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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辉想乐不敢乐,肚子一鼓一鼓的,几乎把自个儿憋成内伤。
洛梓洋瞧瞧欧宇辰,又瞧瞧夙夜,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气。
兰姐的心情,就很复杂了,既有种“我家少爷很厉害吧”的小得意,又隐隐有些不悦。
她想不通欧宇辰为什么如此尽心尽力地维护夙夜。
她从二十几岁就在夙家做帮佣,一做就做了整整二十年。可以说,生命中最美好、最热情的时光,都是在夙家度过的。
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和心仪的男人组建过俩人的小家庭,对未来满怀期待和憧憬。
结果很快发现,那个表面光鲜的男人,真的只是表面光鲜而已,骨子里实在是烂透了。酗酒、赌博、□□……在一次次升级版的争吵中,他们的婚姻很快走到了尽头。
大概是那个男人给她心里留下了太大的阴影,后来再也没遇到能令她觉得,可以信任、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二十来年的光阴,流水似的哗哗淌过去了。
犹记得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她还暗暗庆幸,幸好没有孩子,不需要再跟那个烂男人有任何牵扯。
然而,随着年华渐渐老去,每当夜深人静,从熟悉的、事实上却并不属于自己的床上幡然醒来,听着空荡寂寥的室内,只有自己单调、乏味的呼吸声,难免感到孤独和失落。
欧宇辰和张晗玥都是她看着长的,当然是打心眼里把他们俩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疼爱。
所以对张晗玥一向不怎么喜欢、又对欧宇辰地位构成威胁的夙夜,她便有些同仇敌忾的不喜。
忠叔为人老实憨厚,没有兰姐那么多心思,眯着肥厚的肿泡眼,自顾自地在一边偷着捡乐。
打交道的时间不算短了,孟彦名知道孙启森心眼小,还死要面子,见他气得眼睛都快喷火了,惟恐他跟欧宇辰杠上,耽误正事儿,插话道:“尸体在哪儿?”
“跟我来。”欧宇辰习惯性拉着夙夜的手,掉头往厨房的方向走。
夙家的三个下人,对他们俩这副连体婴般的状态,早就见怪不怪,三个外来的警察却震惊了。尤其是叶子辉,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对于夙博罕当初把夙夜接回夙家一事,外人都是以“又有热闹可瞧啦”的兴奋心态,兴致勃勃围观之的。
在严彬一案中,夙夜虽然旗帜鲜明地站在欧宇辰那边,但是许多人还是不吝用最阴暗、最卑劣的想法揣测他的动机。
这些人当中,也包括孙启森,他固执地讨厌着夙夜,认定他是个心机深沉、可憎可厌、还蛮会“装”的小家伙,所以见到他们牵手的这一幕,半是嘲讽、半是轻蔑地撇了撇嘴。
孟彦名的想法,当然和他大相径庭。
瞅着两个少年自自然然牵在一起的手,摸着下巴,脑子里莫名其妙的,突然浮现出《诗经·邶风》中那句家喻户晓、早已被用烂了的名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读书的时候,国学学得还不错,知道这句诗的原意,其实并不是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形容爱情,而是描写了将士们在上战场之前,彼此立下的誓约。
大意是:“今日我与你一同奔赴沙场,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是指一种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兄弟情谊。
孟彦名暗暗思忖,夙夜不惜坐牢也要帮助欧宇辰脱罪,实在是傻瓜中的极品战斗机——傻透腔了,总不能奢望欧宇辰会和他一样缺心眼吧?
从利害关系来讲,他们俩根本就是被夙博罕硬送做堆的冤家对头。
恨不得把对方掐死才是正常的,没事儿就上演“哥俩好”的戏码,实在是不适合啊不适合。
他暗暗感慨着,跟在孙启森后面,进了厨房,一眼就瞧见了横陈在桌子上的塑胶盒,眼角顿时抽搐了下。
孙启森则沉着脸,低声咒骂了句:“他奶奶的!”
被害者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没有什么是比这更让人出离愤怒的。
忠叔他们虽然已经听欧宇辰大致说过,但跟亲眼目睹的感受毕竟不一样。
见到死婴的惨状,兰姐腿一软,几乎跌到,幸好洛梓洋手疾眼快,扶住了她。
到底当过兵,洛梓洋的心理素质显然比一般人强多了,依旧镇定自若,脸上的表情几乎没什么变化。
忠叔生就一副标准的悍匪恶霸相,五大三粗的身材,搭配两截齐刷刷的断眉、金鱼似的肿泡眼、肥嘟嘟的厚嘴唇,看起来凶相毕露。
其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心地很好,也没什么脾气,很容易相处的。
摸着光溜溜的脑壳,他难以置信地叨咕:“这是啥子人干的哟,太缺德了,这也太缺德了……”
走在最末尾的叶子辉,被他们挡住视线,没瞧见装婴尸的盒子,倒是一眼就瞥见了盒子对面——那儿放着夙夜才吃了少半碗的炒面。
不是夙夜吃饱了,也不是他存心浪费欧宇辰的心意和手艺,看完那具婴儿尸体还能吃得下东西的,估计只有孟彦名那种神经堪比铁杵的人才能做到。
抻着脖子,眼巴巴地盯着面条,双眼蹭蹭冒绿光,叶子辉不由自主地吞了口口水,涎着脸嘟哝:“呵,忠叔,您老手艺不错啊。”
这倒霉孩子早上起晚了,偏偏又赶上夙家出了事儿,自告奋勇地跟着出现场,现在还没吃到早饭呢,早就饿得前腔贴后背了。
呃,看见食物,他饿得更厉害了。
“那碗面不是咱弄的,”忠叔摆了摆大脑袋,否认道,“是咱们家宇辰少爷给夙夜少爷弄得哈。”
他话音一落,厨房里顿时安静了,简直是落针可闻。
“呵呵,”少顷,叶子辉才找回自己的嗓音,干巴巴地笑笑,“没想到欧少爷还会做饭。”
“据说当代新好男人的标准就是要有事业心、责任心、爱心、孝心,还要相貌佳、人品佳、事业佳、厨艺佳。”欧宇辰有板有眼地说着,调皮地冲夙夜眨眨眼睛,“夙夜,你觉得我还不错吧?”
夙夜理所当然地把他当成空气,彻底无视,他兀自笑得眉眼弯弯。
叶子辉的眼珠还掉在面碗里,根本拔不出来,喃喃:“起码厨艺真的很佳。”
真是太丢人了!孙启森恶狠狠抛给他个白眼,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
叶子辉的表情和语气,实在很喜感,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兰姐和忠叔他们也会忍俊不禁的。
“叶子辉!”孟彦名冲叶子辉招招手,叶子辉恋恋不舍地把眼珠子从面碗里硬□□,点头哈腰地问:“孟哥,您老有什么吩咐?”
孟彦名悠悠然问:“又没吃早饭吧?”
叶子辉愁眉苦脸地猛点头。
“饿了吧?”
叶子辉继续点头。
“我想,夙夜不介意你吃他的剩饭,不过,你确认要吃?”
叶子辉满脸纠结,饿肚子是个大问题,可是吃别人的剩饭……如果那个人是夙夜的话,也无所谓吧?那小子,干净得就像张白纸。
他刚想点头,孟彦名指指礼品盒,“干正经事儿要紧,你先把尸体上的苍蝇和蛆虫处理掉再吃。”
“尸体?”叶子辉糊里糊涂从忠叔和洛梓洋中间挤过去,凑到餐桌前,定定地朝着礼品盒里看了一会儿,喉结不由自主地上下蠕动。
几秒钟后,他猛地转身,跌跌撞撞扑到洗碗池前,揪肠扯肚地哇哇狂吐,吐得脸都青了。
他早晨没吃东西,倒腾出来的都是隔夜没消化干净的陈货,半溶不溶的。厨房里迅速弥漫起一股子刺鼻的、酸腐恶臭的味道,难闻得要命。
众人都惊悚了,齐刷刷后退半步,无比怨恨地瞪向孟彦名,这家伙也忒坏了,不带这么捉弄人的。
“亏你还是个警察,心理素质也太差了,还需要多多历练呐。”孟彦名理直气壮地对叶子辉表示蔑视。
叶子辉又干呕了几口黄浊的酸水,终于确认什么都吐不出来了,拧开水龙头,把呕吐物哗哗地冲进排水孔。
又把脑袋凑到下面,接了几口水,在嘴巴里来来回回转圈。
可是不管怎么洗怎么涮,嘴巴里总象是还有股怪味,别提多膈应了。
吐得腿都有点软,抹把额头冒出的虚汗,他倚靠着流理台,随手从上面放着的纸巾盒里,抽出两节纸巾,擦擦嘴角,气呼呼地瞪向孟彦名。
从来没这么丢脸过,居然在出现场时吐了,这不是给人民警察抹黑吗?
叶子辉又羞又恼又怒,恨不得把罪魁祸首塞马桶里,直接顺水冲走。
孟彦名可没工夫安抚他受伤的小心肝,打开工具箱,在一堆小塑料袋里,很认真地翻翻捡捡了一番。
然后拿出其中一个,扯开封口夹,从里面挤出一块……呃,貌似是烤得油汪汪的骨肉相连?
他直接塞嘴里了。
除了夙夜,围观群众集体石化……
有群乌鸦嘎嘎叫着,扑棱着翅膀从头顶,哦,不,楼顶组团飞过。
身为一名资深法医,能不能别这么有性格,这么特立独行?
孙启森借调到b市公安局后,第n次涌起想买块冻豆腐,干脆一头撞死的冲动。
他现在一点也不妒忌邵壬毕业后能留在经济比较发达的b市了。
身边的同事,除了神经有问题的,就是智商有问题的,压根没几个正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