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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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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华的一天终于渐渐结束,夜幕降临,明亮的星星挂在夜空中,宁静致远。

    栖霞城,城主府内,一处花园的凉亭里,林峰正斜倚着柱子,盯着满天星空,仿佛在思考着什么。

    “少爷,”突然,身后响起一道悦耳的女音,一个眉清目秀,亭亭玉立的美少女缓步走来。

    “妍芝姐姐,”林峰回头看了美少女一眼,微笑说道。来人正是总管陶成的孙女,陶妍芝。

    “少爷,听说城主找到了一种能治愈你病情的方法,好像是要去很远的地方,寻找一种名叫鬼魂雷的东西,”陶妍芝轻声说道。

    “嗯,”林峰应了一声。

    “我还听说,鬼魂雷非常危险,而且这次历险,更是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样的危险,”陶妍芝欲言又止,最终说道。

    “是的,我们这次去的人有可能最终都死掉,也可能找不到鬼魂雷,白走一趟,”林峰又看了看宁静的星空,缓缓说道。

    “我还听说···”陶妍芝还想说什么,却又仿佛不愿提起。

    “是不是听说,如果没有鬼魂雷来治好我的病,我也只能活三年,”林峰苦笑说道。

    “少爷,”陶妍芝眼神一暗,心里早已经悲伤万分,但是脸上却不能表现出来,只能关切的看向林峰。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任何安慰的话,此刻也显得苍白无力。

    “呵呵,妍芝姐姐,你说,人的命运是不是真的早已注定呢?”林峰微微一笑,说道。

    “我不知道,”陶妍芝眼角已经泛起了雾气,难过说道。

    “妍芝姐姐,你别难过,我也不一定真的只能再活三年。只要找到鬼魂雷,我就有希望,”林峰宽慰笑道。

    “嗯,少爷一定可以长命百岁的,”陶妍芝坚定说道。

    “呵呵,妍芝姐姐也一定可以长命百岁的,到时候我们就做一对白发鸳鸯,”林峰调侃笑道。

    “去去去,谁要跟你做白发鸳鸯,”陶妍芝双颊微红,嗔道。

    “哈哈哈,今天忙了一天,有点累了,那我就先去去去了,”林峰笑道,接着便转身朝自己卧室走去。

    “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请你一定要保佑少爷长命百岁,”盯着林峰的背影,陶妍芝心里默默祈祷道。

    等林峰离开之后,陶妍芝看了会夜空,繁星满天,不多会便也回去了。

    时间流逝,无声无息。等东方泛起了鱼肚白,新的一天便到了。

    清晨,城主府内所有人都刚刚起床,开始一天的忙碌。小草上还挂着晶莹的露珠,小鸟站在枝头鸣唱,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蹬蹬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老爷,不好了,少爷离家出走了,”一个十三四岁模样的美丽少女举着一封信,一边喊着一边朝大厅跑去,正是陶妍芝。

    清晨,陶妍芝照例去敲林峰的门,服侍他洗漱。可是敲了半天的门,也没有人回应。推开一看,床榻上被褥整齐,没有用过的痕迹。桌上放着一封信。陶妍芝当场就急了,拿起信就朝大厅走去。此时,林霸天正坐在饭桌旁边,等着林峰来吃早饭。林霸天旁边,还坐着孔思明。孔思明平时就居住在城主府,偶尔会陪林霸天和林峰吃饭。

    “嗯?”听到门外传来喊叫,但是还听不清楚,林霸天一抬头,眉头一皱。

    “老爷,少爷离家出走了,只留下一封信,”陶妍芝跌跌撞撞的跑进来喊道。陶妍芝由于跑的太激烈,此时已经气喘嘘嘘,满头汗珠了。陶妍芝顾不得礼仪了,也顾不得喘气,直接把信递给了林霸天。

    “什么?”林霸天和孔思明大吃一惊。

    林霸天立刻接过信,打开来看,内容如下。

    “爹爹在上,请恕孩儿不孝。孩儿顽疾缠身,六年来害的爹爹担心劳累,孩儿万分痛心。原本以为会这般苟延残喘,了此一生。谁曾想,上天却毫无怜悯之心,给我的生命只剩下不足三年。但是却出现了医神,让我得知鬼魂雷的存在,这也许是上天给我指明的道路吧。医神说过,鬼魂雷凶险万分,孩儿不愿再让爹爹冒生命危险。况且孩儿仍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管前途多么凶险,就让孩儿独自去闯荡吧。若是三年后没有孩儿消息,那便是孩儿已经不在人间了,请爹爹莫要伤心,好好照顾自己。若是上天怜悯,让孩儿找到鬼魂雷,并且治好顽疾,孩儿一定速速赶回,报答爹的养育之恩。”

    林霸天看过信后,双眼微闭,沉思了一会,才重新睁开,重重的叹了口气。

    “城主,我现在就派人出去找少爷,一定把少爷找回来,”孔思明也看了信,立刻说道。

    “我也去找,”一旁,陶妍芝着急说道。

    “罢了罢了,”林霸天摆手制止了两人。

    “峰儿长大了,顶天立地,敢作敢当,不愧是我林霸天的儿子,就让他去吧。”林霸天露出欣慰的神情。

    “可是,峰儿不是修炼者,一个人去寻找鬼魂雷,千难万险,如何能克服啊,”孔思明急道。

    “是啊老爷,少爷从没有一个人出去过,这次还要去那么远,那么危险的地方,”陶妍芝着急说道。

    “这是峰儿自己的决定,我相信他。况且温室里的花朵,永远也长不大。这次就让他出去经历风雨吧,而且,这也是他最后的机会了,”林霸天说道。

    闻言,孔思明和陶妍芝也冷静了下来,虽然心里还是担心,但是事实无法改变,他们也只能接受。

    就在林霸天等人替林峰担心之时,栖霞城某条繁华的大街上,一位白衣公子正牵着一头白色的鹿马闲逛。鹿马是一种代步工具,长着鹿头马身,体力极好,可一日赶路三千里,是比较普遍的交通工具。

    这位白衣公子正是林峰,此刻他正在购买一些远行必要的物品。

    “老板,给我一百斤橘子,一百斤香蕉,一百斤葡萄·····”

    “老板,给我一百只烤鸭,什么?没有?现在就给我烤····”

    “老板,给我十顶帐篷,十个皮艇,一百捆长绳·····”

    顿时,所有的店主纷纷惊愕。今天来了个活宝啊。

    足足花了一整天,林峰才将所有想要的东西买齐,一口气都装进了纳环里。纳环还有一种功能,就是可以为存放在里面的食物保鲜,所以只要是修炼者,一般都会有纳环,方便自己出去历练,所以林峰丝毫不担心买的食物过多。

    第二天,林峰便早早的出了城门。鹿马很有灵性,沿着小路漫步而行。林峰反方向坐在鹿马上,后背靠在鹿马的头部,翘着二郎腿,一边吃着零食,一边欣赏着路边的美丽风景,仿佛在春游一般,万分惬意。

    “呼呼,”林峰伸了个懒腰,脸上挂着轻松惬意的笑容。林峰从小经常被限制的府内,很少有机会出去游历,更别提像现在这样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游玩。这种感觉,就好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终于回到了蓝天白云一样,兴奋无比。如果此时有人经过,便会觉得林峰是一个阳光快乐的公子哥,谁会想到他是一个只剩下三年寿命的孩子。

    “林大少爷,你很惬意啊,”就在林峰陶醉在四周的风景中时,突然响起一道声音,林峰脸色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