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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边境,最北边的要塞桓城。二十万北路大军,全部集结在练兵场内。
有人说了,得多大个地方,才能装下这二十万人。这桓城,其实就是一处军营,长年累月的,兵丁也是人,也需要生活,慢慢的就形成了战时兵、平时民的特性。
这些兵,几乎都被楚煊操练过,个个全能。
高高搭起的点将台上,楚煊一身亮银盔甲,迎着日光折射着令人觉得寒冽杀气扑面而来的冷厉光芒。面罩银制假面,双手扣于身后,血色战袍在边塞的猎风中上下翻飞,使楚煊看起来,仿似一尊浴血而战的天神
。
与黎国的这一仗,楚国足足憋了十年。
十年前,黎国暗施诡计,致使楚国先皇对当时边关守将夏令昌连下三道召回令,回京受审,黎国趁机夺走了三座城池,扩大的疆域。夏令昌被以通敌罪名,判处以极刑,族人本已迁居外省,又突遭天祸,竟无一人存活。
一路上,楚煊谋思远虑,借了韩允的手先挑起黎国的火,就说替民讨要公道,夺回三城再说,若能再向西北进发,何乐不为,当年的奸人必是与黎国脱不了干系;集市上的女子分明是剧毒毙命却又无色无味,只是与自己一个错身,看来是有人在朝自己下手,会是谁呢?黎国、辽国,亦或就在楚国。
“誓灭敌虏—,扬我楚威—,誓灭敌虏—,扬我楚威—————”
练兵场上,数十万大军齐声呐喊,高呼军威,响彻天际,天上的流云似乎都感到震撼,瞬息间化得无影无踪。
北地明朗的阳光直射而下,照在一列列笔直如松的将士身上,勃发英气竟比那明晃晃的日光还要令人睁不开眼。
楚煊一扬手臂,数十万大军攸地收声,竟是连喘息也几不可闻,偌大一个练兵场,瞬时悄无声息。
“在场的将士们,你们有谁家人不曾被黎寇残杀?家园不曾被黎寇践踏?有谁十年来,能稳睡在高榻之上,而不夜半惊魂?而今,黎贼在我楚国天子脚下光天化日就敢行凶令人毙命,试问,孰可忍乎?”
楚煊的声音低沉,有些沙沙的,平日里说起话来让人听着有种炎夏里凉风拂面的感觉,很舒服。此时,他刻意运用内力,将声音陡然提高了几倍,听得在场的每一个军士都觉得那一字一句像是一把重锤一下一下地夯在心口处,那些惨痛的过往一下从老兵们的心底深处揪了出来。
楚煊是故意的,故意将那些伤口撕扯开,以此来激起军士们誓将黎国踏平的高昂士气,为楚国发兵正名,是为维护楚国子民的安定祥和。总之,战要打,还要打胜。
“不能——,不能——”,愤慨激昂的呐喊声再一次回荡在整个天地。
随后,楚煊宣布由前锋营领一万人马打头,过阆城,离尚被黎国占领的方城五十里处扎营,严令,不能暴露行踪。又安排了三路人马,指定各路左右两路的统帅,自己则亲自担任中军统帅,总领三军。楚烨赐楚煊的是天下兵马大元帅,楚煊又早在军中立了声威,二十万大军在他手里,用他的话说,是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
金亦风一身儒士打扮,看着楚煊从点将台上走下,笑呵呵地迎了上去。
“一边儿去,打扮成这样,连个台子都上不去,底下人以为我带个教书先生?”
楚煊一早让他换了盔甲,这人也拗,就是不换,说穿着不舒服。楚煊知道他是嫌那上头晒得慌,一把扯了身上的披风,塞他怀里。
“给爷拿着,你倒会找凉快地儿。”楚煊也热坏了,额上扣着面具,汗全顺着下巴淌进了脖子。
金亦风知他就这副德性,反正下来了,就只有亲近的几个人才能看到他这副样子,也不恼,好脾气地笑了笑,还不知从哪掏出把扇子给他打着风,楚煊也乐了,一把夺过去,自己“呼扇”地摇起来,“一看就没吃饭,还是爷自已动手凉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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