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菖蒲与延枚二人初上京之时,得到书画店老板许多帮助。那老板是个极热心的人,不但留下延枚帮工,还将书画院后身的房子低价租给二人。延枚菖蒲依然是感激不尽。名义上只雇佣了延枚一个人,可菖蒲也时常去店里帮忙。
老板店内生意本就不红火,一份开支顾两个人,想他也是乐意的。只是他执意每月多付给延枚几日的工钱,说他二人兄妹初来,又无父母照拂,他帮一把也是应该的。延枚试图婉拒,怎奈老板盛情难却,还是拿着了。菖蒲延枚研究过后,都觉得白拿工钱不好,于是菖蒲的帮忙变做了每日去给老板打上一两个时辰的零工。无非是帮老板扫扫地,看看店。
老板姓高,年纪已五十有余,老伴在五年前过世了。据说她的儿子颇有才华,已经在军中有了官职。这在老人家眼里可是光宗耀祖的大事。老板每每提起自己的儿子,都笑的合不拢嘴,常常将儿子幼时的几幅墨迹拿出来,看看,摆弄两下,再放回去。
菖蒲心下诧异,又不好询问,只隐约听卖豆腐的姨姨说过,高老板的儿子年少叛逆,十几岁便拾了行囊头也不回的参军去了,不过年月时会来这里坐上一两个时辰,再留下些钱财,连家门都不肯进。
“不孝哦,不孝”豆腐姨一边撇嘴一边摇头。“这小伙子太不孝顺。”
菖蒲在一旁讪讪的笑,却并不想附和。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的伤痛,但亲情之间,确实也没有狡辩的余地。这中故事,只有他二人知道,也只有他二人懂得,外人无权评判。
可这事终究还是坏了她的心情,毕竟菖蒲和延枚都没有个可以置气的长辈,连这,她也要羡慕上一番。
她曾回家与延枚讲过此事。可延枚没有关于父母的记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凝视了她一会儿,然后伸手,拍了拍她的头。
“菖蒲,我们有对方,就足够了。”
回到店中,见那老人正歪坐着,微微眯着眼,正在打瞌睡。老人须发已经全白了,只是头发中还隐隐透着些许灰色。他上了岁数,常常坐着坐着就要睡过去。菖蒲不忍心吵他,径直走过去,蹑手蹑脚的掩了窗户,又寻了见老人平时的旧衣替他盖上,刚碰到他,他便醒了。
菖蒲笑笑:“老板若是醒了,便起身进屋去睡吧。我瞅着今天也是没什么客人了,不如把门替你关了,晚些时候再带份晚饭给你。”
老人摆摆手:“不了不了,人上了岁数,白天便不敢多睡。睡多了,晚上又睁着眼睛睡不着。”
菖蒲笑:“那,老板您爱吃些什么,我回去给您做。”
老人哈哈笑了两声,忽然说道:“姑娘若有兴致,不如写几个字给老夫吧。”
菖蒲吓了一跳,推脱道:“小女才疏学浅,不过幼年识了一二个大字。哪里敢在这班门弄斧。”
老板道:“不妨事不妨事。我这一把老骨头也实在是无聊,不过消遣。你写了字,老夫给你挂在墙上,或有有缘人经过,就买了呢?”
菖蒲笑笑,不在推辞。拿了笔,沉吟了半刻,却不知该写些什么,脑袋里空空的。她幼时反复诵背的诗句此时一句都抓不到,脑海中只有一个温柔的女声,反反复复的念着一句话。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她迟疑许久,潜意识想把这句话抛出脑袋,却怎么也做不到。她抗争许久,看老板目光烁烁的盯着她,脸上一红,只得将这句没头没脑的诗句写上。
老板眯了眼睛细看,轻笑道:“姑娘好字。”
“姑娘这字不像是胡乱练的,看姑娘的年龄,怕是会拿筷子时,就已经开始拿笔了吧。”
菖蒲也不谦虚,温声道:“幼年的事,我也确实是不记得了,这字,确实是比一般人开始的早些。”
老板听了这话,扭头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捻胡说道:“姑娘确实是通透之人,这字清秀而不失饱满,字字刚劲有力,不失钢骨,相必也有一番故事。老夫半截入土之人,对这些俗事不感兴趣,只是感觉姑娘写下的句子有些不吉。”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写诗的人该是怎样的清高,又是怎样的孤独。
菖蒲说道:“这只是我小时候听过的一句诗句罢了,总是萦绕于耳,所以不自觉的写下了。”
老人笑笑,没在回话,只是将菖蒲的字细心的收起来了,吩咐菖蒲若是有一天有了名望,再回来向他讨这字。
菖蒲苦笑,她一个乡野来的丫头,又哪里有飞黄腾达的一天呢?
可人生,又怎是一句话可以说得清的。
菖蒲无意中写下的一句陈词,竟又像是预言,又像是谎话,它在开始的时候就将扭曲的一切逐渐纠正,让无辜的姑娘卷入了命运之中。
现在想来,竟没人躲的过。
这几日,天像是破了洞,整日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菖蒲依靠在柜台上,看着外面阴沉的天气,心里也跟着烦闷起来,只盼着它痛痛快快下一场,然后天晴了事。
高老板称有些杂事,要出去一日,托菖蒲帮他看看店。小姑娘想着自己闲来无事,便笑着应允了。天下着雨,路上的行人都没有几个,更别说来店里这买字画儿笔墨的地方。小姑娘掸了灰,擦了地,思来想去,实在无事可做,叼了根毛笔,趴在桌子上愣神。
突然门被推开了,菖蒲被冷风吹了个激灵,她放下口中的毛笔。抬头看去,只见两三个青年捂着头,冲了进来。最后面的少年还诶呀了两声,伸手去扑自己湿了的黑发,半晌,才发现小姑娘瞪圆了眼睛呆呆的望着他们。
打劫?偷东西?菖蒲紧张兮兮的攥住了衣袖,脑袋里闪过了无数种想法,若真是打劫,她可实在是打不过他们。不过,这大白天正大光明的打劫,也太有点目无王法了吧!
她想,就算街道上的店铺大多关门了。她大声尖叫,也还能引开几个人吧。
为首的少年见菖蒲警惕的望着他们,眼神温柔了一下,说道:“惊扰姑娘了,我们三人出门,未记得带伞,没想着这这半会儿竟又下了雨。一会儿家中亲属会来接,姑娘容我们三人避会儿雨可好。”
他的声音从空气中缥缈而来,温热软糯,直直灌入菖蒲的耳朵。小姑娘抬起头,少年的一对儿好看的桃花眼,满满的撞进了菖蒲的心里。
她的精神一瞬间就崩溃了,就好像有千万个自己在胸口尖叫,她们跪倒在地,拼命地抓自己的头。用最为凄厉的声音尖叫:“把他们赶出去!把他们赶出去!”
她正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时,年纪最小的少年笑嘻嘻的接道:“若是姑娘能予我杯茶就更好啦!”他说罢,被身边年纪稍长未曾开口的少年瞪了一眼,讪讪的闭了嘴。两人面容相似,只是身量上差些,估计是兄弟。
年长的少年朝菖蒲微微点头,说道:“失礼了。”
菖蒲笑道:“倒也不麻烦,只是小店的粗茶怕进不了几位公子的眼。”
她在有意撵他们。只是三个人都装作听不懂的样子,依旧没事人似的站在店里。年长的少年还未张口,年纪较小的少年已将在他背后探头出来,快语说道:“不碍事不碍事,公子与我家兄长都不挑嘴的。”
年长的少年蹙眉,喝道:“白芨!”
原来这三人,正是季明思与白苏白芨三人。
白苏白芨二人从小便拜入颇有名望的徐纵门下,徐纵也对二人视若骨血。季明思与二人师出同门,但碍于太子的身份,便尊徐纵一声老师。
至于那个混老头,姓江名望川,是徐纵的师弟。话说这江望川年轻时乃是同辈弟子中的翘楚,后突生变故,竟将他变作这乞丐德行。江望川一辈子一怕无酒,二怕无聊。他几日不戏弄人,浑身就不得劲,这几日回京,日子太过无趣。老头眼神一转,略施小计将三人骗到城外,等三人赶到时,江望川早已不见了踪影。白芨气的跺脚,白苏气的黑脸,连季明思,也气的眯起了眼睛。
他三人被大雨浇了个正着,恰巧跑进了菖蒲的书画店中。白芨进屋一看,眼神一亮:哟!这不正是他监视了好几天的,太子殿下的小相好!他边想,边朝季明思的脸上望去,果然少年脸色变了。可他脸上并不是白芨所预期的羞涩,而是惊恐忧伤......与愧疚。
季明思平日里是不容易被看透内心的人。他能在忧伤中飞快的笑出来,内心狂乐面上却泪流满面。可他今日却面色惨白,嘴唇微微颤抖。白苏在一旁看了,担忧道:“公子,您没事吧”
“没事,没事。”季明思摆摆手道。
他以为他磕绊多年,早已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他以为他不说,就可以把绝望的过去藏在肚子里化成渣。可他从没想过,他引以为傲的忍耐,竟然能在一个眼神中变得如此支离破碎,溃不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