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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八揭开凶手的面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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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要研究女性,”张鼎轩强调,“我是个人类学家,从生物和文化的角度,研究人类的本质,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兴趣所在。就如同达·芬奇所说的,母性崇拜是人类最基本的崇拜。

    女性的生殖能力,代表着人类的繁衍和生生不息。我要破解的,就是这生殖能力之谜。所以我不得不解剖她们的躯壳,了解她们的每一个细胞组织。至于男人,我实在没什么兴趣。”

    “可是你杀了他!还解剖了他!”夙夜逼紧了嗓音。

    “那是意外,”张鼎轩眉毛打了个结,似乎不太情愿的,“我跟你妈妈,偶尔会趁你爸爸上班时,在你家约会,那天我也是去找她。游戏玩得够久了,是时候结束了。听说她手机坏了,当然,即使她手机好好的,我也不会事先通知她,警方会查出通话记录的。

    我的想法是,如果她在家,当然好,如果家里没人,离开就好了。谁知道我敲开门时,没看见你妈妈,却看见了你爸爸。而他居然认得我,知道我是你的姑丈。如果他跟你妈妈提起我,你妈妈肯定会怀疑我接近她的目的,所以,我只好先杀了他。既然已经杀了,当然要废物利用一下。”

    废物利用……心脏不受控制地突突跳动,血管都要爆裂开,夙夜咬破了自己的嘴唇,才好不容易强迫自己没有向他挥出拳头,咬着牙说:“你已经达到了目的,为什么还要把他摆成那种跪拜祈祷的姿势?”

    “我记得你妈妈说过,你爸爸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我只是在尊重他的信仰。”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又问道:“我在家里发现了一瓶tiffany香水,是你准备送给我妈妈的吧?”

    “没错,你妈妈很喜欢奢侈品,而一个绅士,总是应该随时随地给女士以惊喜。那天我本来计划好,在杀死她之前,先把她心仪的香水送给她,让她开开心心的去死。”

    “你打扫现场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把香水带走?”这是夙夜一直感到大惑不解的地方。

    “那是送给你妈妈的,我为什么要带走?我很谨慎的,从那瓶香水上,完全找不到,任何跟我有关系的线索。”张鼎轩诧异地问,随即笑了下,又补充道,“而且你妈妈事前根本不知道我要送香水给她,再说,即使她知道,也不会指证我的。”

    “你对自己真有信心。”这句话讽刺的人并不是对方。

    张鼎轩若无其事地道:“我在她身上可是花了不少钱,成功的男人才能吸引女人。你爸爸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他对你妈妈越纵容,只会让你妈妈更看不起他。”

    夙夜不得不承认,比起自己的爸爸,他或许更明白妈妈那种女人,所以才能轻易地把她控制在掌中。

    妈妈之所以帮张鼎轩隐瞒,也许猜到他是凶手,也许以为他只是碰巧来过、凶手另有其人,不想把他牵扯进来……妈妈已经死了,她的真实想法无从得知,但毫无疑问,最主要的原因,肯定是基于对他的爱情。

    只不过她太自以为是了,张鼎轩根本没有在香水瓶上留下指纹,结果她擦掉的,是夙夜的指纹,反而因此露出破绽。

    “我曾经在夙家的葡萄架下发现了一只母猫的尸体,是中了相思子毒素死掉的,从腹部到肛门全都是伤口,也是你做的吧?”

    “你居然还知道相思子毒素,真是太了不起了。”张鼎轩惊叹,盯着夙夜,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了一会儿,遗憾地耸耸肩,“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儿子呢?含玥跟你比起来,简直就是个还生活在幼儿园里的小黄毛丫头。”

    “我可不想有你这样的爸爸。”夙夜淡淡说。

    张鼎轩没在意他的讥讽,坦白承认:“那只猫是我毒死的,在实验室里,我解剖过许多只小白鼠,忽然一时兴起,想看看猫和老鼠的生殖构造,到底有什么不同,就随便抓了只母猫。”

    没有什么需要问的了,这家伙明显有着双重人格,迷恋科学、醉心研究,根本就只活在自己的臆想里。

    极端的偏执,也极端的可恶。

    和爱德华·盖恩一样,他甚至,不以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你既然说生命是奇迹,又怎么能把自己当做神祗,肆意的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呢?”夙夜站起身,准备离开。

    “我是在做科学研究,任何研究都会有所牺牲的。”张鼎轩理直气壮地说。

    地球人跟火星人是没法沟通的,夙夜转身,刚抬起脚,就被张鼎轩叫住了:“等等!”

    夙夜回头,询问地望着他。

    “我解答了你所有的疑问,你也应该投桃报李吧?”张鼎轩皱着眉头。

    夙夜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你是怎么发现我是凶手的?”

    夙夜沉默了许久,嘴角慢慢浮现一丝嘲讽的微笑,慢吞吞道:“你不是很喜欢科学研究吗?那么,你就慢慢研究吧,反正等待审判和执行死刑还有挺长一段时间。”

    没再理会身后气急败坏的张鼎轩,夙夜毫不迟疑地打开铁门,一步一步离开。

    为什么会怀疑到他呢?

    夙夜想起了墙上的血十字,中间那个“十”字的竖,明显比其他笔划粗重。如果不考虑蘸血量多少的问题,那么可不可以理解成,是后来刻意添加了一笔,加以掩盖?

    夙娅总是直接去掉姓氏,称呼张鼎轩为‘鼎轩’,而‘鼎’字太难写,谐音的“丁”字就容易多了。当然,写‘张’也可以,不过最容易写的还是‘丁’字。

    张鼎轩很聪明的,估计他看见那个“丁”字,马上明白了妻子的用意,所以他抓着夙娅的手指,把那个“丁”字描成了“十”字,因为要掩盖下端勾的痕迹,所以那一笔特别粗重。

    至于另外两个“十”字,不用问张鼎轩,夙夜也可以断定,一定是他后来添画上去,用来掩人耳目的。

    在这个世界上,喜欢达·芬奇的人很多。但真正了解他,知道他是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赞许他盗窃尸体用以解剖研究的行为,并且青出于蓝胜于蓝,索性用活人做解剖研究的人,绝对不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