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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大陆每过几十年或者几百年,都会举行三界之王竞选。
所谓三界,指的是人界,魔界,以及神界。最初,这三界是水火不容的。
战争无处不在,各族奋力厮杀,总认为只有自己,有一天一定会成为大陆的主宰。也不知这样无意义的战斗持续了多少年,大概是几千年吧,又或者是上万年。总之那段历史太过久远,从没好好背过大陆史的西维尔是一定想不起来的。
但西维尔记得,终结这些混乱的,是一位魔族勇士。
这位魔族的勇士太过强大,无人能敌,带领着魔族大军,在短短的数百年内征服了这片大陆。接着又用了上千年的时间,推行各种政策,种族通婚,各地通商,官吏竞选……最终成果是完美的,他的举动使得三个种族渐渐融合在一起,再不可分割。
后来,便有了这样的规定,在这一任三界之王卸任之前,便让三族各自推选出一名十多岁背景简单的少年,进行长达六年的培养,六年之后最有威望、担当、能力、才智、人际关系等等的那位少年,便将会是下任三界之王。
而候选人的培养,自然是最重要的一环。
所以培养人必须符合多项条件,名望,能力,品德,智慧,和决断等等。
这些条件,西维尔只能符合小部分,所以西维尔其实并不算是妥帖的人选,只是陛下不知是出于什么考虑,坚持要西维尔当神族少年的培育人,就连神殿祭司的抗议和大臣的觐见也没有效果,所以西维尔最终还是被陛下任命为,本届三界之王候选人中,神族候选人的培养者。
西维尔对这里面的复杂自然是没去多想,他现在既高兴又纠结,没有闲暇的功夫去研究里头的猫腻。
他高兴的是自己多了个儿子,纠结的是儿子的目标太远大,他这个当爸的不一定能帮儿子完成。
何况他可从没有教育孩子的经历,不免对自己的能力感到质疑。
是要采取放养政策,还是爱的教育,还是棍棒底下出孝子?还没见到孩子,西维尔就已经在担心这些事了。
“莱利斯,你说我要做什么样的爸爸?我是该唱黑脸还是白脸?哎你说我要是太不正经,儿子会不会瞧不起我这个爸?”西维尔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就觉得浑身不舒服,连忙表示:“不行!我得正经!我得严肃!我可不能给孩子错误的印象……你说我正经起来是不是特有人样儿?”西维尔喜滋滋的摸摸下巴上的胡茬。
“主人,您只是负责培养小少爷,我认为小少爷喊您伯父或者老师更加合适……而不是父亲。”莱利斯微笑:“您觉得呢?”
西维尔一看这表情就怂了,低下头装模作样的撩开身下马儿的鬃毛,给他的宝贝坐骑挠痒,当做没听见莱利斯的话,对着坐骑自言自语:“斯芬克斯,你说我这儿子什么样儿?说起来我比较喜欢害羞的小家伙啊,欺负起来特有成就感!但这样的小家伙我表现的太严肃会不会吓着他?你说我是不是改改路线,做个知心爸爸更好?”
名为斯芬克斯的马儿被挠地舒服了,打了个响鼻,小碎步颠地更欢快。
西维尔也不指望从自己坐骑身上得到回答,便又把目光投向身边和他并骑的莱利斯:“哎你说,我是不是做个知心爸爸更好?”
“主人,”莱利斯冷淡的说道:“您不觉得做个正常人更好?”
“……”西维尔只能默默扭头看向前方,再也不打算和自己的混账管家说话,用长鞭在空气中打了个响:“尽快回王城!”
马儿四蹄飞奔,速度快的仿佛一阵风——这是低阶风魔法带来的效果。
斯芬克斯是一匹漂亮的枣红色母马,四肢强劲,身躯矫健。鬃毛没有特意修剪,但看起来柔顺光亮,身上的皮毛丝滑无暇,就连马尾,也蓬松柔软,看起来便触感极佳。但就是这匹看起来温顺无害的母马,曾带领着一整个风马群,前前后后三次毁了草原上的人族营地。
西维尔对这匹性格暴戾的漂亮母马实在感兴趣,下了决心,便用了足足三天两夜的时间来试图驾驭她,最后从她的背上跃下时,就连西维尔都觉得腰酸背痛腿抽筋,但那已经顺服的枣红色母马,却依然精神百倍的扬起马蹄,来了一个十分欢快的嘶鸣。
三天两夜的付出换来的坐骑十分出色——至少斯芬克斯能听懂主人的大部分命令和小部分语言,并给与适当的回应。
所以当听见西维尔的命令时,斯芬克斯就自发的在蹄下运用了风系低阶魔法来加快自己的速度。
王城离他们做任务的诺斯诺拉峡谷并不十分远,用普通风马全速赶路,五天后大概可以回到王城,正好能赶上三界之王候选人和培养人的见面会。而西维尔的斯芬克斯和莱利斯的坐骑,比普通的风马要快上许多,一路风餐露宿,极少休息,只用了三天就赶回王城,离和候选人和培育人的会面时间还有两天。
西维尔在王城的府邸离交易会所很近,所以无论何时,西维尔家的府邸前都十分的热闹。摆地摊儿卖魔法物品的最多,其次是小吃和一些日常用品,西维尔也不忙着回家,在路边买了大堆吃食,回了府邸大吃大喝一顿之后,倒头就睡。
一睡就是一天一夜。
如果不是必须去宫廷露个脸,西维尔是打算一觉睡到见面会那天早晨的,现在却不得不为了觐见陛下,而在早晨四点多醒来。
管家把西维尔的一身行头打理好,凌乱的头发经过修剪,浓密的胡茬被清理干净,终于看起来不那么邋遢,更像个清爽潇洒的二十三四岁青年,浑身上下带着蓬勃的朝气,只是他有着沉淀了许久岁月的温柔眼神,给人以外表不同的稳重——这是十分矛盾的气质,但在西维尔却不显得丝毫违和。
西维尔被莱利斯强迫换上了银色的轻铠,轻铠看起来很不错,线条优雅简单,而肩部和肘部却用繁复的花纹处理,中间镶嵌着昂贵的红宝石,身后还有艳红色的长披风在飘荡,常年背在身后的大剑被管家勒令取下,反而在腰间挂了一把装饰用的华丽西洋剑——没有了多年的老伙伴,使得西维尔觉得浑身不自在。
“嘿,我说这把剑是不是太细了点,简直像是干树枝,稍微用劲就能撇断!”西维尔撑着沉重的眼皮,不太自在的挥舞手里的西洋剑,对剑的制作工艺表示极其的鄙视:“对敌的话我的剑会第一时间折损。”
“这把剑只是象征身份用的,请不要用它来斗殴。”莱利斯微笑,伸手帮着西维尔整理了一下衣领,才继续道:“并且,您在王庭中不需要拔出您的剑,所以您不需要担心它会不会折损。”
“那这件铠甲能不能换掉?太轻了!好像没穿衣服一样,我感觉我就像是在裸奔——你不能让我在王庭里裸奔!”西维尔开始抱怨自己的轻铠。
“这是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矮人铁匠的作品,而您的重铠显然不适合用来觐见陛下。”莱利斯继续微笑:“话说在前头,这件轻铠值您七个月的佣金再加上一整年王庭发给您的薪水——您明白了?”
西维尔大惊:“我保证不弄坏它!”
“我相信您的保证,”莱利斯眯起泛着宝石蓝色泽的眼眸:“即使您总是破坏我和您的约定。”
西维尔干咳两声,干脆的转移话题:“那这件披风呢?走路时真不方便。”
“这只是装饰,但您不觉得它很衬您吗?”莱利斯上下打量西维尔的装束,露出个满意的微笑。
“……我能取下它吗?”西维尔为难的扯着披风的一角“轻飘飘的,比轻铠给我的感觉还差。”
“您总要适应这些装饰……不过现在您可以取下它。”
西维尔迅速的扯下披风,恶狠狠的扔在地上表示自己的不屑,接着大步走出房间,最后在大门前停下,等着马夫牵来他的爱马。
“对了……莱利斯,记得准备好房间,明天开始就要有新家庭成员入住了。”
“请放心,我已经准备好了房间,就在离您最近的一间客房,我已经叫人将那里改成了和主卧一样的装修。”说着,莱利斯皱起眉:“只有衣物,因为没有小少爷的尺寸,所以没有请人赶制……需要我先调查一下小少爷的资料吗?从陛下的侍者,或者神殿那里,应该可以得到些消息,这样也便于您了解小少爷的身世、经历、性格,对您今后的教育也……”
“不用,”西维尔拒绝的很快,从莱利斯手中接过沃德家族特有的雄狮族徽,别在了自己肩上,转头对莱利斯笑道:“了解就应该先从见面开始,就算你给我一整张纸的资料,我能了解他的又有多少?”
莱利斯闻言顿了顿,才微笑着伸手将面前的大门推开,躬身道:“您说的对。”
斯芬克斯等在门口,看见心爱的主人,扬起马蹄一声嘶鸣,牵着她的马夫险些被她拽了个跟头。
“谢了马克!下次可把斯芬克斯的缰绳抓紧些!”西维尔冲还在晃神的马夫打了个招呼,便一翻身上了马背。
“路上请小心……”莱利斯这句话还没说完,看见的便只有自家主人远去的身影了。
作者有话要说:艾玛其实我超喜欢西维尔这样不拘小节大大咧咧,但其实很温柔的人………………_(:3」∠)_莱利斯这样温文尔雅心思缜密行动上很贴心的我也好喜欢啊……_(:3」∠)_你们快到我的碗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