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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马的老板继续为姜松讲解相马经,目的当然是把马推销出去,否则谁愿意这样喋喋不休的认真解释,可越是老板说得好,姜松心中越有疑问,特别是用手感觉出出白马强有力的腰板后,这种想法更重。
“小哥,好马的四肢是强健有力,挺立坚实,其长度,斜度适中,具有非常好的弹力,暴发力,而驽马的筋健肌肉轮廓不明显,软弱弯曲,过长或过短,其弹力,暴发力极差。”
姜松今天真的算是长见识了,在老板边讲解边指着白马的四肢,身躯给姜松看,让姜松对马的好坏,有了一定的了解,也认识了一点点相马的常识。
姜松既然想购买此白马,心中又有极大的疑问,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是自己慢慢的查看白马,想从中看出点毛病,想靠老板是不可能的,谁会说自己的东西差,那除非是脑袋进水了。
“老板,按你的话来鉴赏这匹白马,那不是成绝世的千里马了?听说一马千里马的价格可是天价,没有数千甚至上万两黄金是购买不到的,而且千里马是可遇不可求,这是怎么一回事?”
刚才老板说话时可是飘飘于然,好象坐在云端,一听姜松这话立时喜悦顿消,脸色一黯,很是诧异的看着姜松,一下子愣住了!原一搞半天是自己给自己惹事,真想抽自己嘴巴。
姜松瞄了一眼郁闷的老板,继续查看白马,姜松看得很细致,从四蹄起不放过任何一丁点的地方,而这白马确实是一身纯白色,没有一丝丝的杂斑,且毛色光亮齐整,真的是一匹绝世好马,可如果真是绝世好马的话,那老板怎么会这样的价格销售?
姜松用手轻轻抚摸白马的背部,直到马脖颈,而在此时马脖颈下方确看到了一个铜钱大小眼的红点,那鲜艳的红点在全身净白色的马身上显得非常的扎眼,只是隐藏在马颈的下面,如果不注意的话,还真无法看到。
罗士信惊叫道:“松哥,这马脖颈下有块红斑,是穿喉之象,是大凶之兆,对马主人来说是大忌,有杀身之兆。”
姜松听后一愣!姜松真的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对于马上来就是门外汉。
“士信,你怎么知道?”
“松哥,我在流浪讨饭时遇到一个懂马的人,晚上无聊时那老头就和我们说马的事,这种马也是那老头所说过一种,我记得很清楚。”
姜松听后也没有生气,觉得这有什么,不就是有个鲜红的斑点吗?作为穿越者的姜松,当然不会相信这些迷信,可对于这个时代的古人来说,封建迷信可是深入人心,很介意这样的事。
老板听到罗士信的话后,卟嗵一声双膝着地给姜松跪了下来,满脸羞愧的道:“小哥,对不起!没有向你说实话,此马确实就是因为有这忌讳,才一直无人问津,如果没有这个穿喉的红斑的话,那就算是上万两黄金也不一定能购买到。”
古人还是很诚实的,虽然没有表明实情,可这对于姜松这穿越者来说,这根本就没有什么,推销产品不都是说产品好,都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有什么难为情的,然而对于古代就不同了,很在意这些事。
“老板,你这是做什么?赶快起来,你推销马,说再过分的话都是正常的事,怎么会怪你呢?不过既然是这样,那你说一下这白马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板见姜松没有生气,这让老板心中更是愧疚,觉得象是做了件非常丢脸的事,他那里会知道,姜松根本就不相信什么凶兆之说,那都是神棍们忽悠人的鬼把戏,这些事老板咱会清楚。
在姜松的眼里,卖马的老板是为了把马卖出去,从而向姜松销售马,这是一种经营上的手段,古今共用的办法,怎么能说是欺骗呢,至于在推销早隐瞒马匹的缺点那也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老板并没有做错什么。
“小哥,说实话,这匹白马什么地方都是上乘,算得上是非常的优秀,可就是有一个严重的缺陷,白马颈下有这小块红斑,如你的兄弟所言,这是穿喉之象,是大凶之兆,这样的马不要说是出售,就是白送人也没人要,也正是这个原因,每个客气开始见到白马时都非常的高兴,也很满意,可一看到这马颈中的红斑后,立刻就摇头走人,甚至还会破口大骂。”
这下姜松心中也明白,为什么这样好的马才要400贯了,如果真没有那红斑的话,不要说400贯,就是十万贯也不一定能购买到,姜松心里也知道,古人的禁忌很多,象这种宝马,如果毛皮不很纯正都还能接受,遇到这种凶兆之事那就无法接受了,谁愿意把祸事带进家门呢?
姜松想了想,貌似在记忆里在网上看过一则论述,讲的各种名贵之马,好象就有这种穿喉之斑点的马,而且还是非常优秀的绝世神马。
在印象中说的是这种穿喉之马,不论是马的体型,四肢都非常的优秀,不比那些绝世名马差,且在马的速度,暴发力,冲撞度,耐力,乘坐的平衡度等方面,也绝对不比任何绝世宝马差,而最难得的是这种穿喉之马的适应性非常的强,能适应不同的气候和环境,且生命力非常旺盛,这是其他绝世名马无法相比的。
正因为有这穿喉之斑,让人们对这种闻风丧胆,遇到这种马时基本都会宰杀,根本不会让其生存下来,也正是这样,能活下来又长大的这种穿喉之绝世神马就少之又少,差不多可以算是绝种。
“老板,既然是这样的话,那这马到底要多少钱?”
罗士信马上叫道:“松哥,什么多少钱,这种有凶兆之象马,就算是白送,咱们也不能要,你还买回去做什么?那可是会把灾难带回家里的。”
汗!有那么严重吗?
老板听后满期脸羞愧的道:“小哥,这马不能卖了,随后我还是把其宰了,不能再骗人了,本来早就要宰了的,只是心中有一丝丝的不忍,毕竟是喂养了二年,和这马真的有感情。”
姜松这下可真有点急了,这么好的绝世神马,如果老板真不卖的话,那不就要错过,而且是大家都不喜欢的,都有忌讳的马,那在价钱上可是会便宜很多。
“老板,你还是说个价吧?我真的喜欢这匹马。”
“松哥,不能要!”
“士信,你闭嘴。”
老板觉得自己不诚实,心里很羞愧,摇摇头道:“小哥,如果你真的不介意马脖颈上那红斑忌讳的话,就马就白送给你了,我一文钱都不收。”
“老板,这那行,钱还是要给的。”
老板看了姜松一眼,见没有什么调侃的意思,姜松确实想发这匹白马,这才道:“如果客官真要的话,那这样,你再选购一匹上等的好马,也是按150贯支付,这样就算是二匹马的价格,你看这样可好?”
“老板,那你不是吃亏了吗?”
“小哥,你是好人,这白马真的是白送人都没有人要,你现在要购买这白马,其实是在帮我,让白马也不用被屠宰,能活命下来,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毕竟不能再把这匹马粘在手上,且喂养的费用太大,真的喂养不起了。”
罗士信看了看姜松,没有办法,只好又挑选了一匹上好的伊犁马,虽然比刚才那匹要差一点点,可也算是上等好马,至于白马,罗士信直接无视。
罗士信付完钱后,牵着二匹马,而姜松则只牵着那匹白马,二人边走边向城外而去。
“松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士信,金无赤足,人无完人,何况是马呢?不能因为一点点的瑕疵而否定优点,什么穿喉血斑,这不会是这种绝世神马唯一的瑕疵,那有什么凶兆之象,三国时期的的卢不是说有克主之象吗?那的卢不是还救过刘备大耳朵一命,这有什么?别相信那些不着边的鬼话。”
“松哥,这马脖颈中带红点,很多相马的人都说是有穿喉之象,你怎么不相信呢?”
姜松摇摇头。
“士信,正因为这样,有不少将军,侠客都对这类穿喉神马退避三舍,这些人都是过刀头舔血的日子,最忌讳这种事,而做买卖的也要图个吉利,讨好兆头,这样一来传言不是越来越多,这传说一多,就算是假话,屁话都成真话了,咱可不相信这些,只相信实力,自己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手里,怎么能被这类传说所左右呢?”
“松哥,我说不过你,既然你喜欢,那就任何人说都没有用。”
姜松想了想道:“士信,你说咱这白马通体雪白,只有那么一点点红,把这匹马就叫做一点红怎么样?”
罗士信见姜松对这白马非常的喜爱,也不好再相劝,只好微笑道:“松哥,这名字挺好的,很符合这白马。”
姜松用手轻轻在白马的脑袋上抚摸了几下,亲切的道:“宝贝,今后你就叫一点红,这下你有名字了,高兴吗?”
白马仰天一声长啸,随后亲热的在姜松身体上磨蹭,很是懂人性,看得旁边的罗士信也惊叫不止。
姜松双脚微微一用力,一跃而起,稳稳的跨坐到了马背上,一点红再次一声长嘶,宛如龙吟,直上九云霄,良久不绝,这是一种震撼,旁边的二包伊犁马低下高昴的头,根本不敢正视一点红。
随后一点红甩开四蹄,飞也似地冲了出去,就象一根利箭,更象一枚火箭,那种瞬间的暴发力突然启动,让坐在马背上的姜松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而罗士信见后,也跳上马背,可一眨眼就没有了姜松的影子,这让罗士信很是感叹,看来松哥说的对,这确实是一匹绝世神马。
一点红此时非常的兴奋,就象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二年之久的鸟,突然间能自由飞翔了,心中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喜悦,姜松坐在一点红的背上,平稳异常,那种平稳的感觉有如坐在后世的一辆高级轿车里,是一种美妙无比的舒服之感。
姜松非常的高兴,坐在马背上哈哈狂笑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