才那喊着躲开的人冲了上来,看到那匹马被削了前足,立时便哭号着扑了上去,喊着爱马的名字。
余光轻落那人身上,发觉他容貌俊朗,一身华贵,瞧他如此痛惜那匹马,当是极其不舍的,若是被他发觉自己削了马的前足,必没好事,当即容惜辞脚步一划,便要逃离。
哪知晓那人也是个厉害人物,一抹眼泪后,快了容惜辞一步,抓住了他的手。
容惜辞一怔,快速地凝起另一手的指力,朝那人身上要穴打去。
惊异于容惜辞这看起纤瘦的身体竟发出如此狠戾的招式,那人喝了一声,翻手为掌,正拍上容惜辞的双指,触上指尖的一瞬,五指合拢,便要将容惜辞的手指包裹。
容惜辞素来好洁,不喜欢接触他人,哪会让这人的手碰到自己的,他呔了一声,启唇喃出了一阵繁杂而听不懂的乐音,那人听之,只觉气血上涌,浑身真气逆转,大惊之下,立时将钳住容惜辞的手抽了回来,倒退数步,与容惜辞保持距离对峙。
“乱魔音?你是……”
“乱魔音?”一道带着几分妖娆的声音从那人身后响起,那人身子一震,回头望去,只见一个红裳男子款款行来,忸怩着身子,笑容里满是看不懂的味道。
明莲。一眼瞧着那人,容惜辞心底便喊出了那人的名字。明莲乃是《受之无愧》里的主角,温御修便是死于他的手下。可是如今明莲在此,那温御修呢。他左右回望了一刻,发现温御修不在,当即眉头轻蹙,便想着离开。
哪知这足尖一点,还未逃离,便忽觉一股劲风刮过,一个红色身影立时现在了他的面前。
容惜辞脚步一顿,面容覆上了一层冰霜,他因着身体不好之故,修习不了过深的音功,是以便在轻功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加之后来与温御修双修后功力上涨,如今论轻功,可谓难逢敌手,却没想,明莲竟然能拦下他。
不愧是主角,什么好事都让他揽着了。
明莲的身高比之他相仿,但容惜辞却是个不肯服输的人,掂了掂脚尖,故意显示出自己在高度上的优越感。
明莲也不落于下风,故作高傲地扬着头,睥睨着容惜辞道:“你这是哪儿来的娃子,竟会使着魔道的乱魔音。且还敢在众目睽睽之下使出,也不惧怕。”
听着对方话语里带着的不屑,容惜辞也不由得恼了,他挺直了腰板,对着明莲喊道:“干你屁事!”
话音一落,明莲的脸色便挂不住了,他本便是个由不得他人反驳之人,听到这一声,他当即便要同容惜辞动起手来。然而,这手方抬起,他不知想到了什么,眼珠子一转,又生生地放下。
侧身走到马匹主人面前,明莲笑着道:“贾义,这娃子吼我。”
这马匹的主人——贾义,明显与明莲相熟,他的双眸一眯,轻轻地揽着明莲的腰,在他脸上啄了一口,笑道:“不怕,我来替你解决他。”
“甚好,”明莲回他一个吻,你若将他处理得满意了,“今夜我便……嘿,这娃子呢,呀,逃了,快追!”
话语一落,两人立时使出了绝顶的轻功,朝着前方的白影奔去。
迅疾的风猛地灌入耳里,容惜辞片刻不敢耽搁,遇到路就冲过去。身为主角的明莲,双修的功夫练得炉火纯青,武功造诣甚高,他一个武功被设定得极低的人自然斗他不过,因而,只能能避则避。
然而,他身子一拐,方要躲进一处安全的地方时,黑暗的角落里忽而袭出了一只手……
作者有话要说:【严肃脸】这是正剧,正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