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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野但凡来了,从不轻易回去,总要在燕思空府上赖上一赖,但这一次却并未久留,与他一起吃了饭,便要告辞了。
燕思空反而奇道:“这就走了?”
封野邪笑道:“怎么,舍不得我?”
“可是景山大营还有军务?”
“不是,中秋快到了,我要进宫给舅母请安,还有送去贺礼。”封野搂着燕思空,撒娇道,“你若不舍得我,我便明日再去。”
“此是正事,快去吧。”燕思空难掩唇角的笑意。
“那你亲我一口。”封野轻轻咬了咬嘴唇,满脸的期盼。
燕思空哭笑不得:“你可是还没长大,这般会耍赖。”
“我怎么没长大,你要不要看看?”
燕思空笑骂道:“快去。”
封野努了努嘴,抱着燕思空轻轻晃了晃。
燕思空轻咳一声,似乎有些迟疑。
封野将那雕琢一般的俊颜凑了过来,一双瞳眸在发亮。
燕思空无奈地摇了摇头,微微倾身,在封野唇上啜了一下。
封野大喜,面上略带羞涩,却又春风得意,他贴着燕思空的耳朵,低低说道:“思空,你的嘴唇是甜的。”
燕思空只觉得耳根子烫得仿佛要烧起来,他佯怒道:“别胡说了,还不快走。”
“没胡说,就是甜的。”封野满足地蹭了蹭燕思空的面颊,“中秋晚上,我们去赏花灯、放河灯,好不好?”
“我不知要被禁足到那时呢,不宜外出。”
“怕什么,我们戴上面具好了。”封野有些兴奋,“我早听闻京师的中秋是天下最热闹的,什么好吃好玩儿的都有,大同的中秋就无趣得多,你怎么都要陪我去看看。”
燕思空笑道:“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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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之后,对于新编史一案的惩处有了结果。
众官弹劾王生声的几项大罪均被轻描淡写地掠过,只办了他渎职与受贿,想来谢忠仁暗地里使了不少力。王生声被弑夺大学士名号,赶出了内阁,贬去巴蜀,接替因病致仕的重庆知府。巴蜀虽已不是蛮荒之地,但山险水刁,百姓困苦,王生声的仕途可谓日落千丈,比之当初遭他陷害被贬去庆阳的蔡中繁还不如。
而主笔刘钊林则被贬为知县,即日就要去同样穷苦偏远的永州赴任。从翰林到知县,看似品级并没有变化,实则是云泥之别,翰林是培养阁臣宰辅的地方,意味着未来可平步青云,位极人臣,而做一名知县,一辈子不出错,也难有提拔的可能,何况还是匪患猖獗的永州,等于前途尽毁。
涉案的其他四人,则均被罚了半年的俸禄。
刘钊林赴任的那天,很多翰林院的同僚都去为他送行。
他原本是个喜爱言笑的人,经历过此事,已是满目沧桑,仿佛一夜间老了十岁。寒窗苦读三十载,本已进入天下读书人梦寐以求的殿堂,却又一朝化为乌有,此等人生之巨变,非一般心智的人可以坦然面对。
燕思空在人群中默默地看着刘钊林,他与刘钊林没有多少私交,此时也不宜有太多情绪。
刘钊林叹息道:“多谢各位,刘某有负乡亲、有负恩师,有负圣上,还牵连了诸位同僚,刘某没有颜面喝送行酒,便当它是赔罪酒吧。”言毕,他眼眶悬泪,一饮而尽。
众人唏嘘不已。
刘钊林上路了,众人却感慨不止:“不过一字笔误……哎,谁又不曾笔误过呢。”
“可不是啊。”
沈鹤轩沉声道:“新编史原稿已经返回至文渊阁,我等需重新校核,有此前车之鉴,相信诸位都会更加细心,以求不再出半字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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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厚的史卷已经重新摞放在了文渊阁的案牍之上,沈鹤轩回到室内,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了第九卷,翻到了引起此番风浪的那一页。
尽管所有人都已经看过翻印的新编史,但翻印之作,用的是刻本,字体、字迹几乎看不出原貌,原稿的细节自然也全部缺失。因此,所有人都围了过来,想亲眼瞧瞧那要命的两个字。
果然,昭武二字被错写成了武昭。
屋内响起一片叹息之声。
沈鹤轩仔细盯着那两个字,却皱起了眉,燕思空站在一旁,漆黑的瞳眸将沈鹤轩的每一丝表情都收进眼中。
那一天,他们重新分配了任务,开始新一轮的校核。
黄昏时分,同僚陆续返家了,沈鹤轩却叫住了燕思空。
“沈兄,不知有何指教?”
“我有一事,想与你商议。”
“哦?”燕思空一副好奇的模样。
沈鹤轩拿着原稿第九卷,走了过来,放在燕思空的案上。
“这是那页错漏的。”
“正是。”沈鹤轩指着“武昭”二字,“你可觉得这二字有些……违和?”
燕思空皱眉看了一会儿:“似乎……说不上来,沈兄可是看出了什么?”
“我有两点疑惑。”沈鹤轩道,“一是这一行的留白较之其他更少,每人书写都有自己的习惯,有的喜爱将卷页充满,字迹往往顶着边线,有的则爱留有余地,显得落落大方,这武昭二字的间距,和昭字后面的留白,都与刘兄之前的书写不大一样。”
“沈兄这么一说,似乎……确实有点不对劲儿。”
“二是,这一卷写到此处,刘兄必然已经非常疲倦,字体虽然依旧优雅,但比之卷初则略有松懈潦草,可这个‘昭’字,写得却似乎又没了倦意……”
燕思空心脏发紧,这个沈鹤轩,真是神鬼一般的眼力:“沈兄有何猜测?莫非……这是有人代笔?”
沈鹤轩摇了摇头:“我也说不好,这字,确实是刘兄的字……你可有什么想法?”
燕思空做出苦思的神情:“小弟一时也没有注意,沈兄提的这两处,似乎却有蹊跷,但也难说只是我们多疑了,若刘兄在此就好了。”
沈鹤轩叹道:“即便他在此处,怕也没什么用,他根本不记得自己写了什么,就算看到这二字,恐怕也什么都想不起来。”
“不若我们去问问林粤?”
“他只是一个小小文书,协助我们整理史料的,我想他也不会知道什么。”
“那……”燕思空苦笑道,“沈兄不说还好,沈兄一说,这事真是令人心里梗得慌。”
“是呀。”沈鹤轩皱了皱眉,迟疑道,“我心中的有个想法,却是……太过大胆,不敢细想。”
“沈兄有何想法?”
“我……”沈鹤轩盯着那案卷,最终还是道,“算了,让我再想想吧。”
“沈兄若有想法,可随时与我商议,毕竟你我二人……”燕思空苦笑道,“也算风雨同舟了一把。”
沈鹤轩拱手道:“那是自然。”
燕思空离开文渊阁,才发现自己掌心里都是汗。
这天下之事,从不存在天衣无缝,百密必有一疏,碰上沈鹤轩这样极端聪明又较真的人,则更容易被毁于这小小一“疏”,只希望沈鹤轩能放下此事罢,毕竟,案件已结,刘钊林已经远赴永州,算是永无对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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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燕思空钻进了厨房,掩上门扉,打开墙角处上锁的菜窖,提上油灯,顺着梯子爬了下去。
油灯微弱的火光在漆黑的菜窖中忽明忽暗,火光所映及的地方,可以窥见闪闪发光的金银玉器,数量之多,竟是堆满了墙角。
燕思空蹲下身,随手挑了一件古朴的玉器,少数也值个四五百两银子,又拿上一件贵重的翡翠簪子,才离开菜窖,走出了厨房,把阿力叫了过来。
阿力看着燕思空将玉器用案上一个普通的木制墨盒装了起来,然后将那墨盒递给了他。
“我之前命你查的那户人家,查到了?”
阿力点点头。
“离京师不远吧。”
阿力摇摇头。
“你趁中秋之夜出城,把这东西埋进刘家的地里,速去速回。”
阿力拱了拱手。
“另外,把这个给夜离姑娘送去,不要说是谁送的。”燕思空把簪子也交给了阿力。
阿力不明所以地看着燕思空。
“照我说的做,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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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之夜,玉兔东升,银盘高悬,京师迎来了热闹非凡的花灯节。
大街小巷都挂起了各色花灯,民间巧手大有人在,那些花灯怕有千百种形态,有的规矩雅致,有的跳脱诙谐,举凡锦绣灯、花树灯、虫鸟灯、魔怪灯、生肖灯等琳琅满目,也有很多人形的灯,有神仙福星、天兵天女,也有戏子小贩、童男童女,可说世间百态,都能在花灯上找到影子。
那万家花灯在黑夜中齐明,一眼望去,满城的橙红汇合着缤纷五彩,将京师妆点得犹如梦境般绚丽斑斓,人间至美也不过如此了。
几乎全城百姓都走上了街头,花灯节上有数不清的商贩在叫卖,吃喝玩乐一应俱全,还会有诸多有趣的节目。
可以猜灯谜,可以看把戏,可以纯粹闲逛,还有一年一度的花灯比武,每年比武要比出最大的、最小的、最美的、最巧的,是最受百姓瞩目的节目。
街上,不少人都戴着奇巧的面具,这也是花灯节的传统之一,四周人头攒动,摩肩接踵,因此也就无人注意到,人群之中那两个覆面的高大男子,正悄悄握着对方的手。