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明恋 > 11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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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发完礼物,赵煜就开始催着大家去云麓了。

    莫延刚到剧组,短短时间已经和明月打得火热,他叫明月叫“明月姐”,明月大概有经纪人提点,知道他是景家小公子,笑得眼弯弯,侧着头听莫延给她讲游戏里的事,

    赵黎忙着指挥人抬东西,路过我身边,在我耳边轻声说:“看那俩傻逼。”

    我还以为他说的是齐楚。

    莫延在的地方,齐楚脸上就会带笑,一副温柔宠溺样子,mickey不禁感慨:“要是BOSS天天这样笑,我就可以退休了……”

    “那你现在应该就可以去结工资了。”我瞥了他一眼。

    mickey露出了惊恐的表情:“我只是开下玩笑而已啊林哥……”

    “没和你开玩笑,”我正色道:“你没听见说,莫延要在这边呆半个月。”

    mickey一脸谄媚转移话题:“隔了这么远还能听到他们对话,林哥你真厉害……”

    我听见的不是莫延的话,是齐楚说的。

    彼时他正把手呆在莫延椅背上,唇角带笑,看着莫延和明月坐在化妆镜前聊天,他声音不大,我却听得清清楚楚。

    他说:“你愿意留在这玩是最好了……”

    -

    我七年前遇到齐楚的时候,他才十八岁,在北京上大学,玩摇滚,留长头发,他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几个留长发还好看的男生,亚裔人都是黄皮肤,黑头发,又是直的,留长发显得脏脏的不好看,但是他不同。那年他十八岁,轮廓尚青涩,高鼻薄唇深眼眶,混血儿一样。眼睛十分漂亮,皮肤白皙,穿宽大黑T恤,背着吉他,穿牛仔裤,蹲在酒吧门口吸烟。

    那时候他家遭遇大变,他妈家背景很大,他爸是有为青年,可惜家境不太好,他妈排除万难嫁给他爸,两个人苦兮兮过了二十年,开了个大公司,眼看就要过好日子的时候,他爸猝发心脏病死了。

    然后就是墙倒众人推,他爸那边的亲戚欺负他们孤儿寡母,又加上都在他爸公司里做事,握着实权,七搞八搞把公司弄破产了。财产全转移走,他妈是个千金大小姐,什么都不懂,只懂得天天对着他哭。

    我碰到他的时候,他爸已经死了两年了。

    两年时间,他什么苦都尝过了,为了赚钱,他在酒吧打工,当过模特,组了乐队跑场子,穿十多块一件的T恤,冷着脸在街上走,仍然是让女生频频回头的人。

    莫延和他是青梅竹马,景天遥他爸景阳私生活混乱,风流债一大堆,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是景天遥,一个是景天驰,外面还有几个私生子女,莫延就是其中之一。

    莫延小时候过得很苦,他妈和齐楚他爸是同学,校花,傍大款傍到景天遥他爸,肚子争气,生了个儿子,但是如意算盘打错了,景阳不肯娶她,她没什么脑子,天天缠着景阳闹着要他离婚,闹来闹去情份就断了,一个人带着莫延生活,齐楚家和他家关系好,时常接济她,莫延和齐楚一起长大,天天叫齐楚叫“楚哥”。

    我以前年轻气盛,看不透,还问过齐楚,为什么喜欢莫延,他说,莫延在他最艰难的时候陪在他身边。

    我听得心都冷下来。

    他说莫延陪着他,不过是那时候他家刚倒霉,亲戚都躲着他,莫延家没钱,也没便宜给他占,自然不用躲着他。他说莫延陪他,莫延怎么陪他的?不过是吃他家的用他家的,连学费都是齐楚在酒吧打工赚钱给他交。还有莫延那个妈,还怂恿齐楚她妈卖了结婚戒指去买衣服。后来景阳良心发现找到他们母子,要送莫延去国外读书,莫延还不是拍拍屁股就走,不带走一片云彩,从此渺无音讯。

    但是齐楚偏偏就记得他的好。

    我那时候毕竟年轻,还和他吵,我说你言下之意是我没陪在你身边吗?你当年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天天在酒吧跑场子,饭钱都赚不够,躲在后台睡觉。是我给你找好的酒吧唱歌,给你买吉他做海报,给你乐队的人做饭,给你在酒吧开专场,为了一个麦克风架和人交涉上半个小时,你只要吃饱睡好上台唱歌就好。我当年带着你录的小样到处跑,给你找音乐公司,半夜三点还在帮你看合同,累到在后台晕过去,我带着你跑宣传,有流氓闹事往上面扔酒瓶子,我一个经纪人替你去挡,为了让你拿金曲奖最佳新人,我赴了多少场饭局,喝酒喝到胃出血。你说你想当天王,你想当靳云森,你想演电影。我替你联系乐综,单刀赴会,在凌蓝秋嘴里抢食。而这些时候,你认为对你情深意重的莫延,他在干什么!这些年来,你在娱乐圈摸爬滚打的时候,他身为乐综老总的亲弟弟,可曾对你伸出过一次援手?

    齐楚没有回答我。

    他只告诉我:我说的这些,我心里都清楚。

    你清楚,你明白,你眼睁睁看着我为你做了这么多,你怎么没有一丝一毫的感动!你怎么还能理直气壮地告诉我:“是莫延在我最艰难的时候陪着我。”

    这些事,我怎么也想不通,想到精神衰弱也想不通,后来和凌蓝秋成了朋友,她一语点醒梦中人。

    她说:肖林,你傻啊?他喜欢莫延,所以他为莫延找一千个优点都找得出,这就是男人。

    我这才恍然大悟。

    -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现在再回想年轻时的自己,通篇只余一个贱字。

    但也好。

    不贱一次,怎么能算年轻过呢?

    又怎么知道,这世上,有些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就是一个傻逼,根本不值得你再为他耗上一个七年。

    现在我年纪大了,成大叔了,也能流氓一样开别人玩笑了。也渐渐看开了。再回想当年那个瘦瘦黑黑,做尽所有螳臂挡车的事只为了博他一个笑容的肖林,只剩唏嘘。

    我这辈子所有的冲劲和勇气,都用在了他身上。

    我原以为,最少也能换得他一点情意。

    可惜,没有。

    也幸好没有。

    时至今日,我多感谢齐楚对我始终相敬如冰,我多感谢他对莫延一往情深,没有给我一点遐想空间,也没有让我在他身上,再多浪费一天。

    我用尽七年时光,付出全部热血,没换来他的感动,却换来了不少的钱。投桃报李,也算是个安慰奖了。

    年纪大了,越发知道,情啊爱啊,都是虚的东西,只有钱才是可靠的。

    我只要再冷眼旁观三个月,就能带着我这些年攒下来的钱,去太平洋上某个小岛,买栋房子,每天吹吹海风,晒晒太阳,看看穿着短裤的沙滩帅哥,好好过一点属于我自己的日子。

    就让他们这对青梅竹马的神仙眷侣,恩爱百年,白头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