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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奔了几十里地,早就出了漠城的管辖区域,前方出现了一条江,只要过了这江,就算谢坤鸿万分想追杀他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之事。睍莼璩晓
华云飞抱着手里的长剑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般小心,因为这是他的灵魂,这是钱英兰唯一留给他的东西,只要把它抱在怀里,他就会觉得安心,不管是再愤怒,再恼火,都能使他的心在瞬间平静下来。
他爱她,如今、他更爱这柄剑,因为在他心里,她并未真正地死去,她活在了这柄长剑之中,她就是剑,剑就是她。
此时此刻听潮音过耳,百感交集,如痴如醉。
江水之中放了很多花灯,红红的一片,一闪一闪的,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眨着眼睛。
他很想买几个花灯为自己的家人放一个,但是对面有几人缓缓向他走来,似乎已经注意到他了。
不过这也难怪,像他这样的人,任何一个人都不会不注意他的。
他白衣如雪,眉宇间透露着一股极大的英气,左手拿着“寒月剑”,右手牵着白马,如此这般的打扮如果都不够吸引人的话,那么只有一个理由,世界上的人都瞎了。
那几人一身青衣打扮,有可能是“青木组”的人,但是不管是谁的人,他都打不过,因为那几人的修为都达到了小武者高期,其中的一个还达到了中武者初期。。
华云飞当然感觉到了危险,直觉告诉他,要逃,如果要活命,如果要报仇,那么他必须逃。自己拥有秘籍一事绝对走漏了风声,漠城城南四大帮派之一的“青木堂”已经追了过来。只有把命活下来了,才有机会报仇,如果一个人连命都没有了,又怎么报仇?
早在华云飞决定去救钱英兰之时,他就花了自己所有的家当、五百个银币,买了这匹日行千里的宝马,短短半个时辰不到,他已经远远地把追他的那几人甩在了身后。
此时此刻,在他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丝不安的心意,因为他明显知道在自己身后猛追自己的人,远远不止“风云会”与“青木组”两家。
“逃------!”
“母亲、父亲、英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
“谢坤鸿、我“祝”你长命百岁。”
从此时此刻起,他绝不会相信任何一个人,也绝不会再爱任何一个人,至少在他没有达到天下无敌的时候,绝不。
狂奔了整整三天,天已经亮了,预计在二十几个时辰以前他已经甩掉了所有的追兵,要不然,他绝对不敢停歇,因为他要活命。
天刚亮,雾已散去,空气中依然存在着一股冷冷的味道,可想而知,今天一定是一个好天气。
现在的他已经来到了东南海域,之所以他不直接下南海仙岛,那是因为任谁都知道他要逃命,最好的去处便是南海仙岛。
南海仙岛魔兽横行,若不是顶尖高手,根本就不敢去那里冒险。传说那里的人都是中武者修为以上,次武者、小武者之类的三流人物根本就不敢去。对于一个忘我逃命的人来说,那里无疑是一个忍辱偷生的绝佳地方。所以,在南海渡口,一定有很多修炼之士在那里等他。
白天赶路是江湖大忌,至少对于一个逃命的人来说,晚上的确要安全得多,华云飞也是如此,他不是神,他也是人,他也需要休息。
东海边有一个小镇,他不知道这个小镇叫什么名字,他也用不着去问这个镇子的名字,此时此刻对于他来说只要有客栈可以休息就是最好的。
这家客栈并不大,但是的确可以住人,而且太大的客栈他也不敢住,因为那样会很显眼。对于一个逃亡者来说,最好还是不要太张扬的好。
这家客栈的生意似乎很不好,都上午快到正午了,依然没有几个人,就连小二都在门口打瞌睡,今天的太阳似乎真的很好,还有一位阿婆在门口缝衣物。
客栈不大,但是全都是名贵的楠木修建的,空气中透露着一股楠木清香,浓浓的,似乎故意弄的一样。
柜台上的老板娘很妖艳,可是浓浓的艳妆依然掩盖不了她早已流逝的岁月,这样的女人是可悲的,因为她追求完美,而忘了这个世界并不完美,人、并无完人。
那妖艳的女人似乎看得出来他很困,他很饿,直接道:“楼上有空房,一会儿小二会送吃的来。”
华云飞招牌式的憨笑一下,点点头算是答应了,从布包里面取出了一枚闪亮的金币放在桌上。开一间客房不过几枚铜币而已,那妖艳女人找给他了九枚银币和几十枚铜币,他放回布包里面的时候,布包里面传出来了“唰唰”的声音,任谁都知道他布包里面的钱很多,多得数不清。
华云飞注视着客栈里面墙角的一个人,一个头发凌乱,全身衣着破难的一个人。
他似乎喝得很醉了,眼神朦胧,桌上的四个小菜已经尽数吃完,但是他依然在喝酒,而且还是大口大口的,就像他离不开酒一样。
“他呀!别管他,他是个疯子,在我们店里吃喝拉撒睡了整整半年也没有给过一分钱,我遇到这样的人也活该我倒霉。”妖艳女人一边说,一边带华云飞上楼去。
华云飞二话没说,从布包里面抓出五个银币给她,又抓出一个金币给她,“这是他明年的房钱。”
“你认识他?”女老板显得很惊奇。
华云飞道:“不认识。”
女老板更惊奇了,这样的事情就像一个人一口气吃了十个鸡蛋,十个馒头,和十斤肉再加十斤酒一般,让她感觉到不可思议。
华云飞苦笑一下,没有说话,心里想,“其实我又何尝不是,现在的我与一条丧家之犬有何区别?”
他在上楼的时候还故意看了一眼那位疯子,碰巧,那位疯子也在看他。
那个疯子的眼神透露着一股阴暗的凉气,让华云飞不得不移开自己的视线,也许他的眼神就能杀人。
疯子的脸轮廓分明,如果认真梳妆打扮起来,他一定是一位极品公子,一定是一位有很多女人喜欢的极品公子。有这样骨骼的人本不应该是乞丐的,但是他的样子的确看起来很像乞丐,可以说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乞丐。
“哦、忘了,剩下的钱给他买两套过冬的衣服。”华云飞道。
进了房间,华云飞又道:“帮我把马喂好些,要精料。”
女老板哦了一声就退了出去。
也许是太累了的缘故,华云飞吃过饭一觉就睡到了下午,几乎是傍晚。
他是抱着剑睡的,哪怕是睡熟了,他的手依然紧紧抓着他的剑,因为他离不开这柄剑,这柄剑是他唯一的思念。
“嗖嗖嗖------!”
“嗖嗖嗖------!”
“咚咚咚------!”
一阵箭射声传来,有几根利箭射入了窗户,钉在了离他不远的木板上面,箭尾“嗡嗡”发抖,若不是他反应及时,他早已被射成了一个刺猬,已有数十根利箭插在了余温未消的被子上。
华云飞好不心惊,伸手一摸,自己怀里的秘籍还在,急忙躲闪,避过了很多利箭。
“竟然追到了这里!”
情急之下,急忙找了一个空挡,瞄了一眼外面的人,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一跳。来人太狠毒了,门外的老婆婆早已鲜血横流就像一条死狗一般躺在了外面,手里还拿着正在缝补的衣物,本来衣物是白色的,硬是被染成了红色。
那香艳的女老板正在跪地求饶,嘴里“唧唧哇哇”地在门口吼着什么。店小二是被吊在一根桅杆上面的,任谁都看得出来他早已死了,舌头伸得很长,估计死了以后一定是一个吊颈鬼。
“咚咚咚------!”
“咚咚咚------!”
“噼噼噗噗、噼噼噗噗------!”
楼道间已传来了吵杂的急步声,估计已有二三十人冲了上来。
“轰-------!”
“哐当------!”
一名大汉一脚踹破了木门,窜了进来,那厚重的楠木门早已碎成了碎片。
此人身高七尺有余,比华云飞足足高出了半个头,两双眼睛与牛眼睛甚是相似,都瞪得大大的,满脸的络腮胡子以及全身鼓鼓的肌肉看起来十分骇人。手里拿着一柄雪亮的大刀,好像在告诉人们不要去招惹他,若是非要招惹他,那么、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
奇怪的是那人竟然没有说话,眼睁睁地盯了华云飞良久,最后闪到了一边,从他后面又走出一人来。
此人倒是与络腮胡子有着天差地壤之别。他没有牛眼一般大的眼睛,相反、他的双眼比较小,总之、他的双眼与他宽大的国字脸形成了一个反比。他没有络腮胡,脸上的皮肤很好,很光滑,光滑到就连女人都喜欢,甚至羡慕一个人会有这般好的皮肤。他穿了一身蓝色劲装,显然是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来的,而且看得出来他至少一天没有睡觉,因为他的眼神告诉了华云飞他很困,而且不是一般的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