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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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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王语嫣过目不忘的本事,哪里还不清楚,药方上都是写着和壮阳相关的药物,看着一脸坏笑的相公,联想到会在船舱待几天的做法,哪里还不明白,今后几天会出现什么荒唐事。

    不得不说,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离开了古井不波的大运河,踏上黄河之后,旅途就不再那么平静了。不是说水匪一箩筐,而是水流湍急,浪潮颇大,21世纪都有游轮在内陆都能翻船,何况是这个小船。

    陈默被风浪折腾的欲、仙、欲死,最终不得不放qì水路,改走陆路,这等风浪之下乘马车都没能感受到如此颠簸。

    下船之后,陈默却是没有再次出手炼成了一辆拉风的马车,马车的速度实在是不敢恭维,一个时辰能跑50公里,车内之人已然颠簸的不成、人形,到天山都不知道要猴年马月了。

    这里是古代,可没有21世纪那种平坦的马路,最好的官道也不过是青砖铺成,还都是绕来绕入那种。

    购得马匹之后,稍微准备了点干粮,一行人便驾马西去(听着那么奇怪),以陈默的速度,卯足体力,奔行天山也就十多天的时间,不过带人之后,就没这么夸张了,也就日行150里的样子,速度再度加快,就算人能吃得消,买来的马匹也是顶不住了,花钱在城内购买来的马匹可不是那种千里宝驹。

    顺昌之战时(南宋初年间的),完颜宗弼率金军不到7天疾驰1200余里,平均每天170-180里。

    当时金军留下攻城器械,炮具,是轻装急进。而唐之后,里则约等于今天0.9里,算下来也就160里左右,不过人家行军,不同于我们的赶路,需要顾忌很多方面。而古代的八百里加急信件,都是每到一个驿站都换马,数个驿站之后换人,这种速度只有官方不惜人力才能做到。

    一路之上还算顺畅,不过更多的缘由是此地已然靠近开封府,北宋王城,治安环境当然远超其他地方,在北宋其实吏治还算清明,看鲁智深,人家堂堂提辖打死一个卖猪肉的屠夫,就要跑路当和尚。

    提辖是什么级别?提辖宋代一路或一州所置的武官,为“提辖兵甲盗贼公事”的简称,路比州大,州下面设县,往小了说就是一个地级市武警总指挥杀了个****,往大了说就是一个正厅级领导宰了个****,在没有百姓愚昧的古代,你能想xiàng人家当官的还要跑路?

    所以说北宋呐,除了软弱了点,其他可取之处还是很多的。

    好吧,不得不说除了当代****,任何时代都没有消除过劫匪路霸这种存在,就是那种此地是我开,此地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之人。你说什么?前方五百米处有收费站,请减速慢行。开门,查水表。

    你没有猜错,现在陈默就碰到了一群劫道之人。

    额,确切的说是一群正在劫道之人,一辆相对华贵的马车,被一群官兵护住中央,眼看就是摇摇欲坠。

    而对方首领勒马在前,也不加紧攻势,就这么慢慢的磨,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卧、槽,什么时候劫匪这般胆大了,竟然开始抢劫官兵了,你这胆也太肥了。

    “老大,快看,这里有一波肥羊来了。”高壮的首领旁边,一贼眉鼠眼之人道。

    “我们明教只与宋军为敌,不残害良善之人,而且官军的支援快来了”壮汉道。

    陈默耳力何等惊人,即使相隔数十丈,还有冲杀之声干扰,亦是听得清清楚楚,好吧,关jiàn是对方说话的声音也不小。

    只是明教在此埋伏宋军,真有股天雷滚滚的感觉。你这元末的教派怎么跑这里来了。

    只是略一思索便明白过来,记得明教有个教主是方腊,那出现在北宋也就不奇怪了。

    贼眉鼠眼之人眼露淫、邪之光道“老大,这等骑马带着侍女游玩,不是豪商之子,便是大官之后,我们劫他们绝对不会是无辜之人。”

    喂喂,你这仇富心理很严重啊,陈默真想扯着他的领口大吼,不过对于作死之人,便没有必要了。

    壮汉首领沉吟一下道“好,不过只劫财。”

    对于此首领的天真,陈默是摇头无语,毕竟两边打起来,一旦有人受伤,那就不是劫财那么简单了。不过为你的仁慈,我决定大发慈悲的留你性命。

    “兄弟们冲啊,谁抢到就是谁的!”贼眉鼠眼之人却是没有依言行、事,而是摆了首领一道,等女人真正被抢到手,想要再让手下放手,哪里有那么容易。

    壮汉张了张嘴,却是没有说出话来,只是略显无奈的叹息。

    看着策马在前的小头目和奔行在后身穿皮甲的明教人士,陈默道“剑一,动手的一个不留。”贫苦从来不是你们犯罪的理由,既然你们向别人递了屠刀,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怎么说呢,兴许是在long组的熏陶下,陈默对于普通人和江湖中人(也可以算是超能界吧),态度有所差别,普通人只要不惹自己,都懒得去管。但是江湖中人,陈默出手豪不手软,各种酷刑上的毫无心理障碍。

    明教,由于后世明朝的影响,更多的感觉是劳苦大众的起义军,而非江湖势力。

    剑侍们听到命令,纷纷抽、出长剑翻身下马,运起凌波微步如花蝴蝶般穿梭在人群之中,只不过每一次穿梭都会带起一捧血花,血腥中蕴含的美丽,却不是所有人都能欣赏这等血色蔷薇。

    贼眉鼠眼之人,见此哪里还不知道自己这回是踢到铁板了,冲至半途,却是一个翻身滚落下马,脚尖一点身形一转,却是立马往回跑。

    这番动作一气呵成,绝非普通人可以办到,此人武功也算不错。

    只是他跑的快,陈默比他更快,双手一拍马背,人影已是电射而出,在人群上方轻点,脚步不落地的朝对方追去。

    马车中人就看到一道白色人影一闪而过,就已来到对方身后,此人似有所觉,直接往旁边飞扑而出。

    只是陈默的拳更快,没有蕴含内力的一拳轰在此人身上,尽管已经尽力的减小出拳力度,结果还是因为入暗劲不久,拳力爆发之下依旧被砸飞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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