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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出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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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路人马一起出动。

    曹参的路程最近。大月氏原本就是秦国的邻邦。

    曹参出咸阳沿着大路向西,出秦川至陇西、狄道、沿着陇右牧场继续向西,快马加鞭四天之内就赶到了大月氏。{大约就是后来的河西走廊,张掖、酒泉一代}

    大月氏国王埃塞拜加为了摆脱匈奴人的奴役,一心想和大秦结盟,曹参进入丰美的陇右牧场之后,得到的礼遇是空前的。不过,大月氏王国从总体上来说,属于半畜牧办农耕的社会。他的草场并不是太多,曹参的使节团出了陇右之后,所面临的就是一片片黄土丘陵和干涸的沙砾土地了。风起时,黄尘漫卷,迷人眼睛,张开嘴就是一口沙子。尽管如此,贪婪的匈奴人还是一直在觊觎这块土地。头曼和他的父辈们曾经最少六次对这里动空国远征。

    曹参在大月氏人的一路放行之下,终于抵达了沙漠边缘的大月氏的王庭。埃塞拜加亲自出王庭二十里来迎接。迎接仪式非常隆重正式,异族的歌舞音乐让使节团的三百余人感到宾至如归。

    大月氏王庭是瀚海沙漠群以南大草原以东最具规模的一处物资集散地。它南傍罗布泊,北靠秦岭余脉,三面环水,接近黄河。建于一块开阔的冲击平原上,土地肥沃,本地以农业为主,畜牧为辅,是河西走廊最大的可供屯垦的土地。

    埃塞拜加也许是因为仇视匈奴人的关系,特别醉心于中原的文化,整个王庭抛弃了以往‘行国’的帐篷林立,逐水草而居的局面,兴建起城池,长期定居。城池的规模当然不能和中原的咸阳、睢阳这样的大城市比较。大月氏人的建造水平和工艺也没有达到那个层次。整座城池都采用夯土层建造而成,城墙只有两丈高不到,白色中现出黄灰,走近点一股土气往鼻孔里钻。王庭只有咸阳的四分之一大小,也分为内外城,内城和宫城三重,四面开十门,南北各三,东西各二,中央大街把城市沿着中轴线切割为左右两半,直通正南门和正北门。另外尚有四条主大街,纵横交错,配上其他的次要的道路,像咸阳一般把城内民房划分做大小不等的方阵内。

    内城位于北部正中处,周围九里,宫殿处在内重。城东是王宫所在,内设池塘、小桥、假山、亭榭、景致也算怡人。

    这里的城防比咸阳差了十万八千里有余。高两丈的夯土城墙,从坚固的角度讲肯定就比不上青石垒起的城墙。不过,埃塞拜加也算是很有创意了,大概是受到了中原攻防战的启,他创造性的在沿着总长度数千米的城墙,每隔二十丈建造起一座箭楼,箭楼比城墙高出两丈,配合宏伟非常坚固。这样的建筑在中原或许不能称为坚城。可是它有效地防御住了匈奴铁骑的长驱直入,逼的敌人必须放弃擅长的骑射,而改为下马步战,也具有一定的防御力。

    宫城有五重宫殿,主宫称‘太阳殿’,各殿之间有游廊相通。在南门外有两座烽火台,大概是仿造周幽王的吧。匈奴人若是夜间来进攻,烽火燃起,附近的臣属部落都会派兵来援助。大月氏的平民从服装、习俗、文字、文化、制度都和咸阳完全不一样,第一次出国的曹参等人置身其中,只觉得事事新鲜,眼花缭乱,心神不属。

    埃塞拜加一直在曹参身边带路,指指点点的给使节们介绍大月氏的文明和传统。他是个很健谈的人,举止也很好爽,整个谈话的过程一直都伴随着他爽朗豪迈的笑声。他差不多六十几岁,黑眼珠、黄皮肤,个子不高,很健壮,只是胡须和头略微的呈现出卷曲和淡黄的底色。估计大概也是少数民族的混血儿。穿着一身金灿灿的胡服,上面似乎缝上了很多的金叶子,阳光下闪闪耀眼。

    在埃塞拜加的左右两侧各有文武二将。其中一个就是王熬从匈奴救回来的老者,大月氏的席谋士‘哈纳出’,这人也是个精明的税吏。另外一侧是埃塞拜加最器重的大月氏第一悍将‘蒙列兀’。蒙列兀披散黑色长,面容黝黑,满脸乱纷纷的须髯,身穿革甲,袒胸露背,腰间携带三尺长宽背马刀。这种装扮在中原不用打仗就能吓死人,可是在这里,绝对会受到很多无知少女的崇拜。路旁夹道欢迎的男女老幼中欢呼声不止。蒙列兀不时攥紧拳头,振臂高呼,引城内一阵阵的声音浪潮。

    埃塞拜加的欢迎酒会,也让曹参大开了眼界。曹参在来之前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的王室,会用这样的酒会来招待贵宾。

    整个太阳殿内座无虚席,铺着羊皮的地板上五十张桌子全都是客人。喧闹震天,功臣宿将豪族美人,侍女家眷,充满异国风情,这些人击桌高歌,猜拳拼酒,与中土之风大有不同。整个大殿乍看下非常的杂乱,男女调笑声、划拳声、拍手声混在在一起热闹喧天。曹参等人看的大皱眉头,埃塞拜加却不以为然。

    “静一静,静一静,诸位,今天本王在这里举行这个宴会,就是为了欢迎我们大月氏最最尊贵的客人,来自中原大秦国的特使,曹参大人。曹参大人,本王敬你一杯。”埃塞拜加把曹参等人安置在了自己的下手,并且奉上十几名妖艳的胡女相陪。吓得曹参眼珠都不敢动了。他是使臣,可不能作出有辱国体的事情来。

    曹参急忙端起酒杯:“多谢大王,大王请。”一饮而尽。

    埃塞拜加喝了酒放下酒杯笑道;“曹大人是非常尊贵的客人,今天大家一定要和他多多喝上几杯,让他尽兴而归。”

    大月氏的几名勇士立即振臂高呼,大有和曹参决一生死的派头。曹参脑门上冷汗直冒。正经事儿还没办呢。

    埃塞拜加坐下来宣布;“大家请尽兴吧。”下面登时又是一片喧闹。

    曹参松了口气,趁机问道;“大王,请问,匈奴王子冒顿是不是在贵国。”埃塞拜加早就看过了女儿托娅下回来的亲笔信,他知道曹参的来意,也看过了曹参的诚意。所谓诚意就是那些黄金和珠宝。

    “没错,冒顿这个小子的确是在大月氏,匈奴人想和大月氏结盟呢。”

    曹参点头道;“大王,下官这次正是为了这件事情来的。据我们大秦的情报——”曹参说到这里突然住口了,他猛然想起来,隔墙有耳。既然大秦能往匈奴派出细作,匈奴人肯定也已经渗透了大月氏。

    埃塞拜加见曹参欲言又止,就为难的说;“秦王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可是,匈奴人不是好惹的,眼下大秦的内乱还没有平息,如果杀了冒顿,头曼大举来攻城,只怕我们大月氏是无法应付的。”

    哈纳出坐在曹参的下,瘦脸上的一双土黄色鹰眼闪闪烁烁的冷笑道;“大王,虽然大秦是我国的女婿,但我们也要小心提防不要被人利用了。”曹参全身一震,转头向哈纳出看来;“哈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哈纳出道;“我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你们秦王分明是想让我们大月氏和匈奴交战,两败俱伤,你们好坐收渔利。”埃塞拜加捋了一把黄须,怒道;“哈纳出,不要胡说八道,秦王怎么会这么做呢。”

    蒙列兀拍着桌子说;“哈纳出太胆小了,你明明是害怕匈奴人吗?大王放心只要有我蒙列兀在,咱们大月氏永远也不必惧怕匈奴狗。”

    哈纳出厉声道;“冒顿是匈奴大王子,将来一定要继承单于之位,我们冒冒然的听了秦人的话,就等于是和匈奴人结下了死仇,大月氏日后将不会有安宁的日子了。太阳神的光芒,再不会照耀我们的王庭。”

    蒙列兀拔出腰间的弯刀,杀气逼人的喊道;“那正好,让大秦把粮食送来,我带人直捣匈奴王庭,让大王办到龙城去住,那里的长生天会庇护我们!”哈纳出站起来道;“大王,我可是一片忠心,蒙列兀匹夫之勇一定会坏了大事的。”

    这样是在中原,两位大臣破口大骂,还在大王面前动了刀子,无异于就是造反了。可是,埃塞拜加似乎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皱了皱眉头,伸出两只手,示意两人坐下。台下的宴会仍然继续着,丝毫也没有受到影响。

    曹参道;“大王,两位大人,下官有句话想要单独同各位讲,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我们中原有句话,叫做隔墙有耳,不知道三位是不是听说过。”

    埃塞拜加凝重的站起来,从身后的半圆形小门向后殿走去。蒙列兀、哈纳出、曹参,还有外语翻译随后跟上。四人沿着回廊来到怪石崚嶒的池塘边。

    曹参不等三人问,躬身说道;“大王,下官这次来其实是有个天大的秘密要透露给大王的。据我们秦人得到的可靠的情报,匈奴大单于头曼已经集结了十万骑兵,穿越阴山,集中在大月氏的边境上,很快就要对大月氏动全力猛攻,请大王早作准备。”

    埃塞拜加和蒙列兀面面相觑,哈纳出冷笑出声。

    “胡说,大王您看到了秦人是多么的狡猾,为了让我们和匈奴人为敌,竟然说出这样的谎话。”哈纳出义愤填膺,怒视着曹参。

    这一次就连蒙列兀也不帮忙了!

    埃塞拜加沉声道;“曹大人,你说的这些根本就没有可能性,头曼的亲生儿子还在我们的掌握之中,他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来攻打我们的。”

    曹参正色道;“这正是头曼的奸计。他就是让大月氏放松警惕,好乘虚而入啊!”蒙列兀嚷道;“那他就不顾自己的儿子了吗?”

    曹参苦笑;“头曼又不是一个儿子,他有很多儿子。冒顿虽然是长子,可是头曼根本就不喜欢他,早就想把他踢到一边去。这一次头曼就是想用大月氏的手除掉冒顿。”

    番邦终究是民风淳朴直来直去的,曹参这几句话说的有几分道理,埃塞拜加等立即就信以为真,全无废话。

    “蒙列兀,快快结束宴会,迅的集结你手上的所有兵马,前往阴山、陇右一代拒敌;哈纳出你去把冒顿这个杂种带来,本王要用酷刑来折磨并审问他。”哈纳出和蒙列兀都感到事情重大,不敢怠慢,转身而去。两人身上表现出来的都是胡人雷厉风行粗犷豪迈的行事作风。

    冒顿被五花大绑的推到了太阳殿右侧的一处刑室中。这间屋子里的摆设很是简单,出了一个冒着青烟和红火的火炉之外,墙壁上挂着皮鞭、烙铁、板砖、冷水、竹签、铁链等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刑具。

    冒顿本来在他的临时居所里,搂着两个胡女喝闷酒。忽然就被乱闯进屋的大月氏士兵给暴打了一顿带到这个鬼地方来了。冒顿半路上就差点郁闷死了,他被配来这里,本来就够堵心的了,没想到好端端的竟遭到大月氏人的虐待。

    “埃塞拜加,你的胆子太大了,你敢虐待匈奴的王子,难道你不怕我们匈奴过的骑兵吗,我要是出了事,不出两天,愤怒的匈奴人就会把你这个狗窝夷为平地的。”冒顿晃晃悠悠的被推进来,看到埃塞拜加就大声飙。

    冒顿说着说着就没底气了,他已经看到站在埃塞拜加身后阴笑不止的曹参了。他不认得曹参,不过,他认得曹参的服饰。这是个秦人,毋庸置疑。

    “原来是被秦人收买了。埃塞拜加,你最好想清楚一点,秦人是最不讲信义的虎狼之邦,你跟他们合作,就等于把自己的灵魂交给魔鬼来乞求长生不死,结果可想而知,你的灵魂和骨头都将被魔鬼吞噬掉。”

    “住口!”埃塞拜加一鞭子抽在冒顿充满膻味的羊皮长袍上;“你这个被长生天遗弃了的杂种,到了这时候,还想在本王面前炫耀你作为匈奴王子的身份。你知不知道,你的父亲已经向大月氏用兵了。要杀你的不是我埃塞拜加,而是头曼。你们这两个父子,都是比恶狼还要凶恶的魔鬼,和你们合作才会死无葬身之地。”

    “不——这不可能——”冒顿惊骇之余,说话结巴!“我是匈奴的长子,我是将来的大单于,父亲是不会用我做筹码的。”埃塞拜加怒道;“这是秦国人的情报,绝对不会有错的。”曹参走上前一步,端详了一下冒顿;“王子殿下,大王说的没错,匈奴单于的确已经来攻打大月氏了。”

    冒顿心里一阵冷,其实埃塞拜加说第一遍的时候,他就已经相信了。根据种种的迹象表明,老爹头曼的确是打的这种主意。可是要活命就不能承认!

    “这是秦国人的诡计。埃塞拜加你是大月氏的大王,你的手下还有千万的黎民,你不想因为自己误中奸计,而使得整个国家受难吧。你可要想清楚,大单于是不会不顾自己儿子的。”冒顿死扛到底。

    埃塞拜加也不糊涂,他想了想,皱眉道;“那好,我就让你死的心服口服。等到我击败了匈奴人的入侵再来杀你,看你还有什么话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