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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要了她的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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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竹吟。”他道,转身离开了醉花间。

    竹吟,胭脂想,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

    他堂而皇之地抱着长歌出了千媚楼,一路上自然惹来不少诧异的目光,千媚楼的姑娘们眼睁睁看着方才还靠在夏公子怀中的可人儿如今又被另一位温润如玉,笑如春风的公子抱在了怀里,变换之快,令她们瞠目结舌,心中也不由暗暗赞叹长歌的狐媚功夫了得。这白脸小生,着实不简单,将她们千媚楼的姑娘们都生生比了去不说,还堂而皇之在千媚楼中上演断袖之癖,龙阳之好,岂不是让她们千媚楼丢尽了颜面么?

    许是在花绍身边呆得久了,长歌对男女间的事情并未有什么忌讳,是以对周围的灼灼目光也毫不在意,乖乖将头靠在了秦牧眠的胸口,闭上了眼睛。

    回到家的时候,长歌已躺在秦牧眠怀中睡着了。

    秦牧眠站在回廊里犹豫了一下,还是径直将长歌抱进了自己的房间里。

    红啊袖原本是在房间里候着的,见秦牧眠回来,忙起身相迎,可目光一撞见他怀中的长歌,便黯淡了下来,原本伸出的手也缩了回来,乖乖地跟在他身后,将床上的锦被铺好,便安分守己地立在了一旁。

    看着秦牧眠小心翼翼地将长歌放在床上,又悉心盖好了被子,红啊袖嫉妒得眼中燃起了火焰,那两簇小小的火焰瞬间已成燎原之势,将床上的长歌烈火焚身了不知多少回。

    红啊袖心中不服,她自小就以侍妾的身份跟在秦牧眠身边,起初只是为秦牧眠贴身伺候,及至十六岁那年,秦牧眠要了她的身子,她便成了他名正言顺的侍妾,也是秦牧眠最亲密的枕边人,每晚全心全意伺候秦牧眠,竭尽全力让他快乐已经成了红啊袖生活中的全部,可如今,这全部却被长歌硬生生打碎了。

    耳鬓厮磨,终是抵不过秦牧眠藏在心中十年的牵挂,红啊袖心中明白,再不要她身子的秦牧眠,也再不会多看她一眼了。

    当初那个只会哭哭啼啼,如水一般做成的女子,终是用她的泪水夺去了秦牧眠的心,也吞没了红啊袖的所有。

    红啊袖不甘。

    秦牧眠见红啊袖立在一旁没有要走的意思,便头也不回地道:“红啊袖,这儿没你什么事了,你先下去吧。”

    红啊袖点头答应,回头看看床上长歌无忧无虑酣眠的脸,终是忍不住紧紧握住了拳头,指甲深深嵌进皮肉里,她被刺得生疼。

    乖乖地退出门去,失魂落魄地离开,在红啊袖身后飘洒了一地的,是一滴滴暗红的血,顺着她的手而落,擦着鲜红的裙角陨落在地,碎裂了一地的,是她的心。

    秦牧眠支着头看着熟睡中的长歌,情不自禁地伸手抚上她的脸,淡扫过她的眉眼,停在了她的唇上。

    长歌的睫毛颤了颤,睁开了眼睛。

    “阿眠,我冷。”她道。

    秦牧眠拥住她:“这样可好些?”

    长歌摇了摇头,手却是不安分地解开了秦牧眠的衣扣:“阿眠,我好冷。”

    秦牧眠被她的主动吓住,还没来得及反应,二人已变得坦诚,长歌的唇吻了过来。

    秦牧眠从未见过如此疯狂的长歌,一切都是长歌主动,她迫不及待地在他身上索取温暖,每一个动作都足以让秦牧眠沉沦。

    这女子,原来是蛇,骨子里是奔放,只寄生方能活命。

    整个过程中长歌一直闭着眼睛,秦牧眠看不到她眼中的情绪,可凭她手上的动作可以猜测出她此刻是快乐的,不然她不会如此索要,头颅也不会如此高昂。

    “阿眠,江山和美人,你要哪一个?”快至巅峰时,长歌忽然问。

    秦牧眠愣住了,忽而成竹而笑,轻咬了一下她的耳垂,呵气如兰:“我一个也不会放过。”

    与此同时,长歌的身子颤栗出阵阵快感。

    落差却在她心头,她的心终是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快乐。

    朦胧中,她的眼中腾起了雾气,身体渐渐变得轻浮,恍惚中她可以清清楚楚听到自己的心跳,甚至能看到她的胸口,那万丈的金光之下蓬勃跳动的心脏之中,藏着一个小小的东西。

    虽小,却足以让整个大瀛为之疯狂的东西。

    那是传国玉玺。

    所有人都遍寻不着的传国玉玺,竟是藏在她的身体里。

    她忽地停止了喘息,呆呆地看着床顶,眼中没有一丝神采。

    “歌儿?”秦牧眠也停下了身体的动作:“你怎么了?”

    可是,长歌却没有听到,她清清楚楚地看到玉玺上刻着一个名字,那名字的主人现下正伏在她的身上,叫做南宫牧眠。

    大瀛国命定的君主,是南宫牧眠,玉玺如是说。

    秦府的夜很静,该休息的,早早地熄灭了房中的烛火,不该休息的,栖身于各个隐晦的角落,窥探着静夜中的一举一动,他们是秦府的眼睛,若你想心怀鬼胎,首先要在心中掂量掂量自己这颗脑袋够不够如此多双如狼似虎的眼睛分享。

    竹吟隐匿于来仪阁的梧桐树上,远远地眺望着秦牧眠的房间,终于望见烛火熄了,他靠着树枝思索了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轻飘飘地从树上落下来,闪到了一旁的花园里。

    他皱眉看着园中的花木,仔细回想着,千媚楼的后花园中,百花开遍,香气馥郁,种类不比秦府里的少,可是,她最喜欢的,该是哪一种?

    竹吟拿出怀中的香囊,放在鼻端深深嗅着,仔细辨认着每一种香味,兰花的雅致,牡丹的浓郁,桂花的甜腻,以及茉莉的清淡,各种花香在鼻尖萦绕,最令他感到熟悉的那个,是胭脂衣袖间也淡淡散发出的那一阵清新淡然的味道,那是茉莉。

    竹吟仔细收好香囊,依旧面无表情地朝花园的深处走去。

    胭脂每日清晨起来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推窗,从她的窗子向外望,刚好可以看见满院的花木,这是她在这世上最关心的一件事。京城里人人都知道,胭脂姑娘爱花,惜花,而她平生最容不得的,便是有人将她的花糟践,她以为,竹吟便是那个糟践花的人,自然便犯了她的大忌讳。

    次日胭脂晨起,依旧是照例推开窗户,可却突然意识到门外的花早在前一日晚就已尽数被毁了,留下的只不过是一地零落成泥的落红而已,心中便没了兴致,只漫不经心朝窗外扫了一眼,便回转过头去,可身子却忽地一顿,她又急忙往窗外看去,满院的落花仍在,可院落中央那一方她最喜欢的花圃里,茉莉竟又重新生长出来,竟比她先前栽种的还要繁盛,她甚至可以闻到诱人的清香,自花圃中一点一点四散开来,飘满了千媚楼每一个角落。

    “我赔你。”竹吟淡淡的声音仿佛又在耳边响起。

    胭脂忍不住笑出了声,这个男人,倒真把花赔给了她,而且还是她最喜欢的茉莉。

    “他叫竹吟……”胭脂轻声念着竹吟的名字,想到他那张平静无波的脸,没来由的,心中竟流过一丝温暖。

    她寻了竹篮,迫不及待下了楼去。站在花园里,茉莉花的香气沁人心脾,她摘下来一朵闻了闻,清淡的香气里,仿佛还有另外一种味道。

    她闭上眼睛,想到那一身青衣的男子,不觉莞尔,这是他身上的味道。

    她身边过客匆匆,逢场作戏是生活,情爱是陪衬,讨她欢心的人何其多又何其容易,可是真正将她放在心上的,除了重云,陌生人中,竹吟是第一人。

    只是,这世上的男人,都是**做成的骨肉,这个男人,又怎么可能例外?

    胭脂失魂而笑,毫不留恋地关上了窗子,再无花香盈鼻,不见不思不念,心才能得以保全。

    情爱是毒,痴傻女子爱饮,她胭脂可不爱。所以,千媚楼第一花魁胭脂,便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不会动心的女人,以前是,以后也是,永生永世,都是。

    她拈起一个香囊藏于袖中,而此时此刻,大瀛皇宫里,崇华帝端坐于宸曜宫中,原本批阅奏折的笔忽然顿住了,悬在半空中,久久未曾落下。

    “你是说,相国的女儿找到了?”崇华帝回头看着魏公公。

    “正是,”魏公公颔首道。

    崇华帝放下笔,目光中露出一丝疑惑:“这消息可靠么?”

    “皇上放心,这消息绝对可靠,早在十年前就不断有人向天机阁出高价要买相国千金的下落,天机阁在这十年间费尽心思,终于找到,只是他们还在等出价最高的那个人,所以消息还没有被卖出。。”

    “如此,你知道该怎么办。”崇华帝道。

    “皇上放心,奴才定会办得圆满。”魏公公看着他,小心翼翼问:“皇上,有一件事,奴才不知当说不当说。”

    崇华帝抬眼看着他:“你一向办事利落,如今怎么变得吞吞吐吐了?但说无妨。”

    “拒奴才的手下回报,夜贵妃前几日夜里出了趟皇宫,却是去了天机阁,在那里呆了约莫半个时辰,再回来时,身边便多了一名宫女,如今已安排在她的静夜宫中当差。碍于夜贵妃的身份,奴才不敢去查那宫女的来历,只得如实向皇上禀报了,求皇上定夺。”

    魏公公每说一句,崇华帝眉头的阴影便越重,待他将话说完,崇华帝的脸色已很是难看了。魏公公胆战心惊地立在一旁,低着头,不敢看崇华帝。

    崇华帝沉默了良久,忽而站起身来,魏公公吓得立刻跪在了地上,不断磕头:“皇上息怒啊。”

    “摆驾静夜宫。”

    崇华帝说完,拂袖而去,魏公公连忙爬起来在他身后跟着,虽然诚惶诚恐,可脸上却露出一丝不易捉摸的笑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