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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此心安处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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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头看了看自己熟悉的孙武镇,林桐没有升起万丈豪情,仰天长啸,也没有虎躯一震,王霸之气尽显无疑,只是默默地跟在林有庆身后一步一个脚印的走着,自己虽然和以前不同了,但是自己还是喜欢平静地生活。?   林琼所说的做天师给人解决灵异事件,林桐问过林炯,这位一世祖却没有反对,这是是积累功德的一种手段了,只是适当的收点儿钱而已。

    家里人应该是知道林有庆他们今天回来的了,老远林桐就看到文秀红站在自家大门口等了。

    “奶奶!”

    “哎!回来了,走走走,快回屋,哎呦我看看,都瘦了。”文秀红很是心疼的捏了捏林桐两人的脸。

    此时的林桐心中很安静,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了,平平淡淡的,有亲情为伴。

    到家时已经是傍晚了,家里中除了在部队的大伯一家都到齐了,和家人在一起,是件很愉快的事情,饭菜很丰盛,比山上还要好的多,家里人没有一个提山上的事情。

    林桐回家时已经快开学了,整整一个暑假没见到人,章明他们自然要过来看看。中午林桐正在画符,章明和董泽昊突然到了。赶紧收拾了一下。

    “哥们,你一暑假都跑哪儿去了?一个多月没见你。”

    “哦,和我爷爷去探亲了。”

    “探亲要那么久???”

    “远房的,在山西呢。”

    “哦,这就解释的过去了。”

    林桐不打算把自己的经历告诉身边的人,做天师是一码事儿,让身边的人都知道你是天师就是另一码事儿了,可是林桐还是想简单了,既然要做天师,又能满多久呢。

    “出去玩吗?”

    “去哪?”

    章明耸肩。“随便逛逛吧,天气挺好的。顺便讲讲你。”

    夏天正是小麦的季节,林庄有一片林子,算是高地上了,从上往下看,刚好能看到成片的麦田。一阵清风吹过脸颊,把林桐额前的头吹得飘起。林桐三人坐在一根新伐的大树上,很安静的欣赏着田园的风光。

    “我舅舅家有个照相机,携带可方便了,要是能借来,正好把这里拍下来。”董泽昊望着被风吹低的绿色小麦道。

    “嗨!”章明突然蹦了起来,顺着坡跳了下去,把董泽昊吓了一跳,林桐却是不担心,这个坡很陡,差不多是7o度,2米多高,不过下面全是松软的泥土,不用担心受伤,而且,林桐知道章明下去做什么。

    一会儿,章明拎着几根小麦爬了上来。这算是个人喜好吧,上辈子,每当夏天时,阿明就喜欢在麦田里拔几根小麦吃,还没成熟的那种,还是青小麦,用手搓一搓,能搓出不少麦粒,吃在嘴里没什么味道,有点像橡胶糖。

    “给。”各扔给两人一根小麦,章明自顾自的搓起来。

    “啊,你偷农民伯伯的小麦。”董泽昊搞怪的说道。

    “滚吧,这是自家的地。”

    这片麦田的确是章明家的,只是章明家开饭店,没时间种地,就给章明大伯种了。

    把麦穗儿放在手心里,两掌用力搓了一会儿,再吹一口气,青色的小麦粒就剥好了,一根麦穗就能出一小把麦粒,要感谢袁隆平大爷。人家常说,花香是清新的,其实小麦的味道也很清新,只是从来没有人去关注罢了,林桐觉得,养一些中看不中用的花还不如种些有价值的东西,这个世界存在的事物本是都有存在的价值的,花开的目的不过是结种罢了,可是很多人花大把的钱只为看看花怎么结种,不得不说这很没意义,别人怎么想林桐不知道,林桐也不懂艺术,但是,眼前这片片充满生机的麦田又何尝不是艺术品呢?

    家乡总是美的,家乡的人也让林桐倍感亲切,仰头凝望天空,林桐心中默念:此心安处是吾乡。。。 。。。

    “想什么呢?”董泽昊看到林桐抬着脑袋冲着天空愣的样子不由问道。

    “啊,没什么,只是想晚上吃什么。”

    “切,拉你出来看风景,你却如此庸俗。”

    “民以食为天,我可是小老百姓一个啊。”

    “有古怪。”

    “嗯”董泽昊和章明都用很有深意的眼神注视着林桐,搞得林桐直冒虚汗。

    三人今天不知道是不是被佛祖附身了,就这么坐了一下午,要不是天黑了,说不定会更久,7月已经有蟋蟀叫了,走在崎岖的小路上,听着田间的虫鸣,林桐很满足。自己将来要走什么路看来是注定了,自己和夏侯延不一样,他要守护家业需要自己一步一个脚印的摸索,但是自己凭着领先别人二十几年的经验,要给家里人累积下不小的财富还是很容易的。

    现在时87年,距离苏联解体还有4年的时间,林桐记得在9o年卢布的汇率会持续增长,到时候自己有把握把手上的财产翻1o倍,家中的是事就解决了一半了。

    林桐伸出胳膊套住董泽昊两人的脖子。

    “想赚钱吗?”

    “哎?不是已经在赚了吗?”

    “赚大钱!”林桐语气严肃。

    “什么算大钱?”

    “起码你花不了。”

    “怎么赚?”

    “当然是做买卖了,和苏联人做买卖。”

    董泽昊双目微闭,深吸一口气。

    “想!”

    “想!”

    林桐咧嘴一笑。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恶搞一下,希望大家也去看《团长》,真不知道赵胖什么时候能成为龙大那种级别的人,大伙祝福一下赵胖吧。)

    朗朗的声音传入麦田,也传入了三人的心府。

    林桐将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

    “我有问题!!”章明举手。

    “什么问题?”

    “林先生,请问9o年你读几年级?”

    “额。4年级。”

    “你认为凭你的年纪他们会让你过境吗?”

    “谁说要我去了?找别人去啊。”

    “有福叔?”

    “嗯。”

    “信得过吗?”

    “没事儿,这两年的表现可以看得出来,他很讲信誉,而且,我看他处事能力还是很强的。”

    “去了边境,那就是黑户口了,晚上连旅店都不能住,说不定还让老毛子打死,他会去吗?”

    “这个,五五之数吧,我想应该会去的,就算他不去,我们也可以找别人,毕竟还有时间。”

    “9o年以前不能去吗?苏联现在还没饭吃呢。”

    林桐摇头“我不打算长期做,一次性很赚一把就收手。”

    “那不会很多吧。”

    “不少了,我们有足够的钱,够我们进货。”

    “这一年下来,有福叔在县城的名气也不是很小了,县里他也认识几个人了,可是没什么用啊,我们不能在我们这进货吧,山东离东北可不近。”

    “这个,说不定还就是要在本地进货,东北那边我们没熟人,在国内运货也不是太麻烦。”

    章明紧皱眉头,似乎是下了决心“看来这几年要努力攒钱了。”

    “嗯,冒一次险,就赚大的。”董泽昊也下了决心。

    “我们不要各走各的,那样风险大,进一样的货,让有福叔运出去。”

    “嘿嘿,酒。”

    “不是吧!那在老毛子那边可是禁货啊!”

    “知道拿破仑进攻俄罗斯为什么失败了吗?”

    两人摇头。

    “因为白兰地有限,伏特加无限。老毛子没酒还能活吗?这就好比韩国人不准吃泡菜一样,酒这东西最赚钱了。”

    “好,富贵险中求!没点玩命的准备怎么成!不就是钱吗!豁出去了!”

    “豁出去了!”

    “好!是男人!”

    “嗯,可是,林先生,现在才87年吧。。。 。。。”

    “我肚子饿了。”

    “靠!走,去吃饭!”

    今天中午,林桐叫了董泽昊去张明家。

    章明家的饭店是建在河边的,现在土地利用率还不是很好,也造就了饭店的山清水秀,给人一种脱俗的感觉。

    河道里是黄河水,只是个小分流,却不是终年有水的,过了灌溉期后,就会关闸,水就很浅甚至没水了。

    河里的鱼都是鲫鱼,这东西林桐一点都不喜欢吃,没肉,刺又多,熬汤还行,不过林桐是吃肉不喝汤的主儿。

    虽然鱼不好吃,不过抓鱼还是很有意思的。

    “哎!这儿有!”

    “嘘!”

    “哈哈哈!抓到了!我靠!好大一条!”

    “还真是,鲫鱼能长这么大也很不容易了。”

    一阵微风吹过,林桐站在水里用胳膊蹭了蹭脸上的泥点儿,突然现自己很喜欢这种生活,还是没压力的日子好啊,上辈子过的太压抑了,忙忙碌碌的还没买套房子就结束了,连女朋友都没交一个。重生后林桐很珍惜身边的人,渐渐的也越来越适应现在的状况了,看着章明和董泽昊兴奋地面孔,再看看那位倒霉的鱼老兄,林桐笑地很开心。

    这条鱼似乎很有抗争精神,从章明抓到它的那一刻开始就死命的扭动着自己那滑溜溜的身体,烈日照在鱼身上闪烁着无数银色光点,让这一镜头显得更加升斗鲜活。

    “哎哎哎!呀!跑了!”

    如果你抵抗了,那你还有希望,如果你放弃了,那你就彻底坠落了。鱼老兄终于逃脱了章明的魔爪,猛地窜进水里,本来挺清澈的水面早被林桐三人搅混了,这一下去哪还能看得到踪影。

    “啧啧啧,真可惜了。”虽然鱼没了,但是章明还是很乐观的,并没有表现的多么失望。

    因为已经没有多少水了,所以河的鱼还是很好抓的,林桐是三个赤脚在水里趟着,时不时能看到几条猛窜过去的鱼。

    “看!那什么东西!”章明天生的远视眼,很多东西总能率先现,这次也没例外。

    “过去看看吧。”

    在水里走路很慢,三人趟了好一阵子才靠近了目标。

    挺稀奇的,竟然是只鸽子,还是信鸽,不过这个时代已经没人拿信鸽送信了,有些没事儿干的大爷喜欢养几只玩儿。林桐抓起这只信鸽时,它正在水上死命的扑腾,估计如果没碰到林桐他们,是死定了。

    “奇怪了,虽说鸽子不会游泳,但也不至于掉在水里飞不上来吧?这家伙怎么差点淹死啊?”董泽昊的邻居家就有养鸽子,所以对这东西也不陌生,不禁问道。

    “没什么稀奇的,这家伙的翅膀被剪了,当然只能等死了,看来是人家养来卖钱的,我们饭店里就有收。”

    林桐仔细一瞧,还真是这么回事儿,两侧的翅膀被剪掉了一大块儿,就算飞,也只能学老母鸡的飞法儿了。

    “怎么处理啊?”

    “额,还是吃了的好。”章明挠挠头道,林桐手中的鸽子明显颤了颤。

    “我觉得,应该送还失主。”

    “都一样,还给失主早晚也是被吃了。”

    “我养着吧,挺有意思的。”这只鸽子是灰蓝色的,翅膀周围还环绕着紫色的羽毛,纯白的喙子,挺养眼,林桐打算把它养起来。

    “抗议,吃肉啊吃肉,吃肉多实在。”

    “你借我的钱不用还了。”

    “额?那成,你养着吧。”

    “好,两票对一票,我赢了,鸽子我带走了。”说着,林桐转身就上了岸。

    林桐三人也算是光屁股和泥的兄弟了,一只鸽子,归谁三人其实也不会有什么情绪的。

    “喂!就这么走了啊!天还没黑呢!”

    “嗯,回去了,我去找个笼子!。”林桐头也没回的挥了挥手道。

    路上,林桐把鸽子放在自己的肩膀是,也不知道是鸽子太累了,还是感觉到了林桐身上安详的真气,竟就这么趴在林桐肩膀是不动弹,似乎还挺享受的样子。

    “我怎么会把你关笼子呢,呵呵,我们算是老乡吗?”林桐两目微闭,享受着宁静。

    此心安处是吾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