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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悲催的魂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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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片竹林里回来后,李默已经在缪家住了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他搞清楚自己的身份。

    缪家是灵泽州第一名门望族,世代为将,战场上骁勇异常,曾连续三代为明都国第一员大将护国大将军,而到了李默父辈这代更是了不得,缪家长子现任护国大将军,二次女现任辅国大将军,均统领百万大军镇守边疆,三子任威武将军,虽级别比大哥和二姐稍低,身处家中,掌管灵泽州,但谁都知道三子尚年轻,未来究竟如何未可限量。

    李默现在的身份,就是这样厉害到明都国国主也要给七分面子的大家族的嫡长孙——缪召成,现年十八岁。

    这个身份,在外人听来,简直是不敢想象的光彩,但李默在这一个月里,可谓是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奈。原因只是他太弱了。

    世代为将的家族,需要的自然是勇谋过人,能力手段不输于人,以及超强胆识的后辈。而这个缪召成,生下来就体弱多病,又天生对打打杀杀不感兴趣,只喜欢读书写字吟诗作画,而且非常心高气傲,虽满腹惊采绝艳的才华,可生在一个以武为尊的世界,注定了就是个悲剧。亲爹和亲妈在镇守边疆,还有个同父异母虽是庶出,可从各方面来看都是缪家小辈中能力最突出的弟弟缪召南,各方面都把他比下去了,加上他之前又做了几件丢人的事,让一向非常讲究脸面的缪家大感丢人,于是他理所当然成了缪家最爹不疼娘不爱没有地位的长孙。

    现在缪家上下只要提到嫡长孙,无一不觉得那就是个笑话。很多人都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厉害的大老爷,生出的却是这样不中用的大少爷。

    李默曾不小心听到丫头们谈论缪召成那几件丢脸的事,其实也就两件,均是因为郁郁不得志而寻死觅活,最后没死成反被救了回来,闹得很大,在灵泽州几乎家户喻晓。而第三件,就是这次月圆之夜误闯禁园险些丧命,最后被二少爷救起来的事。

    禁园是缪家关押奴隶的地方,李默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那些狼人都是缪家抓来或买来的奴隶,平时都是手脚带着镣铐做最苦最脏的活儿。因为狼人每到月中月圆之夜就会狂化,这个时候的狼人攻击力爆发力会超出平时一倍,而且完全没有任何思想可言,逮谁杀谁,所以每次到月圆之夜前夕,就会给他们带上锁链锁进禁园,这个时候任何人都不得进入禁园。

    缪召成平时根本对这些不感兴趣,这次却偏偏挑了狼人狂化的夜晚进入禁园,谁都清楚他不过又是想寻死,而这次寻死的理由也与前两次不同,不是郁郁不得志,而是两个月前因未婚妻看不起他,与人私奔,他受不了打击,所以才不想活的。

    这个理由传遍缪家,连小丫头也愈发看这个大少爷没有骨气丢人丢脸,每次端菜递水时都是满脸鄙夷。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更加悲剧的事情。李默只能听得懂这里的语言,不会说也不识字,也意味着他房间里那整摞整摞的诗词歌赋,别说让他作,就是让他对着念他都念不出来。于是,缪召成唯一的才华,也就这样消失了。

    除了这些,最令李默感到震惊的就是狼人这种物种的存在了。他们是人类的天敌,是除了人类之外世界的统治者,能力上比人类强悍许多,破坏型兼力量型生物,争勇好斗,服从强者。智商与人同等、有自己的语言和文明,破坏力极强。皮肤坚硬,刀枪不入,最脆弱的地方是咽喉,伤口愈合能力迅速,极难杀死,必须要用特定的武器才能对他们造成伤害,李默想到了缪召南的那把大刀。

    这样一种力量兼智慧的生物,按照达尔文进化论,无论如何都应该代替人类统治世界才对,可据李默所知,世界只有一半的陆地属于狼人。缪家镇守边疆也就是在抵抗这些狼人侵犯人类土地。

    对于人类而言,遇见狼人要么直接杀死,要么遇见比较体弱的容易控制的,就抓回来当奴隶。狼人就算体弱,一般也比人类强悍许多。狼人奴隶连给人类当下人的资格都没有,因为他们力量惊人,只能当牛做马来使用。除了这两种之外,还有一种是宠物,李默打听了许多次都没打听到狼人宠物是什么来头,只知道宠物的地位比奴隶的地位要稍微高一些,如果遇到好的主人,甚至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所有关于狼人的传说,李默都是听来的,因为误入禁园的错,他被禁足在缪家,一个月来完全接触不到外界,唯一见过的狼人就是一个月前在禁园遇见的那只,而且只来得及看几眼就被缪召南杀了。

    在这样一个世界,评价一个人的价值,就是看他能杀死多厉害的狼人,像缪召南这种连狂化的狼人都能杀死的人,就说明是非常厉害的,而李默这种看见狼人走不动路的,那绝对是最无能的人了。

    李默压根不关心别人的看法,更不关心自己是不是别人眼中的无能儿,他现在的想法首先是活下来,其次是更好的活下来,其余的以后再说。一个月之后的一大早,他照例早早起床,自己打了水洗脸,再去厨房找了盐刷牙漱口。他是大少爷,虽不受宠,住的院子比不得其他几个弟弟妹妹豪华,但也不算差,院子里有属于自己的厨房,可以自己开小灶。他没有下人,其实原本是有一两个的,因为太没有地位,下人都不愿意服侍他,跑光了,缪家管事的太爷也就是他爷爷并不关心他,只觉得他连下人都管不住,太无能,就随他去了。

    洗漱完毕,在厨房里自己动手热了些饭菜,将就着解决完早饭。然后拿了本书,开始四处溜达。他的动作很细很轻,因为身上还有几处骨折,不敢太急躁以免造成二次伤害。缪家很大,管理很严格,等级分明,一般家仆们只被允许在特定范围活动。他专门挑洗衣房、厨房、茅厕这类下人比较多的地方走动,因为要熟悉这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多了解情况,还要学习这里的语言,最好的办法就是听这些下人聊天打趣。

    这次他挑的是洗衣房,十几个小丫鬟正在忙碌,这个世界的人类似乎肌肉都格外发达,连女人也都是二肱头肌健硕异常。他看着一个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的小丫头,身材相当结实,轻轻松松提起一桶大约六十斤的水,举过肩膀,倒进大木桶里。这种身体素质,李默刚开始有点吃惊,但现在就见怪不怪了,他搬了个小马扎远远地坐在一边,就开始翻开书本来。

    这一个月来基本都是这样,缪府的下人们都已经熟悉了这个奇怪的大少爷。自从禁园回来,大少爷就开始一句话不说,也不再整日郁郁寡欢,似乎变了一个人,以前下人们看不起他他也看不起下人,但现在他没事就喜欢扎到下人堆里。很多人都说,大少爷这次恐怕是受刺激太大,得了失心疯和失语症。

    李默在场,丫鬟们自然不会再说大少爷的坏话,转而开始聊一些丫头小厮彼此间的八卦。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不好意思在大少爷面前直接聊这些,后来习惯了之后,发现大少爷只听不说,也就大着胆子重新开始了。

    听了她们说了一个上午,李默站起身,夹着书,走到其中一个丫头身边。

    那个丫头正在埋头洗床单,没有注意到大少爷的靠近,抬起头猛然发现身边站了一个人还吓了一跳,然后抹抹额头,看着李默问,“大少爷有什么事吗?”

    李默选这个丫头,是因为她在这群人里面是最安静的,许长时间以来观察她,发现她一直寡言少语,只埋头干活。这样的人不会说闲言碎语,对他现在的情况比较有利。

    他将书翻到中间,指着一个字。他虽然看不懂书,但也将书都翻了不少,找到一些出现频率十分高的字记住。无论到哪个地方,语言都是很重要的,他并没有变成哑巴,也不可能一辈子不说话,像他这种从出生就与书本打交道的人,也绝不能不识字。

    “怎么了?”丫头很疑惑地问,“这个‘之’字有什么问题吗?”

    原来是之,李默笑笑,摇摇头,夹着书本离开。他只问一个,不能多,不然容易引起怀疑。

    回到自己的院子里,李默拿起毛笔,在纸上开始练习写之字。来到这个世界,目前来说,他大概唯一庆幸的是,这里的人也是用毛笔,而恰巧他学习过书法,写起这里的文字来倒不是非常困难。写完后,对着镜子张开嘴巴读这个之字的发音。因为他本来就听得懂,所以学起说比写要简单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