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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世纪。
一个改变中西方未来发展的重要时间点。就在15世纪末,美洲大陆的发现拉开了大航海时代的序幕,彻底让西方文明扭转几千年来落后于东方古国的局面。不过,距离这桩大事件发生还有些时日。
记忆的碎片最早出现在15世纪前叶——当时最为强盛的明王朝土地上。
1403年,即明王朝永乐元年,明成祖朱棣夺权继位,在南京登基。这在当时可谓变了天的大事情。
4月末,哈密卫(未来中国甘肃一带)。北元已经在前一年分裂灭亡,但残存下来的不少反抗组织还在做着无意义的抵抗。
他们之中很多人还不知道自己效忠的国家已经灭亡,还在准备着未来与蒙古军主力共同收复失去的土地。
虽然注定不会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一天到来,可对于疯狂的效忠者而言,任何付出与牺牲都是可以接受的。哪怕是泯灭人性的行为。
一处荒无人烟的山谷中,这里除了几月一次经过的大商队,几乎看不到人的踪影。在贫瘠的地下,一个庞大的堡垒就埋藏在这里。虽然战争早就失败了,可已经半个身子埋进土里的老蒙古军人还在幻想着复国计划。
所以他们的孩子,必须继续他们未完成的事业,在这无人的山谷中备战。
夜,寂静。
一支大约40人的商队脱离了大部队,就因为货物分配的小矛盾,他们选择在山谷中过夜。这注定会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强盗的匕首们已经悄悄靠近了他们。
“起风了?阿牛,去拿些皮衣分给那些守夜的人。让他们今晚打起精神,这一代据说不太平。”
像是领队的一个中年商人,使唤着自己的学徒,然后自己裹了裹被褥,继续睡觉。
被叫做阿牛的人并没回话,这也很符合他的性格,是个没什么灵光,还很沉默的年轻人,领队要不看他做体力活很积极,早就不留这个吃饭的货了。
“阿牛,搞什么!几天不抽你,又皮痒了!”
半眯着眼的中年商人,忍不住从被褥里爬起,抄起马鞭,朝着阿牛的后背就是一下。“快去!再磨磨蹭蹭,你明天不用吃饭了!你个哑……”
只见人高马大的学徒,被一鞭子抽倒在地。血已经染湿了阿牛半个身子,让拿着马鞭的中年商人吓得说不出话来。
“不用送去了,他们不会感到冷的。”
阴沉的话语让这个中年男人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以及脖子上的匕首代表了什么意思。
“别杀我,钱,还有布匹,马,皮衣统统都拿去吧。留小人一条贱命吧。”
刚才还在冲死人发老爷脾气的中年商人,腿一软,半跪在了荒地上。
“好好好,我不杀你。”带着蒙面巾的蒙古男子,放开了匕首,然后对着商人指了指不远处拴着的一匹马。“我是个仁慈的人,不用怕。除了你以外,你的商队都已经睡了。在我改变心意前,骑着跑吧。”
边说,他还把一个干粮跟水囊的包裹塞在商人怀里。“我不会杀你。我是个仁慈的人。”
说完这些,他就松开扣着商人脖子的手,转身走开了。
“多谢大侠饶命。”中年商人也明白情况,他见强盗已经走远,立刻抱着包裹,跑向了那匹马。在他想来,也许是那个天上的神仙在救他,给了他一次活命的机会。
“神仙保佑……”念叨着话语,神经快要崩溃的他,勉强翻上了马。可他没发觉有人就趴在栓马的树上面。
只是一刀,一颗人头就滚落到地上,温热的鲜血顺势流下。
“伊莱斯,做的不错。算上这头猪,你杀了几个?”
蒙着面的男人,就是整个强盗团的首领,他是土堡首领的大儿子,除了那群老不死的北元老兵,整个土堡都是他说了算。
“七个。古卡大人。”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从马背上跳下,顺带从尸体怀里拿回了水囊和干粮袋,那些是属于他的战利品。
蒙面人古卡点了点头,“很好,我喜欢你的眼神。七个人……”那人思考了片刻,从身边的强盗下属手里拿来了一大把金银珠宝首饰,“你,可以挑走七件。”
但名为伊莱斯的少年并没有多看几眼珠宝首饰,他用死人的衣服擦了擦血迹,把自己的匕首插回腰间。“古卡大人,我不需要这些。”
古卡像是明白了些什么,把满手的珠宝又还给了之前的下属。“把这些一半放到我的储藏室,另外一半给长老们。”
除开伊莱斯,周围还有好几个年纪不大的小孩,其中最小也才11岁这样。而站在古卡身边的是十多个蒙面人,年纪大约30岁到40来岁。只有这些大人可以去拿商队的东西,伊莱斯等小孩只能站在一边等待。
“好吧,伊莱斯,你想要什么?我这人说到做到。你是今晚最优秀的杀手,必须得到奖赏。”
古卡这人是全部强盗里经验最丰富,也是最有权威的人,他要谁死,那个人一定活不了几天。
伊莱斯混沌的眼中依旧看不到光亮,在其他小孩惊愕的表情下,他说出了要求。“放了艾米薇。”
古卡的眼珠一转,并不像周围的人那样吃惊,“你确定?那臭丫头杀了我三个手下,以后可能就会轮到你跟我。”
“确定。她很强。”
不是古卡,而是古卡的下属们发出了笑声,嘲笑着不知天高地厚的伊莱斯。
“瞧,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已经在想女人了……”
“满足你,伊莱斯。但你自己去告诉她。下次就不是地牢,而是直接让秃鹰来审判她罪恶的灵魂!”说完,古卡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铜钥匙,丢给了伊莱斯。“好了,伙计们。大家收拾收拾,豺狼们还要用早餐呢。”
拂袖离开,古卡哼着不知名的蒙古族歌谣,骑上了属于他的爱马。“别当我没看到。克拉,卡菲达,还有布隆。你们三个小鬼杀个汉猪都吓得手发抖!到后天晚饭前,你们三个都给我去后山训练。记住,至少一头狼!别拿几只兔子打发我!”
喊完话,古卡这才率先离开。
也就在这时候,名叫布隆的少年,从伊莱斯手里拿到了两个干馒头。
“不用管那两个死活,能拉拢就拉拢,时间不多了。”
“明白。”
在别人看来,只是布隆朝伊莱斯白了一眼,然后被伊莱斯抓住肩膀打了两拳。一切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
土堡内,昏暗的下层,那里是土堡里最糟糕的地方,就算在这里死了人也不过是直接丢到后山,没人过问原因。而伊莱斯等人最初就是在下层度过了好几年。从三年前开始,被抓来的小孩也可以住在上层,只是该死的还是死得很快。
伊莱斯是小孩中最优秀的杀手,性格阴沉,从不多说话,受到了古卡的赏识。所以当他走到下层,立刻就有几个脏兮兮的女人围了上来。
在土堡里,女人分两种,佣人跟奴隶。佣人都是长老和古卡这样有权人的东西,她们住在上层,人数不多,虽然没地位,但没人会去找她们麻烦。因为被别人动了自己的东西,没有一个主人会感到高兴。
另一种就是奴隶,也就是现在靠近伊莱斯的这种。
她们同样是被俘虏过来的女性,也跟佣人一样没有地位。可她们比放养的羊还要不值钱。就是一群被强盗拿来泄欲的牲口。运气好的奴隶每周有几块番薯,差点的可能就吃谷糠了。最差的就成了山谷里豺狼的美餐。毕竟这座荒芜的山谷里,谁都过得不容易。
“伊莱斯大人,给点吃的。求求你了。什么都行。”
几乎每个围着伊莱斯的女人都这样求着他,她们面黄肌瘦,衣不遮体,浑身散发着臭味。
“滚开。”朝着几个试图靠近的奴隶,狠狠踢了两脚。伊莱斯从怀里掏出半个番薯。半个番薯在奴隶眼里,跟半块黄金差不多。
“去吃吧,离我远点!”
朝着身后一丢,那群饥肠辘辘的奴隶立刻全部扑向了番薯。她们已经没有了半点人的尊严,连动物可能都比不上。
“原来是伊莱斯。上月抓的两个奴隶很不错。有兴趣养一只吗?”迎面走来的高大男子,手里握着两条麻绳,顺着麻绳就能看到两个年轻女人被他像狗一样拴着。
“滚开,别烦我。”粗暴地推开看守长,伊莱斯踩着其中一个女人的脚走了过去。
“没情调的工具!”
回头骂了几句,那个看守长,朝着混乱的奴隶们走了过去。“都想死是吗!吵什么吵!快滚去工作,不然丢出去喂狼!”
奴隶的生死,在下层是很随意的事情。
伊莱斯在地牢外就看到一个饿死的奴隶,年纪不大,浑身是伤口,显然死前还被暴打过,连左眼都没了。
“伊莱斯,你来这里做什么?”一个看守看到伊莱斯走来,也就停下了在****的女人上发泄。他提了提裤子,拦住了伊莱斯。
“提人。”伊莱斯掏出钥匙,在看守面前晃了晃。
看守显然不敢相信,他自然熟悉每个门锁对应什么钥匙。“古卡大人的意思?”
“别废话,你的母猪还在等你照顾呢!”
“好好好。进去吧。”
看守随即打开了牢门,浓浓的腐烂味顿时弥漫了出来。地牢里面可没通风口,只有跟下层相连的狭窄通道。
走了几步路,伊莱斯跟着看守来到了地牢靠里的位置。
“古卡大人真同意放了这条疯狗?”看守虽然用钥匙打开门,但还是有些疑惑。他可看到过那三个倒霉鬼的死状。
“你想当第四个?不该问的别问,懂?”
挥手丢给看守一块银子,伊莱斯大步就进了牢房。
“懂,懂。有事喊我。”
看守眼里钱才是王道,至于别人的命,关他鸟事,他自己有命花钱就够了。
说实话,这间牢房还算可以,至少有干燥的稻草铺着,还有半桶井水放在里面。伊莱斯在牢房里打量了几眼,总算在草堆里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艾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