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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想明白以后,就觉得自己真是苦逼极了。第一次喜欢的人最后跟别人在一起了,虽然是自己作孽推出去的,但还是痛苦了十年那么久……可是这好歹还是个女人,第二次喜欢的人却是个男的!还是个早就申明自己绝不会喜欢男人——尤其是老男人——的男人……
他想是不是因为距离太远了,所以他就自己在心里把阿昭的优点全都放大了,所以才会喜欢上他,可是就算这样想,他还是觉得他家阿昭就是超级好,全世界最好!
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
他觉得自己无可救药了,可是他并没有打算做什么,他又能做什么呢?他比裴戎昭大了十岁那么多,裴戎昭现在二十四岁,而他已经三十四了,等到裴戎昭三十四的时候,他四十四,几乎已经要到了知天命之年……他还是个男人,不用想就知道是没可能的。
喜欢林诗音的时候,他可以忍了十年那么久,现在喜欢裴戎昭,他当然也可以再忍十年,二十年,把这个秘密一直藏在心里,直到带进棺材里,百年之后化为一抔黄土……
或许是因为受了情绪的影响,他又瘦了一点点。梅二先生给他诊脉的时候还问他:“前阵子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又这样了?肝气郁结……你受了什么刺激?”
他摇了摇头不说话。
梅二先生捋着胡子一脸淡定地说:“相思病了吧?裴公子出去这么久也没回来看过你,你想他了也很正常,但是你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忽略自己的身体啊,等他回来看到我没把你治好,我们俩都要被他骂死的。”
李寻欢惊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你想他了?”梅二先生笑,“虽然你们俩没明说,但是我还看不出来吗?明明就是一对嘛。而且江湖上都这么说啊。”
要真是一对我也不会肝气郁结了啊……李寻欢想道。
于是他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朋友?”梅二先生鄙视地看着他,“朋友会那么细心体贴地帮你打理好生活中的琐事?朋友会因为你不听话上床休息就抱来抱去的?朋友会连你衣服穿得厚不厚吃饭吃得多不多都管?他吃饱了撑的啊?”
“那是扛!”李寻欢反驳道,“阿昭只是比较霸道一点而已!”
梅二先生嘿嘿地笑,“他有对小阿飞这样吗?”
“但是阿飞又没有不听他的话,阿飞很乖的,”李寻欢很想叫他不要再说了,再被他这么说下去,他真的要以为阿昭也喜欢自己了,可是明明就不是,“你别说了,我好好配合你治疗就是了。”
梅二先生满意地点点头,“想开点,按时吃药休息,少喝酒,平常多出去走走散散心,你就是太闲了才会胡思乱想给自己添堵,找点事做吧!我听说最近江湖上有个传言,说你表妹的兴云庄即将有重宝现世,恐怕会有很多人去找她的麻烦哦,现在龙啸云又跑了,留下一对孤儿寡母的,啧啧啧……”
李寻欢虽然已经放下了过去那段感情,还很苦恼地发现了一段新感情,但是对于林诗音还是有一点关心在的,于是赶紧找自己家的管事去打听。
他家管事并不是江湖人,只是普普通通的生意人,因此过了好几天也才打听出一个模模糊糊的消息:九月十五日兴云庄将发生一件大事!
“九月十五?”李寻欢想来想去也没想明白九月十五是个什么特殊的日子,只好亲自动身去查探。好在他住的庄子距离兴云庄所在的太原府城也并不远,他终于还是在九月十五之前赶到了。
兴云庄的大门紧闭,林诗音连李家的管事都不见,更加不会见他了,他也是想到了这一点,因此就在兴云庄后墙的一条小弄堂里的小酒店住了下来。
小店的老板孙驼子是个不错的人,因为他喝酒咳嗽还劝过他少喝点。
他当时是这样回答的:“如果现在某个人在这里,那我肯定就不喝了,不过现在他反正也管不到我,我喝一点又怎么了?”
孙驼子当时看他的眼神简直好像看一个为情所伤的可怜人……
九月十四那天早上,李寻欢还是照常坐在小店的角落里喝酒,店里却突然来了两个穿着杏黄色长衫的人,问了孙驼子一堆关于兴云庄的问题,比如兴云庄以前的主人是谁,现在的主人是谁,现在的主人龙啸云去了哪里,又去了多久,这两天有没有陌生人来问话……问完之后就走了。
到了黄昏,这间平常几乎没什么人来的小店居然开始有很多人来光顾。
第一批是一对祖孙,一个白发苍苍的蓝衫老人和他的梳着两条大辫子长得很漂亮的孙女。
第二批是两个长得一模一样带着刀的高壮大汉,看起来是一对孪生兄弟。
第三批却有四个人,一个高的,一个矮的,还有一个紫脸膛扛着长枪的年轻人,和一个穿着绿衣裳带着金首饰走路一扭一扭的半老徐娘。
第四批却只有一个人,一个瘦得出奇高得出奇的马脸汉子,脸上还带着一块巴掌大的青色印记。
这四批人再加上李寻欢,顿时就把小店的五张桌子都坐满了。
但是很奇怪,这么多人竟然都是来喝闷酒的,就连说话都是低声细语,仿佛生怕别人听到一般。
李寻欢一边默默地喝酒,一边望着店外对面的兴云庄后院亮起了灯光的小楼,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在这时,或许是喝够了酒,那个紫脸膛的少年突然向辫子姑娘搭讪了,他原以为那姑娘是卖唱的,因为辫子姑娘的爷爷身上背着胡琴,然而辫子姑娘却是个说书的。
“严格来说呢,我爷爷才是说书的,我只会给爷爷帮腔,”辫子姑娘俏生生地笑着说道,“爷爷说的可是江湖中最轰动的消息。”
紫脸膛少年被她这么一笑魂都要飞了,然而那个绿衣妇人却好像吃醋了,“要说就说,飞什么媚眼?”
于是辫子姑娘的爷爷就说了起来,说的竟然是李寻欢,“……天下间除了李寻欢,还有谁称得上是英雄?李寻欢已销声匿迹大半年,江湖中还能发生什么大事?老头子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
可是那个高高瘦瘦的马脸汉子却突然拍桌冷笑道:“那倒未必,至少我就知道,就在此时此地,很快就要发生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接着他就一一报出了那第二批第三批人的名字,“‘白毛猴’胡非、‘大力神’段开山、‘铁枪小霸王’杨承祖、‘水蛇’胡媚、‘南山双虎’韩家兄弟,马上就要死在这里!”
那些人自然大怒,段开山更是要对他动手,却被他着实打了七八个耳光,谁也没有看清楚他的出手。
“你们以为是我要杀你们?凭你们还不足以让我出手,要杀你们的人马上就来了。”
那六个人早已经面色苍白满头冷汗。
李寻欢还在淡定地喝着酒,全然不管这些人在店里扫来扫去的目光。
外面的风渐渐大了,但是店里却静得吓人。
就在这时,店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所有人立刻朝门口看了过去,店中气氛紧张得一触即发。
马蹄声在店门口停了下来,接着门外便响起了一个极好听但是咬字却有一点点奇怪的男声:“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因为那书呆要是到了兴云庄附近,肯定只会住在卖酒的地方啊。”
李寻欢瞪大了眼睛,猛地站了起来,甚至因为太过激动打翻了桌子上的酒壶。他的心“怦怦”地跳得飞快,只知道盯着门口的帘子,等着那人走进来。
帘子被掀开了,一身白衣戴着兜帽背着双刀的男人大踏步走了进来,正是和他阔别已久的裴戎昭。
李寻欢的眼里已经看不到裴戎昭身边那个背着一把乌鞘长剑的黑衣男人,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裴戎昭身上,可是他却只知道愣愣地看着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裴大爷一走进来就看到了他,便摘下兜帽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大踏步朝他走了过去,“我就知道你在这里!”
就在他快走到李寻欢面前的时候,旁边那个紫脸膛少年“铁枪小霸王”杨承祖已经按捺不住,长枪一抖就朝着他扎了过去。
雪亮的刀光闪起,裴戎昭瞬间就做出了反应,一招“怖畏暗刑”缴了他的械,随后一脚就将他踹到了墙角。
他这一出手镇住了不少人,至少本来想要对他出手的南山双虎等人都停住了。
“书呆,这是怎么回事?”裴戎昭疑惑地看向了李寻欢,“你这是跑到贼窝里了?这些杂碎是来找你麻烦的?”
李寻欢呆呆地看了他半天,才眨了眨湿热的眼,对他笑道:“没有,是误会,他们以为你是来杀他们的呢。”
裴大爷不屑地撇了撇嘴,“谁有功夫去杀这些小角色,老子是来找你的。”
店里的人纷纷松了一口气,这才注意到他异于常人的发色肤色和眼睛,那个绿衣妇人就惊叫起来:“你是裴戎昭?!”
裴大爷满脸杀气地看了她一眼,“给老子闭嘴,没工夫理你!”
然后他就自顾自地走到李寻欢面前捏了捏他的脸颊,满意地点点头,“嗯,很好,长肉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就说肯定很快就能重逢的啦,阿飞也很快就要回来了!我是大亲妈才不会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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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我们来个很帅的喵哥!这个套装好像是入门校服来着,帅度跟破军也不差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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